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9-12-15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发行人全体 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勤勉尽 责的义务.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 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 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 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 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 应认真考虑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 列明的各种风险.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 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 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1 年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简称

11 中水电债) .

(二)发行总额:10 亿元人民币.

(三)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十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 年利率为 5.25%(该利率根据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0.44% 制定, 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 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4.81%,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 小数四舍五入)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 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四)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 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开发行.

(五)债券担保: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 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信用等级: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 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七)发行期限:3 个工作日,自2011 年4月25 日起至

2011 年4月27 日止.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 目录释义

4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6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6 第三条 发行概要.9 第四条 承销方式.11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11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12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12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及选择权约定.13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14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37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59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66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67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69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73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78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80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81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81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4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 义: 发行人、公司:指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

10 亿元的

2011 年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发行而制 作的《2011 年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发行 而制作的《2011 年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摘要》 . 主承销商: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指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担保函:指担保人以书面方式为本期债券出具的债券偿付保函.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 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组织. 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签署的《中国水利水 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 余额包销: 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 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 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国务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5 国家发改委: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铁道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电联:指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商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水电集团:指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公司的主要发起 人及控股股东. 中水顾问集团:指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水电一局:指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 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至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水 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的释义同此) . 国际工程公司:指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电力公司:指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四川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崇信发电公司:指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崇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租赁控股公司:指中国水电建设集团租赁控股有限公司. 夹江公司:指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夹江水工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 . 元:指人民币元. 发电量:指电能生产数量.是发电机组产出的有功电能数量,即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6 发电机实际发出有功功率与发电机实际运行时间的乘积. 发电装机容量:指发电机组的综合平衡出力.它反映电厂的发电 机在设计条件下,正常运行的最大发电功率.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1]824 号文件 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22 号 法定代表人:范集湘 联系人:丁永泉、吕杰 联系

电话:010-

58960072、58382763 传真:010-58553975 邮编:100044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2-6 层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代旭、周一红、王俭、吕锦玉、李禄、权浩庆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二层 联系

电话:010-

66568064、66568062 传真:010-66568704 邮政编码:100033

(二)副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7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吴筱菊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28 号盈泰中心

2 号楼

9 层 联系

电话:010-59312833 传真:010-59312892 邮政编码:100140

(三)分销商: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黄静、石磊、武建新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18 楼 联系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4711 邮政编码:510075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01A、

02、

03、04) 、17A、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秦立欢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45 楼 联系

电话:021-68498525 传真:021-68498603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8 邮政编码:200120

三、担保人: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22 号 法定代表人:范集湘 联系人:杨展业 联系

电话:010-58382534 传真:010-58382900 邮政编码:100044

四、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 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田鹏 联系

电话:010-88170738 传真:010-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五、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五栋大楼 B1 座七层 法定代表人:祝卫 联系人:刘红卫 联系

电话:010-88395676 传真:010-88395200 邮政编码:100044

六、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宵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A 座2901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9 联系人:赵军 联系

电话:010-51087768 传真:010-84583355 邮政编码:100125

七、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407 负责人:郭斌 联系人:贺伟平、李丽 联系

电话:010-66413377 传真:010-66412855 邮政编码:100031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1 年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简称

11 中水电债 ) .

三、发行总额:10 亿元.

四、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十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 利率为 5.25%(该利率根据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0.44%制定, 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 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4.81%,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 小数四舍五入)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 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价格: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以1,000 元为一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0 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 元.

六、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 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开发行.

七、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投资者认购 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中托管记载.

八、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

1 日,即2011 年4月25 日.

九、发行期限:3 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

2011 年4月27 日止.

十、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4 月25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

一、计息期限:自2011 年4月25 日起至

2021 年4月24 日止. 十

二、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 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

三、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2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4 月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 日) . 十

四、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4月25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 十

五、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 理. 十

六、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

七、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 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 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

八、债券担保: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 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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