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22-12-16
1 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 项目名称 水泥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绵阳市安州区塔水永固预制构建厂 法人代表 王彦 联系人 王彦 通讯地址 绵阳市安州区塔水镇神泉村五组 联系电话

18981113060 传真-邮政编码

622659 建设地点 绵阳市安州区塔水镇神泉村五组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已建补评)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121 水泥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78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5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13.

8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27.6%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已投产 项目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项目背景和由来 绵阳市安州区塔水永固预制构建厂位于绵阳市安州区塔水镇神泉村五组,2001 年从 塔水镇春林村张久义处购买塔水工业园预制厂资产、土地,占地面积约为 7800m2 ,项目 已建

1 个生产厂房、办公生活用房及配套设施,通过购买水泥制瓦机、行车、悬辊机、小 型砌块成型机等设备建设水泥制品生产线,形成年产水泥彩瓦

15 万匹,涵管

1000 根,水 泥空心板

500 张,砂砖

2 万匹的生产规模.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 监【2016】4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整顿违规违法建设项目 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90号),2015年1月1日以前已建成的未批先建项目,符 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污染物达标排放、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且环境风险 可控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现行审批权限限期补办环评手续,按现行建设项目分类 管理名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项目,由排污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编制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整顿违规 违法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90号)要求: 清理范围: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已经建成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未经审批,正在建设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 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未履行环评手续的建设项目;

未落实环 保 三同时 的建设项目. 清理处置原则:

(一)2015 年1月1日以后新产生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应严格依照《环境保 护法》第六十一条进行处理.

(二)到2014 年12 月31 日仍在建设或建成未投产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照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进行处理.责令其停止建设(生产),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 价,按照现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报批,予以规范.经论证不具备环境可行性的建设项 目,予以关停,并可责令修复场地.

(三)2015 年1月1日以前已正式投产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作为已有项目,依照《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进行处理.按照 规范一批、 整改一批、关停一批 的总体要求分类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1、规范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污染物达标排放、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 总量控制要求且环境风险可控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按现行审批权限限期补办环评手 续;

污染物达标排放且环境风险可控的,但因产业政策及规划而不符合补办环评手续条件 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各市(州)人民政府组织评估后可实施临时环保备案管理,纳入 日常环境监管,防止超标排污或引发环境风险.

2、整改一批.对治污设施不配套、污染物排放超标或主要污染物超总量排放的环保 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地方人民政府应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

经停产或限产治理 后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各市(州)人民 政府组织评估后可实施临时环保备案管理, 其中符合办理环评手续的按现行审批权限限期 补办;

未落实环保 三同时 制度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一律依法责令限期整改.

3、关停一批.对环境污染严重、环境风险隐患突出、治理无望的,地方人民政府应 坚决依法关停取缔,已造成环境污染的应责令其治理修复. 本项目于

2001 年3月已建成投产,属于

2015 年1月1日前已建成的未批先建项目, 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污染物达标排放、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且环境风 险可控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根据(川办发【2015】90 号)文件中 规范一批:即对符

3 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污染物达标排放、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且环境风险 可控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现行审批权限限期补办环评手续 .经业主核实,本项 目营运以来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以及扰民投诉.本项目属于

2015 年1月1日已建成投 产的项目,(川办发【2015】90 号)文件中 规范一批:即对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污 染物达标排放、 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且环境风险可控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 目,按现行审批权限限期补办环评手续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次工程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且其环境影响评价的等级为编制环境 影响评价报告表.因此, 绵阳市安州区塔水永固预制构建厂特委托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 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水泥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该项目的有关资料,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调查、资料收集 工作,在对本项目的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表. 因本次评价属于补评性质,环评中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重点对项目大气排放及噪 声排放中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以减轻项目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并为建设单位环境整改及管理部门监管提供参考.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项目名称、性质、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水泥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绵阳市安州区塔水永固预制构建厂 建设性质:新建(已建补评) 建设地点:绵阳市安州区塔水镇神泉村五组,具体位置见附图 1.

2、建设内容、规模及产品方案 根据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绵阳市安州区塔水镇神泉村,占地面积约为 7800m2 . 项目已建

1 个生产厂房、 办公生活用房及配套设施. 通过购买水泥制瓦机、 行车、悬辊机、 小型砌块成型机等设备建设水泥制品生产线,形成年产水泥彩瓦

15 万匹,涵管

1000 根, 水泥空心板

500 张,砂砖

2 万匹的生产规模. 项目的主要产品见表 1-1.

4 表1-1 项目主要产品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年产量

1 水泥彩瓦 42cm*34cm

15 万匹

2 砂砖 19cm*12cm*40cm

2 万匹

3 水泥空心板 2.4m*50cm*12cm

500 张2.7m*50cm*12cm 3m*50cm*12cm 3.3m*50cm*12cm 3.6m*50cm*12cm 3.9m*50cm*12cm 4.2m*50cm*12cm

4 涵管 Φ100mm-800mm*2m

1000 根

3、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

50 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资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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