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9-12-08
1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参与网下申 购的机构认真阅读本公告.

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 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 则》 . 重要提示

1、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 过1,6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573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 网下配售 )与网上资 金申购定价发行(下称 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发行方式,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国信证券 、 保荐人(主承销商) )负责组织,分别通过深 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 大华 股份 ,申购代码为

002236 ,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下 申购.

3、本次发行数量为1,68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336万股,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20%;

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1,34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4、发行人和国信证券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等,协 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4.24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9.87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 (2)14.87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在初步询价期间(2008年4月29日至2008年5月5日,T-5日至T-3日)提交 有效报价,且符合 释义 中规定条件的 配售对象 方可参与网下配售.配售 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 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名 单见本次发行公告附表.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 付款账户/账号等)以2008年5月5日(初步询价截止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 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询价对象、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 后果由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自负. 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 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 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 请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 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6、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08年5月7日(T-1日,周三)和2008年5月8 日(T日,周四)每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 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申报申购数量,每一个配售对象只能申购一次,申 购一经提交,不得撤销.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不得超过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总 量336万股.

7、本次网下申购缴款时间:2008年5月8日(T日,周四).参与网下申购的 配售对象应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请见正文

二、 网下发行 部分 (或 登录 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 查询). 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 代码,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 B001999906WXFX002236 . 申购资金有效到账时间为5月8日(T日,周四)当日15:00之前,T-1日及T 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 提请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 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其托管银 行进行有效确认, 督促其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

3 效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 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若其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

8、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是 否到账. 若不同配售对象共用备案账户的无法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 到帐情况,请及时与其托管银行联系并确认.因配售对象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 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并纳入有效名单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9、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申购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 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10、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08年5月8日(T日, 周四) 9:30~11:30,13:00~ 15:00.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均可参加网上定 价发行的申购.

11、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单一证券账户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500股, 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1,344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 总量).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 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股票发行的事宜进行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 次所发行股票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8 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 报》上的《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 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查询.

13、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视 需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 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4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 登记公司: 《办法》: 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 网上发行: 网下发行: 询价对象: 配售对象: 指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令第37号);

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指本次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 过1,6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网上资金申购 定价发行1,34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网下向配 售对象配售33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有关规定,且已经中国证券业 协会网站公布名单的机构投资者;

上述询价对象中在2008年5月5日(初步询价截止日) 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自营账户或其 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均可 参加本次发行网下申购,但下述情况除外:

1、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 关系的询价对象;

2、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具有控股关系的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

3、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

4、未参与初步询价或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 价对象

5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