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9-12-23
云人社通〔2018〕6 号-1-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用新版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考务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效率和 服务水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 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社厅 发〔2017〕84 号)和《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 书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7〕141 号)精神和要求,现将关于 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及范围

2017 年起,全国统一组织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 试合格人员启用新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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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版证书样式及调整内容

(一)证书样式.新版证书为 B5 版单页双面样式,分为 "准入"和"水平"两类,封面非标采用暗红色和墨绿色,统 一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字样.

(二)调整内容.新版证书对内页进行了调整,调整情况 如下: 1.取消原证书的"编号、持证人签名、除资格名称以外的 英文翻译、签发单位(盖章)和签发日期"等内容. 2.保留原证书的"批准日期"内容(为当年考试实施最后 一科的考试日期) . 3.变更原证书的"证书管理号"内容,变更为"管理号" . 4.增加"身份证号码、二维码"内容和扫描实时查询认证 功能(暂未开通) .

三、新版证书管理相关事项

(一)证书印制及发放.新版证书的印制及考试合格人员 信息打印工作(包括照片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无需加盖我省签发章及照片钢印.省级各考试考务机构负责印 制相应资格考试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并加盖省级考 试考务机构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签发章后,将《资格考试 合格人员登记表》和资格证书一并准确及时发放给考试合格人 员.

(二)旧版证书效力.2017 年以前发放的旧版证书继续有 -

3 - 效,持证人无须进行更换.

(三)证书补办. 1.资格证书遗失的,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更换补发专业 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人职发〔1997〕197 号)要求,考生向省级相应考试考务机构提交个人补发证书申请、单 位证明、登报声明作废报纸原件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等相关材料,经省级考试考务机构审核无误后,于每季度末最 后十天前将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 (见附件) 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 一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申请补发. 2.补发证书在证书内页上加盖"补发"字样,以示区分.

(四)证书保管和回收.各级考试考务机构应尽到告知义 务,通知考生按要求及时领取资格证书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登记表》 .未按时领取的,由相应考试考务机构代为保管;

考试 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回收, 《资 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按相关规定统一销毁,资格证书统一 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定证书印制企业销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到位.证书发放工作涉及广大专业 技术人员切身利益,证书便利化改革是提高证书管理工作质量 和效率的重要措施.各有关单位要积极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职 业资格证书管理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坚持创新 -

4 - 性、便利化和信息化原则,不断提高证书发放的工作效率和服 务水平,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满意度.

(二)规范流程、明确责任.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 求,进一步梳理和优化证书发放流程,明确证书管理的目标、 任务及相关要求,确保考生信息安全.省级各考试考务机构应 制定相应的证书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证书发放工作.

(三)精心组织、平稳过渡.证书便利化改革涉及的考试 范围广,考生人数多,社会影响大,关注程度高.各单位要密 切配合,精心组织,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新版证书和原证书发 放管理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新版证书发放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 年1月15 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8 年1月1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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