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2019-12-11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8年度 目录页次

一、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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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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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9 3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19)专字第60729920_B02号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为 贵公司 )及其 子公司( 贵集团 )的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 表,2018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并于2019年3月25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 号: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60729920_B01号).

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 现根据贵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公司(以下统称为 合并范围内各公司 ) 2018年度财务会计资料,对该年度贵公司与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之间、贵集团与 贵公司大股东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作出如下专 项说明.如实提供上述事项的全部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是 贵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公司的责任.下列资料和数据均完全摘自贵集团合并范 围内各公司的2018年度财务会计资料,除了为出具上述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而实施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其实施其他额外审计程序. 在本专项说明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是指贵集团为贵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工资、 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代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支付 的资金;

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

为大股 东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

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 下提供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是指贵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原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附属企业 是指贵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企业,但不含贵公司以及贵公司直接控制的企业.对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计提的减值准备或核销的金额,未从期末占用余额中扣除.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与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之间的 经营性资金往来,以及贵集团与 关联自然人及其附属企业 和 其他关联人及其 附属企业 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除债务人主体不同外, 非经营性资金往 来 的业务内容与前述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相同.除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以外的 其他资金往来作为 经营性资金往来 .

4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19)专字第60729920_B02号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 编制基础 本专项说明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第一条,以及《主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 在编制本专项说明的附表时,我们对其中一些问题采用了如下所示的处 理方法: (1) 贵集团合并范围为各公司之间的非经营性应收、预付款项,虽然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已经予以抵销,但是在编制本专项说明时, 仍然单独列示于附表的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部分中. (2) 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非全资子公司与贵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按照其 余额和发生额全额列入本专项说明附表. (3) 对于合并范围内不同公司与同一方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如果其核算科目和业务内容相同,则将其金 额加总后列示于同一行中;

如果核算科目和业务内容不同,则在 不同的行中分别列示. (4) 本专项说明中所指的各类关联方范围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有关要求确定,因此可能与已经经过我们审计的贵公司 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部分中所列示的 关联方范围存在差异.

二、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的有关情况 请参见本专项说明附表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5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19)专字第60729920_B02号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三、 本专项说明的使用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报送之用.除下段 另有说明之外,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作任何形式的公开发表或公众 查阅,或作其他用途使用. 贵公司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可以利用本专项说明及其附表中 列示的有关资料编制用于与贵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一同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 http://www.szse.cn)披露的涉及贵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信息,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及签署贵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本专项说明的注册会计师 对由贵公司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实施的这一编制过程及其结 果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贵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一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上披露的涉及贵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信 息亦不应标注任何可能导致信息使用者认为这些内容已经经过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或者审阅,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对其 提供保证的字样. 附表: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颖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游瑾2019年3月25日6附件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它关 联资金 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 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 核算的 会计科目 2018年期初 往来 资金余额 2018年度往来 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2018年度 往来资金的 利息 2018年度 偿还累计 发生金额 2018期末 往来 资金余额 往来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 大股东 及其附 属企业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大股东 应收账款 - 4.79 - 4.06 0.73 销售货物 经营性往 来 重庆潍柴发动机有限公司 大股东附属企业 应收账款 - 447.94 - 447.94 - 销售货物 经营性往 来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附属企业 应收账款 16,716.28 11,036.72 - 17,207.71 10,545.29 销售货物 经营性往 来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附属企业 应收票据 25,053.85 3,993.48 - 3,147.33 25,900.00 销售货物 经营性往 来 潍柴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大股东附属企业 应收账款 7,143.58 33,365.97 - 28,465.08 12,044.47 销售货物 经营性往 来 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 大股东附属企业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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