编辑: 霜天盈月祭 2019-08-02
粤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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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 〕5 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 十三五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 ( 市、区) 人民政府,省政府各 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 《 广东省 十三五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 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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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年 5月 5日―1―广东省人民政府文件 广东省 十三五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 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三五 控制温室气体排 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 国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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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6 〕6 1号) 精神,持续推进绿 色低碳发展,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约束性指 标,实现到2020年 单位GDP二 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 下降205%、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的目标,推动全省二氧化碳排 放在全国率先达到峰值,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快建设低碳能源体系 ( 一) 强化能源碳排放指标约束.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 双控,基本形成以低碳能源满足新增能源需求的能源发展格局. 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

3

3 8亿吨标准煤以内,单位GDP能耗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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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5年下降

1 7 %,非化石能源比重达到

2 6 %.逐 步建立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单位产品碳排放约束 机制,大型发电集团单位供电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

5 5 0克二氧化 碳/千瓦时以内. (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 委,其中列第一位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 二) 强力推进能源节约.严格实施节能评估审查,强化节 ―

2 ― 能监察.推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 耗.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组织开展重点节能工程.健全节能 标准体系,实施 《 广东省节能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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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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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年) 》 ,构建能源资源计量监管和服务体系.实施能效领跑 者引领行动,全面推动水泥、玻璃、造纸、纺织、钢铁、石化、 有色金属等重点耗能行业开展能效对标.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大 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 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机关事务 管理局,广铁集团、民航中南管理局) ( 三)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积极开发利用风电、太阳能、 生物质能、中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推进抽 水蓄能电站建设,合理安排 西电东送 规模.到2020年,力 争风电装机达到

8 0 0万千瓦,光伏装机达到

6 0 0万千瓦,核电装 机达到

1 6

0 0万千瓦,抽水蓄能发电装机达到

7 2 8万千瓦,增加 接收西南水电

5 0 0万千瓦以上. (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 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南方能 源监管局) ( 四) 优化利用化石能源.控制全省煤炭消费总量,2

0 2 0年 控制在

1

7 5亿吨以内.实施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减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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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年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下降

1 2 %左右.加快天然气利用 设施建设,到2020年,力争天然气主干管道通达全省

2 1个地级 以上市,燃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约

1 2 %.推进煤炭清 ―

3 ― 洁高效利用,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省内

1 0 万千瓦以上现役煤电机组 ( 暂不含循环流化床锅炉和 W 型火焰 锅炉) 在2017年前完成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实施燃煤锅炉节 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全省各市禁燃区 ( 含城市建成区) 内全 面淘汰高污染锅炉,珠三角地区一并淘汰禁燃区外

1 0蒸吨 / 小时 以下高污染锅炉.稳步推进 煤改电 、 煤改气 替代改造, 合理建设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等集中供热设施,加快淘汰分散 燃煤小 锅炉,到2020年,全省集中供热量占供热总规模达到70%.实施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计划,适时推广使用国 V I 标准 车用燃油,大力推进天然气、电力替代交通燃油. ( 责任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 厅)

二、着力打造低碳产业体系 ( 一)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依法依规有序淘汰落后产能和过 剩产能.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延伸产业 链、提高附加值,提升企业低碳竞争力.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 业,大力发展服务业,2

0 2 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 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

1 6 %,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 比重达到

5 6 %. (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 委、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 ( 二) 控制工业领域排放.2

0 2 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 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电力、钢铁、建材、石化等重点行业二 ―

4 ― 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积极推广低碳新工艺、新技术, 加强企业能源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碳排放管理,主 要高耗能产品的单位产品碳排放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施低碳标 杆引领计划,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积极控制 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推进工业领域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点 示范,并做好环境风险评价. (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环境保护厅) ( 三) 推动出口结构低碳化.转变出口模式,严格控制 两 高一资 产品出口,着力优化出口结构.建立绿色低碳产品标 识的管理制度,完善低碳产品相关财税制度和金融制度,激励出 口企业积极自主打造低碳品牌,提升产品的低碳竞争力和附加 值,实现产业链的低碳转型升级.引导出口企业加强产品全生命 周期碳排放管理,积极开展低碳产品认证和碳标签认证,有效缓 解出口贸易碳壁垒压力. (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 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质监局、省金融办) ( 四) 大力发展低碳农业.实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 广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到2020年农药和化 肥的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实现农田氧化亚氮排放达到峰值.因地 制宜建设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控制畜禽养殖业温室气体 排放,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推进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 达到

7 5 %以上.开展低碳农业试点示范. ( 责任单位:省农业 ―

5 ― 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 ( 五) 增加生态系统碳汇.着力推进森林碳汇、生态景观林 带、森林进城围城、乡村绿化美化林业四大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着力增加森林 碳汇.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

