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22-12-13

第一篇公司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无限公司

第三章 有限公司

第四章 两合公司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章 关系企业

第七章 外国公司

第一篇?

第一章 总则003

第一章 总则研读本章之重点,在於知悉公司之概念、能力、资金运用、设立、登记、监督、解散、合并、变更组织及负责人.

本章计有11个案例,目的在 於使理论与实务得相互印证.

第一节 公司之概念 研读公司概念之重点,在於知悉公司之意义、种类、名称及住所. 案例1 甲欲从事进口食品业务,其欲组成公司,试问:

一、甲欲组成公司组织,依痉ü娑ㄖ纠嘈陀屑钢?其股东之 责任为何?

二、甲是否得独资成立公司?

三、甲为扩展业务需要,得否设置分公司?倘因分公司业务涉讼时,分 公司有无当事人能力? 壹、公司之意义 称公司者,系以营利为目的,依照公司法(company law)组织、登记、成立之社团法人(公司法第1条).是我国公司之成立应具备如后之 要件:

第一节

第一节

004 商事法实例解析

一、公司为法人 公司为法人(legal entity),与自然人同为权利义务之主体,有权利 能力,亦有行为能力.公司之行为,不外为自然人之现实行为,此等自然 人即为公司之机关.是公司合法成立后,即享有独立之人格,公司之人格 与股东人格各别 .

二、公司为社团法人 公司为依公司法组织成立之社团法人(corporation),系由股东订立 章程而成立,以人(即股东)之结合为基础,有独立享受权利及负担义务 之能力 .其不同於财团系以财产之结合为基础 .

三、公司系以营利为目的之社团法人 所谓以营利为目的(business corporation),系指以其出资经营某事业 所获得之利益,分配与股东为最终目的者而言 .公司非在中央主管机关 登记(register)后,不得成立(公司法第6条),即设立登记为公司成立 之要件 . 贰、公司之种类

一、法律上之分类 公司法将公司分为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 等四种类型,兹分述如后(公司法第2条第1项): 最高法院71年度台上字第5299号判决. 最高法院54年度台上字第518号判决. 林洲富,民法―案例式,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8月,2版1刷. 赖源河,实用商事法精义,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10月,初版2刷,4 页. 最高法院67年台上字第760号判例.

第一篇?

第一章 总则005

(一)无限公司 无限公司(unlimited company),系指二人以上股东所组织,全体股 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之公司(公司法第2条第1项第1款).

(二)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limited company),系由一人以上股东所组织,股东就其 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其责任之公司(公司法第2条第1项第2款).即可 成立形式意义之「一人公司」(one man company).

(三)两合公司 两合公司(mixed company),系指一人以上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人 以上有限责任股东所组织,其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偿责 任;

而有限责任股东就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其责任之公司(公司法第 2条第1项第3款).

(四)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系指二人以上股东或政 府、法人股东一人所组织,全部资本分为股份;

股东就其所认股份,对公 司负其责任之公司(公司法第2条第1项第4款).因此,自然人不得设立 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二、信用上分类 此以公司之信用基础,作为区分公司之标准:

(一)人合公司 著重於股东之个人条件,公司信用之基础在於股东之资力与信用,无 限公司为典型之人合公司.

(二)资合公司 著重公司财产数额,公司信用基础在於公司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为典 型之资合公司.

(三)人合兼资合公司 公司之信用基础,并存於股东个人信用与公司资本,两合公司与有限 公司均属之.

006 商事法实例解析

三、组织系统之分类 以公司之管系统为标准而加以区分公司的种类:

(一)本公司 公司法所称本公司即总公司(head office),为公司依法首先设立, 以管全部组织之总机构,原则上仅有一家(公司法第3条第2项前段).

(二)分公司 公司法所称分公司(branch of company),为受本公司管之分支机 构,其并无家数之限制(公司法第3条第2项后段).公司虽得於不同地域 设立分公司,然其最高之意思机关仅有一个,分公司资产系本公司资产之 一部,故关於分公司之诉讼原应以本公司为当事人.然因适应事实上之 需要,认分公司得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亦仅就其营业内所生之事件为 限.

