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9-12-16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ENG TAI CONSUMABLES GROUP LIMITED 亨泰消费品集团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197) 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 全年业绩公告 亨泰消费品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的董事 ( 「董事」 ) 会(「董事会」 ) 欣然宣布,本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统称 「本集团」 ) 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 合全年业绩连同上年度的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营业额

3 981,491 1,223,941 销售成本 (890,237) (1,088,926) 毛利 91,254 135,015 因生物转化引致公平值变动 (10,567) (13,792) 其他收益及收入 10,548 10,139 销售及分销开支 (70,196) (80,497) 行政开支 (103,892) (112,538) 其他经营开支 (71,282) (390,056) 经营亏损 (154,135) (451,729) 财务费用

5 (54) (238) 分占合营企业之亏损 (2,713) (12,397) 出售附属公司的 (亏损) 收益 (270) 48,134 除税前亏损 (157,172) (416,230) 所得税抵免 (开支)

6 590 (633) 年度亏损

7 (156,582) (416,863) 下列各项应占: 本公司拥有人 (153,475) (405,546) 非控股股东权益 (3,107) (11,317) (156,582) (416,863) 每股亏损

9 基本 (8港仙) (30港仙) 摊薄 不适用 不适用

2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年度亏损 (156,582) (416,863) 其他全面收益: 不会重新归类至损益的项目: 楼宇重估的公平值变动 2,512

11 楼宇重估的递延税项负债 (628) (3) 1,884

8 可能重新归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的汇兑差额 26,527 (23,271) 於出售附属公司时重新归类至损益之汇兑差额 C (51,37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平值变动 (946) 2,664 於出售时重新归类至损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重估储备

26 (2,294) 25,607 (74,276) 年度除税后的其他全面收益 27,491 (74,268) 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129,091) (491,131) 下列各项应占: 本公司拥有人 (125,983) (479,808) 非控股股东权益 (3,108) (11,323) (129,091) (491,131)

3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 二零一八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一七年 六月三十日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361,623 400,922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84,576 94,679 在建工程 34,861 13,271 生产性植物 98,690 95,401 商誉 20,957 165,388 其他无形资产 84,307 156,339 其他资产 55,936 43,842 於合营企业之投资 C 16,349 投资会所会籍

108 108 投资 12,688 21,345 递延税项资产 1,769 1,268 755,515 1,008,912 流动资产 生物资产 29,127 20,419 存货 157,579 158,490 应收账项

10 347,490 393,050 预付款项、订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167,027 186,514 投资 21,878 12,978 已抵押银行存款 25,000 C 客户信托银行结余 3,932 7,333 银行及现金结余 779,170 833,890 1,531,203 1,612,674 总资产 2,286,718 2,621,586

4 二零一八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一七年 六月三十日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权益及负债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 187,270 180,070 储备 1,976,150 2,088,453 2,163,420 2,268,523 非控股股东权益 (15,865) (12,757) 总权益 2,147,555 2,255,766 非流动负债 应付融资租赁 C

16 递延税项负债 9,210 15,148 9,210 15,164 流动负债 应付账项

11 90,953 115,382 应付代价 C 152,000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21,940 46,962 借贷 16,012 33,326 应付融资租赁

16 17 即期税项负债 1,032 2,969 129,953 350,656 总负债 139,163 365,820 总权益及负债 2,286,718 2,621,586 流动资产净值 1,401,250 1,262,018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2,156,765 2,270,930

5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 1. 编制基准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愀刍峒剖 ( 「香港会计师公会」 ) 所颁布的所有适用 《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 (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 而编制.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包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 、 《香港会计准则》 ( 「 《香港会计准则》 」 ) 及诠释.该等综合财务报 表亦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联交所」 ) 《证券上市规则》 的适用披露条文及香港 《公 司条例》 (第622章) 的披露规定.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多项於本集团本会计期间首次生效或可提前采纳的新订及经修订 《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 .附注2提供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反映於本会计期间及过往会计期间首次 应用该等变化 (以与本集团相关为限) 所引致之任何会计政策变动有关的资料. 2. 采纳新订及经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a)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多项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首次生效的 新订及经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此等准则概无对本集团之会计政策构成影响.然而, 《香港会计准则》 第7号之修订本现金流量表:披露方案规定披露融资活动产生之 负债变动,包括现金流量及非现金变动产生之变动. (b)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未提前应用已颁布但尚未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开始的财政年度生效的新订 及经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该等新订及经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包括以下可 能与本集团相关者. 於以下日期 或之后开始的 会计期间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9号金融工具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5号客户合约收入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6号租赁 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 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第23号 所得税处理的不确定性 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

