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9-12-16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部分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 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 发〔2005〕120号)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1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1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 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20,000,000.00股为基准,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2,000,000.00元, 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我们认为, 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 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 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 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四、关于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经核查,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 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担保不违反证监发[2003]56号、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等规 定,独立董事对此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 为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汪旭光 赵利新 王军苑改霞 2012年3月29日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