四、股本构成上之分类 以公司股本构成之分类,加以区分公司种类:

(一)公营公司 公营公司(public company)依痉ㄗ橹闪,公司资本全部由 政府出资经营,或者政府与人民合资经营,政府之股本逾50%.公营公司 之员工,如台湾邮政股份有限公司.依2007年7月1日修正施行之刑法第 10条第2项规定,已非刑法所称之公务员.

(二)民营公司 民营公司(private company)依痉ㄗ橹闪,公司资本全部由 人民出资经营,或者政府与人民合资经营,人民之股本逾50%.

五、国籍上之分类 此系以公司之隶属国籍作为标准,以区分公司种类: 最高法院42年度台上字第176号判决.

第一篇?

第一章 总则007

(一)本国公司 本国公司(domestic company),系以营利为目的,在我国依 组织与登记而成立之公司.

(二)外国公司 公司所称外国公司(foreign company),谓以营利为目的,依照外国 法律组织登记,并经中华民国政府认许,在中华民国境内营业之公司(公 司法第4条).外国公司非在其本国设立登记营业者,不得申请认许(公 司法第371条第1项).非经认许,并办理分公司登记者,不得在中华民国 境内营业(第2项). 参、公司名称

一、原则 公司名称,应标明公司之种类(公司法第2条第2项).例如,统一有 限公司、金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不得与他公司名称相同.二公司 名称中标明不同业务种类或可资区别之文字者,视为不相同(公司法第18 条第1项).例如,仅由「电信」与「电讯科技」尚无法判断其所指业务 种类是否相同,则「中电信」与「中电讯科技」等二公司名称之特取 部分,并不足资区别不同业务,而视为不相同之名称 . 公司不得使用易於使人误认其与政府机关、公益团体有关或妨害公共 秩序或善良风俗之名称(公司法第18条第3项).例如,国立股份有 限公司.未经设立登记,不得以公司名义经营业务或为其他法律行为.违 反前项规定者,行为人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15万 元以下罚金,并自负民事责任;

行为人有二人以上者,连带负民事责任, 并由主管机关禁止其使用公司名称(公司法第19条). 行政法院86年度判字第2408号判决.

008 商事法实例解析

二、外国公司 外国公司之名称,应译成中文,除标明其种类外,并应标明其国籍 (公司法第370条).例如,美商安丽股份有限公司. 肆、公司住所 公司与自然人相同,在法律上必有一定之住所(domicile).而公司 系以本公司所在地为住所(公司法第3条第1项),其成为处理公司法律关 系之中心地. 伍、案例解析公司成立之要件及分公司之当事人能力

一、公司种类及成立 甲欲成立公司,其公司之种类有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及股 份有限公司,其有人数之限制,公司名称后应标明公司之种类,倘其仅一 人,得以个人名义成立有限公司,就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该有限公 司应依痉ㄗ橹,非在中央主管机关登记后,不得成立.未经设立登 记,未取得法人之人格,自不得以公司名义经营业务或为其他法律行为, 系采登记生效主义.

二、成立一人公司 有限公司系由一人以上股东所组织,股东就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 其责任之公司.是甲可独资可成立有限公司,不须有其他股东加入即可, 而由甲担任执行业务并代表公司(公司法第108条第2项).再者,除有限 公司可由一人组织外,股份有限公司亦得由法人股东一人组织之.

三、分公司於诉讼上有当事人能力 公司为社团法人,具有人格,惟人格具有不可分割之性质.故分公司 为受本公司管之分支机构,并无独立之财产,为谋诉讼上便利,现行实 务见解认分公司就其业务围内之事项涉讼,有当事人能力.既然分公司

第一篇?

第一章 总则009 为本公司之分支机构,本公司亦得就关於分公司业务围内之事项,以本 公司名义起诉或应诉 .从而,甲所成立之分公司,得於其业务围内之 事项为原告起诉或被告应诉.

第二节 公司之能力 研读公司能力之重点,在於知悉公司之权利能力、意思能力及行为能 力. 案例2 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开发行股票之公司,欲从事下列行为,试问其 法律效果为何?

一、甲公司欲从事转投资,公司法有何规?

二、甲公司之章程所订之营业项目为电子器材进出口及买卖,其是否得 从事章程所订营业项目以外之业务?

三、甲公司提供其所有不动产,担保乙向丙银行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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