6 本集团目前正评估预期该等修订本及新订准则於首次应用期间的影响.迄今为止,本集团 辨识到新订准则的部份方面或会对综合财务报表构成重大影响.有关预期影响的详情於下 文讨论.有关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9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5号的评估已大致完成, 惟首次采纳该等准则的实际影响或会有所出入,盖因迄今为止完成的评估乃基於本集团现 时可得资料而进行,而於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财务报告 首次应用该等准则之前或会辨识到其他影响.本集团在中期财务报告首次应用该等准则之 前亦可能更改其会计政策的选择,包括过渡选项. 本集团预期其他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於首次应用时不会 对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构成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9号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9号将取代 《香港会计准则》 第39号 「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 . 《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 第9号引入有关金融资产分类及计量的新规定、对冲会计处理的新规则及金 融资产的新减值模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9号按追溯基准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本集团计划於规定生效日期采纳新准则且将不会重列比较资料. 根炯澎抖阋话四炅氯盏慕鹑谧什敖鹑诟赫治 (按照当日存在的事实及情 况得出) ,本公司董事已评估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9号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a) 分类及计量 现时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债务证券将以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方式计量, 因本集团预期不仅持有该等资产以收取合约现金流量,亦会相对频密地大量出售. 债务证券的减值亏损将应用下文(b)所述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9号的一般减值模式计 量,并於损益账确认.

7 (b) 减值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9号规定本集团因应资产、事实及情况以确认及计量12个月的 预期信贷亏损或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贷亏损.本集团预期应用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将 导致提前确认信贷亏损,但由於尚未完成更详尽的信贷分析,因此未能量化有关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5号客户合约收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5号建立了确认客户合约收入的综合框架.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5号将取代现有收入准则,即 《香港会计准则》 第18号 「收入」 (涵盖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产生 的收入) 及 《香港会计准则》 第11号 「建筑合约」 (订明建筑合约收入的会计处理)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5号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该准则允 许采纳全面追溯法或经修订追溯法.本集团拟使用经修订追溯法采纳该项准则,即有关采 纳的累计影响将於截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的保留盈利内确认,而比较资料将不会重列. 根裢瓿傻钠拦,本集团已确定收入的确认时间预期将会受到影响: 现时,提供物流服务产生的收入於提供服务时予以确认,而销售消费品及农产品的收入则 於拥有权相关的风险及回报转移至客户时予以确认.此外,佣金及经纪收入於相关交易进 行时予以确认. 根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5号,於客户取得合约中承诺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5号确定承诺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被视为随时间转移的三种情况: a) 当客户於实体履约时同时取得及使用实体履约所提供的利益;

b) 当实体履约创造或改良一项资产 (如在建工程) ,而於该资产被创造或改良时乃由客 户控制;

c) 当实体履约并未创造对实体而言具替代用途的资产,且该实体对迄今完成的履约付款 具有可强制执行权利. 倘合约条款及实体活动不属於该等三种情况的任何一种,则根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5号, 该实体於单一时间点 (即控制权转移时) 就销售有关商品或服务确认收入.拥有权的风险及 回报转移仅为厘定控制权转移何时发生时将予考虑的其中一项指标.

8 本集团已进行评估,认为新收入准则不大可能会对其确认销售消费品及农产品收入、物流 服务收入以及证券交易的佣金及经纪收入的方式构成重大影响. 就一般预期销售消费品及农产品为唯一履约责任的客户合约而言,采纳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5号预期不会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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