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9-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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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燃气锅炉低氮环保节能改造民用锅炉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BJZB2019-SZC014 采购人:北京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零一九年四月 -

2 - 目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2 -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 -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27 - 第六部分 采购合同

34 -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61 -

3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4 - 燃气锅炉低氮环保节能改造民用锅炉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 北京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 的委托,对 燃气 锅炉低氮环保节能改造民用锅炉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BJZB2019-SZC014)采用国内公开招标 方式进行采购. 该项目资金已得到财政预算批复, 资金已到位. 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

4 号 项目联系人:王力强 采购人

电话:010-81499468 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顺义区北环路

90 号院第二幢二层 项目联系人:庞少帅、李佳明 联系

电话:010-89477580 传真:010-89477580 3. 采购内容、采购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包括常压锅炉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更换三台采暖炉、五台生活热水器等内 容(具体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2)采购用途:用于燃气锅炉低氮环保节能改造;

(3)简要技术要求:必须达到 DB11/139-2015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50242 建筑 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行业有关法律、 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

(4)预算金额:2398277.38 元(5)最高限价:2398277.38 元.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的企业.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 维修许可证》(锅炉)三级(含)以上资质. (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5)投标文件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网页版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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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8)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 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5.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经办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及经办 人在本单位缴纳近一个月以上社保证明(近一个月内开具有效)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外)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 套. 6.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4月08日起至2019年04月12日止, 每天上午9:00-11: 00,下午 14:00-16:00(北京时间).本项目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只有已经报名并登记 备案的供应商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7.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

90 号院第二幢二层(招标二部). 8. 招标公告期限:2019 年04 月08 日起至

2019 年04 月12 日(5 个工作日). 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 年04 月30 日上午 09:00(北京时间) . 10.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9 年04 月30 日上午 0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 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投标和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

90 号院二幢一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北京市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上同时发布. 1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 [2004]185 号) ;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 号) ;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 ;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 (财库[2011]124 号) ;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8〕141 号) ;

7) 执行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

2019 年04 月04 日-6-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名称 北京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

2 项目编号/招标编号 BJZB2019-SZC014

3 项目预算

1、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 239.827738 万元;

2、供应商应有明确报价,超过预算或者无报价投标的,投 标无效.

4 是否有最高限价

1、最高限价为:239.827738 万元;

2、 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 超过最高限价或者无报价投标的, 投标无效.

5 3 投标人应具备的 特殊要求 无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汇票、电汇、支票的形式. 投标人应于

2019 年04 月26 日16:00 前缴纳,并到达 指定账号, 且须将汇款凭据或收据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原件放 入投标文件中,应注明项目名称(具体标包) 、招标编号、 用途:投标保证金. 开户单位: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北京顺义支行 帐号:1101040160000080530 提醒投标人: 投标人若采用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请汇 款后与代理机构财务人员核实到账情况,财务

电话: 010-69439729,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复印 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若采用支票形式交纳保证金, 需 到代理机构财务部门换取收据, 投标人应当将保证金收据放 入投标文件中.

7 疑问提交 时间:2019 年04 月15 日11:00 前 地点:直接送至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

90 号院第二幢

2 层8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时间:2019 年04 月15 日16:00 前-8-序号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9 投标截止期 投标截止期:2019 年04 月30 日上午 9:00 前10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9 年04 月30 日09 时0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

90 号院第二幢一层开标室

11 递交投标文件时应 出示和单独递交的 身份证明材料 代表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 授权委托 书 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该委托书应当由投标人委派参 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随身携带, 单独提交一份. 未按要求 提交的,采购人将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12 3.3 是否允许 代理商投标 是13 3.5 是否允许 联合体投标 否14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 项目非主体、 非关键 性工作交由他人完 成否15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 (标前答疑会) 否16

9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 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

17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3 份;

全套投标文件 的电子版(U 盘)1 份(不退) ,并保证投标文件电子版内 容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如不一致以纸制版为准.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 胶装 投标时, 《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的 签字或投标人公章.并在密封袋上标明 投标文件 字样, 以及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必须胶装,胶装文本封面上须书写项目名称、招 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 章.

19 是否收取 履约保证金 是 履约保证金金额: 签约合同金额的 5% (合同签订前提交) .

20 是否允许履约担保 和融资担保 是21 中小企业 有关政策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按照本次采购标 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 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 标价格给予

6 %(6%-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 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 合体视同为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联合体中有 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型、微型企业的,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 -

9 - 序号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 体2%(2%-3%)的价格扣除.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 视同为小型和微型 企业. 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 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的, 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2 节能环保 要求 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如列入最新一期 (节能清单在标书发布之 日后公布的, 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节能清单) 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节能清单型号须完全一 致)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 产品所在节能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施行强制采购的产品如无证明材料, 投标无效;

非强制采购 产品无证明材料,不予认定.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标注 的产品为准. 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如为列入最新一期(环保清单在标书发 布之日后公布的, 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环保清单) 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 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环保清单页复印件.

23 信用记录查询 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 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其投标无效.

24 投标书及 开标一览表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除投标文件中外还应将 投标书 及开标一览表 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投标书及开 标一览表 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单独密封的 投标 书及开标一览表 应与投标文件中的 投标书及开标一览 表 一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25 资格审查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的企业;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所有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锅炉) 三级 (含) 以上资质;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 -

10 - 序号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单;

(5)投标文件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 果网页版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供货期及供货地点

1、供货期:

15 日历天;

安装期:30 日历天(其中

5 台 热水器安装期需在供货期后

5 日历天内) .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 式、时间、条件

1、 合同签订后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发票后的十个工作日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总价的 30%作为预付款,承包 人收到预付款后立即安排生产, 进行组织实施. 承包人开具 的发票类别为(增值税发票,下同) .

2、承包人设备到达现场并经发包人和监理验收确认并收到 承包人发票后,支付签约合同总价的 20% .

3、承包人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监理和政府相关主管 部门认可的第三方锅炉烟气检测机构检测符合北京市 DB11/139-201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本项目验收 合格且收到承包人发票后,再支付签约合同总价的 30%.

4、待最终结算评审完成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算 评审金额的 5%作为质保金,同时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发票 后向承包人支付最终结算评审扣除已支付款项后的剩余款 项.质保期二年,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 性无息返还, 质保期开始时间以发包人、 监理及政府相关主 管部门认可的第三方锅炉烟气检测机构检测验收合格时间 为准(最终结算评审金额不能高于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金 额) .

28 招标代理 服务费 参照国家 计价格[2002]1980 号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 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9 其他要求 如为代理商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有一个 代理商参加投标. -

11 - 序号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30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是否-12 -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

13 -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基本要求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五部分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 1.2 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定义 2.1. 采购人 指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单位,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 条. 2.2. 招标货物 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所述所有货物及实现货物功能价值所必须的配套技术 和服务. 2.3. 服务 指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4. 投标人 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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