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2019-12-10
1 通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内线交易之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及法令依 为建立本公司良好之防内线交易制度,爰依「公开发行公司建立内部控 制制度处理准则」第八条订定本办法,以资遵循.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对象包含本公司之董事、监察人、经理人及受雇人. 其他因身分、职业或控制关系获悉本公司内部重大资讯之人,本公司应促 其遵守本办法相关规定. 第三条:本公司应建立并不定期维护内部人与持股逾10%之股东资料档案. 第四条:界定影响股价之内部重大消息围 涉及本公司之财务、业务或证券之市场供求、公开收购,对其股票价格有 重大影响,或对正当投资人之投资决定有重要影响之消息,其围及公开 方式等相关事项之办法,悉依有关法令办理. 第五条:影响股价之内部重大消息对外公开前之保密作业及禁止买卖措施 1. 对本公司以外之机构或人员因参与本公司并购、重要备忘录、策略联 盟、其他业务合作计画或重要契约之签订,签署保密协定,并要求不得 泄露所知悉之本公司内部重大资讯予他人. 2. 不定期对董事、监察人、经理人及受雇人办理教育宣导. 3. 加强与重大消息相关之重要单位管理:如股务、财务、业务、议事单位 等,并加强重要讯息传递对象之教育训练及宣导. 4. 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经理人及受雇人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忠实义 务,本诚实信用原则执行业务,因执行业务知悉公司内部重大讯息时, 不得泄露予他人. 本公司之董事、监察人、经理人及受雇人不得向知悉本公司内部重大资 讯之人探询或L集与个人职务不相关之公司未公开内部重大资讯, 对於 非因执行业务得知本公司未公开之内部重大资讯亦不得向其他人泄露. 5. 本公司内部重大资讯档案文件以书面传递时,应有适当之保护.以电子 邮件或其他电子方式传送时, 须以适当的加密或电子签章等安全技术处 理. 6. 本公司内部重大资讯之相关档案、文件及电子纪录等资料,应备份并保 存於安全之处所. 7. 本公司内部人或员工获悉重大资讯,应在该资讯未公开前或公开后

18 2 小时内,避免买卖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 第六条:影响股价之重大消息对外公开内容、时间、方式及人员 1. 本公司对外揭露内部重大资讯应秉持下列原则: (1) 资讯之揭露应正确、完整且即时. (2) 资讯之揭露应有依. (3) 资讯应公平揭露. 2. 本公司对外揭露之资讯应留存下列纪录: (1) 资讯揭露之人员、日期与时间. (2) 资讯揭露之方式. (3) 揭露之资讯内容. (4) 交付之书面资料内容. (5) 其他相关资讯. 3. 本公司内部重大资讯之揭露, 除法律或法令另有规定外, 应由本公司发 言人或代理发言人处理,并应确认代理顺序;

必要时,得由本公司负责 人直接负责处理. 本公司发言人及代理发言人发言内容应以本公司授权之围为限, 且除 本公司负责人、发言人及代理发言人外,本公司人员,非经授权不得对 外揭露内部重大资讯. 4. 对媒体不实报导之回应,统一由发言人处理. 第七条:违规处理 有下列情事之ㄧ者,本公司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采取适当法律措施: 1. 本公司人员擅自对外揭露内部重大资讯或违反本办法或其他法令规定 者. 2. 本公司发言人或代理发言人对外发言之内容超过本公司授权围或违 反本办法或其他法令规定者. 本公司以外之人如有泄露本公司内部重大资讯之情形,致生损害於本公司 财产或利益者,本公司应循相关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本办法经呈董事会核准后公布实行,修正时亦同. 第九条:本作业程序订立於中华民国九十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第一次修订於中华民国一百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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