6 0

5 %,森林蓄积量达 到643亿立方米,珠三角九市全部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加 强湿地保护与恢复,稳定并增强湿地固碳能力,优化湿地生态系 统结构,引导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到2020年,建成各类湿 地公园

1 5 5个,全省湿地保护率达

5 0 %.探索开展海洋等生态系 统碳汇试点.( 责任单位: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

三、推动城镇化低碳发展 ( 一) 加强城乡低碳化建设和管理.开展城市碳排放精细化 管理,鼓励编制城市低碳发展规划,城市新区、新城在建设开发 前按要求编制低碳发展规划.提高基础设施和建筑质量,防止大 拆大建.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强化新建建筑节能,推广绿色 建筑,到2020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一星级以上绿色建 筑标准.强化宾馆、办公楼、商场等商业和公共建筑低碳化运营 管理.(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 二) 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建设,加快发展铁路、水运等低碳运输方式,推动航空、航海、 公路运输低碳发展,发展低碳物流,到2020年,营运货车、营 运客车、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比

2 0

1 5年分别 ―

6 ― 下降

8 %、2

6 %、7 %,城市客运单位客运 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

1 2

5 %.完善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运输体系,发展 城市轨道交通、智能交通和慢行交通,鼓励绿色出行,到2020年实现特大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出行比例超过

6 0 %,城市居民 公共交通出行平均分担率达到

2 3 %.鼓励使用节能、清洁能源 和新能源运输工具,加快充换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新能 源汽车推广应用需求,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累 计超

2 5万辆,其中私人乘用车领域累计超

2 0万辆;

新能源公交 车保有量占全部公交车比例超过

7 5 %,其中纯电动公交车占比 超过

6 5 %.深入实施低碳交通示范工程. (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 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广铁集团、民航中南管理局) ( 三) 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低碳化处置.探索餐厨垃圾 等社区化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工业垃圾、建筑垃圾、污水处理厂 污泥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鼓励 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多种处理利用方式,支持企业利用现有 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等废弃物,有效减少全社会的物耗 和碳排放,到2020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 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

9 5 %以上. (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 厅、省环境保护厅) ( 四) 倡导低碳生活方式.积极践行低碳理念,鼓励使用节 能低碳节水产品,反对过度包装.倡导低碳居住,推广普及节水 器具.倡导

1 3

5 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 1公里以内步行,3公―7―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引导购买小 排量汽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 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 厅、省商务厅)

四、加快区域低碳发展 ( 一) 实施分类指导的碳排放强度控制.综合考虑各地级以 上市的发展阶段、资源禀赋、主体功能定位、生态环保等因素, 分类确定地市级碳排放控制目标. 十三五 期间,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市碳排放强度分别下降230%,珠海、 汕头、梅州、惠州、汕尾、江门、茂名、肇庆、潮州、揭阳、云 浮市碳 排放强度分别下降205%,韶关、河源、阳江、湛江、 清远市碳排放强度分别下降

1 9

5 %. ( 责任单位:各地级以上市 人民政府) ( 二) 支持珠三角地区建设绿色低碳城市群.落实 《 珠三角 城市群绿色低碳深圳宣言》 ,实施珠三角城市群绿色低碳发展行 动方案,建设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和低碳城市基础设施,力争珠三 角城市群碳排放在全国、全省率先达峰,广州、深圳等发达城市 争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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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年左右达峰.定期举办珠三角城市群绿色低碳发展 论坛,分享国内外及珠三角的绿色低碳发展经验.研究建立珠三 角城市群绿色低碳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发布珠三角九市指标数 据,促进珠三角九市开展相关工作. (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 委,珠三角各市人民政府) ―

8 ― ( 三) 推动粤东西北地区低碳转型发展.根据区域主体功 能,加快探索适合不同地区的差异化低碳发展模式,支持粤东西 北地区实现低碳振兴和绿色崛起.分类制定产业、用地、环保和 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加快特色产业发展,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和环 境准入底线,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培育发展新动能.建立扶贫与 低碳发展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开展低碳产业 和技术协作.推进 低碳扶贫 ,倡导企业与贫困村结对开展低 碳扶贫活动,鼓励开发风电、光伏、林业碳汇等自愿减排项目, 推动自愿减排项目进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改进扶贫资金使用方 式和配置模式,探索碳普惠等市场化运营机制. ( 责任单位:省 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扶贫 办,粤东西北各市人民政府)

五、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 ( 一) 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完善配额总量设定和分配机 制,在配额有偿发放、碳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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