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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吨塑料颗粒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五河县光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17 年7月年产
6000 吨塑料颗粒项目公众参与调查 五河县光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 目录1前言.
2
2 公众参与工作依据.2
3 公众参与的目的.2
4 公众参与的原则.3
5 公众参与总体方案概述.3 5.1 实施主体.3 5.2 调查对象.3 5.3 主要方式.3
6 公众参与实施过程.4 6.1 第一次信息发布.4 6.2 第二次信息发布.4 6.3 公告栏公示.4 6.4 调查问卷征求意见.8
7 公众参与工作符合性分析.13 7.1 程序合法性分析.13 7.2 形式有效性分析.14 7.3 对象代表性分析.14 7.4 结果真实性分析.14
8 公众参与调查意见分析及答复.14 8.1 问卷调查统计.14 8.2 问卷调查结果分析.15 8.3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16
9 公众参与调查结论.17 9.1 合法性、有效性、代表性及真实性.17 9.2 公众参与调查总体结论.17 附:公众参与调查表 年产
6000 吨塑料颗粒项目公众参与调查 五河县光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 1.前言 五河县光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
6000 吨塑料颗粒项目位于五河县城南工业园 区兴淮路南侧、浮山路东侧,系租用五河县头铺镇金岗村村民委员会的闲置厂房及场 地进行建设.项目占地 1952.48m2 ,总投资 600.00 万元,购置清洗机、粉碎机、熔融 挤出机、切粒机等机械设备,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等.项目运 营达产后,年可生产
6000 吨塑料颗粒.
2016 年12 月21 日,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五发改备字[2016]67 号文,同意 了该项目的建设.本项目类别属于 U 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 中的 废旧资源(含 生物质)回收、加工再生---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 塑料、废油、废船、 、废轮胎等加工、再利用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理条例》 (国务院
253 号令)等法律法规,2017 年2月20 日,五河县光辉再生资源有 限公司委托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
1971 号)对该项目进行环 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2.1-2016)的要求,我单位编 制了本项目的公众参与报告. 2.公众参与工作依据
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环发[2006]28 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 《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 (环办[2014]48 号) ;
3、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第
35 号令,2015 年9月1日起施行;
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2.1-2016) . 3.公众参与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 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引入公众意见调查,目的是 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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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期望,从而在项目环评阶段能够更加全面、综合 地考虑广大公众的利益,并认真汲取有益的建议,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加进一步完善 合理,制定的环保措施更符合环境保护和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 建设项目的环境、经济、社会效益,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4.公众参与的原则
1、知情原则:信息公开应在调查公众意见前开展,以便公众在知情的基础上提 出有效意见.
2、公开原则:在公众参与的全过程中,应保证公众能够及时、全面并真实地了 解建设项目的相关情况.
3、平等原则:努力建立利害相关方之间的相互信任,不回避矛盾和冲突,平等 交流,充分理解各种不同意见,避免主观和片面.
4、广泛原则:设法使不同社会、文化背景的公众参与进来,在重点征求受建设 项目直接影响公众意见的同时,保证其他公众有发表意见的机会.
5、便利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以及所涉及区域公众的特点,选择公众易于 获取的信息公开方式和便于公众参与的调查方式. 5.公众参与总体方案概述 5.1 实施主体 本项目公众参与的实施主体为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对公众参与 的全过程以及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5.2 调查对象 本项目公众参与的调查对象为:一是居住或工作在项目建设地点周围或者工作在 附近的利益相关方;
二是其他感兴趣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5.3 主要方式 本项目采取的公众参与形式为:一是网上信息公示.先后在五河县政府网站 (http://www.wuhe.gov.cn/)公示两次,第一次公示本项目的基本信息,第二次公示本 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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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项目初步环评结论;
二是社区和基层公告栏公示;
三是公众意见问卷调查(100 份) . 6.公众参与实施过程 本项目公众参与各阶段实施进度详见表 1. 表1:公众参与各阶段实施进度一览表 序号 工作方式 实施时间
1 第一次信息发布 五河县政府网网上公示 2017.02.24~2017.03.09,10 个工作日
2 第一次信息发布 五河县政府网网上公示 2017.05.19~2017.06.01,10 个工作日
3 项目周边基层组织公告栏公示 2017.06.05~2017.06.16,10 个工作日
4 公众意见问卷调查 2017.06.18~2017.06.21,3 个工作日 6.1 第一次信息发布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的
7 日内,建设单位即于
2017 年2月24 日在五河县政府网 站(http://www.wuhe.gov.cn/)进行了 五河县光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
6000 吨塑 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首次公示 ,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公示的主要 内容为: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提出意见 的主要方式;
公示时间等.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一次公示截图见图 1. 6.2 第二次信息发布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基本完成的情况下,建设单位于
2017 年5月19 日在 五河县政府网站(http://www.wuhe.gov.cn/)进行了 五河县光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 产6000 吨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 日.公示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预防措施;
环 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征求公众 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等.公 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二次公示网页如图
2 所示. 6.3 公告栏公示
2017 年6月5日, 建设单位在五河县头铺镇及头铺镇金岗村的政务公开栏张贴了 公众参与公告,公布了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地址和方式.具体见表
2 和图 3. 年产
6000 吨塑料颗粒项目公众参与调查 五河县光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5 图1:项目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照片截图 图2:项目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照片截图 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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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表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五河县光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
6000 吨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五河县光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
6000 吨塑料颗粒项目;
2、建设地点:五河县城南工业园区兴淮路南侧、浮山路东侧;
3、建设性质:新建,系租用五河县头铺镇金岗村村民委员会的闲置厂房及场地进行建设;
4、建设单位:五河县光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5、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 600.00 万元,购置清洗机、粉碎机、熔融挤出机、切粒机等机械 设备, 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等. 项目运营达产后年可生产
6000 吨塑料颗粒.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施工内容主要有场地平整、土方挖掘、原料及施工废弃物的运输、建筑结构施工、设备安装 等.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有施工扬尘、废水、固废以及施工噪声等,以及对周围生态的影响,经 采取定期洒水、设置防尘网、建设临时化粪池、施工废弃物及时清除等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后,对 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环境污染物.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 污水及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五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清 洗废水采用 多级格栅+二级沉淀池+二级砂滤 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等环节,不外排;
项目生产过 程中无组织废气为原料分选产生的粉尘,通过喷雾降尘、加强通风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无组织粉 尘排放,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熔融挤出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表示,经 水喷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