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9-11-30
1.

基本情况 表11项目名称中药材灵芝种植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城口县天星灵芝种植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熊兴桂 联系人熊羚 联系电话18996616052 邮政编码

405900 通讯地址城口县工业园区庙坝组团 C 区建设地点城口县工业园区庙坝组团 C 区 立项审批部 门 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审批文号 备案编码: 2015-500229-01-03-004741 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C2730 中药饮片加工 总投资8200 万元 环保投资 46.5 万元 投资比例 0.56% 占地面积17256.35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20549.56 平方米 评价经费万元 年能耗情况 煤―― 万吨,煤平均含硫量 ―― % 电15.0 万度 油――吨 天然气 0.5 万m3 用水情况(万吨) 分类年用水量 年新鲜用水量 年重复用水量 生产用水 0.1896 0.1625 0.0271 生活用水 0.1925 0.1925 ―― 合计0.3821 0.3550 ―― 1.1 项目由来

2015 年11 月, 城口县天星灵芝种植有限公司委托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 制完成了《城口县天星灵芝种植有限公司中药材灵芝种植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以 下简称 原环评 ) .城口县环境保护局于

2015 年12 月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批文号: 渝(城口)环准【2015】052 号.该项目环评报告和批复文件中建设内容为:本项目由种 植基地和加工基地组成. 种植基地位于城口县葛城街道庙垭村

1 组, 基地内设一栋单层综 合用房(建筑面积

150 O) ,总种植面积约

107 亩,采用大棚种植,共设置大棚

30 个,种 植作物为赤灵芝,灵芝及其孢子粉的产量均为:约300kg/亩,年产灵芝约 10.5t,灵芝孢 子粉约 10.5t.加工基地位于城口县工业园区庙坝组团 C 区,建设用地面积 17256.35 O, 1.基本情况 表12总建筑面积 15109.48 O,厂区由

1 栋1F 厂房、1 栋3F 科研楼, 一栋 5F 综合楼及

1 栋2F 生活用房组成,配套建设环保、消防等设施.项目建成营运后,以各类中药材为原料, 年产

190 吨中药饮片,20 吨灵芝破壁孢子粉. 在实际建设过程中, 该公司根据市场变化需求对原环评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 主要调 整变化情况如下: (1)厂区总体建筑面积增加 5440.08 O,主要为原 2F 生活用房(1271.56 O)调整 为5F 仓储厂房(5632 O), 原3F 科研楼(2493.72 O)调整为 4F 办公楼(3324.96 O) , 新增

1 栋1F 厂房(124.2 O) 、1 栋1F 食堂用房(124.2 O) . (2)厂区部分楼栋内部布置调整,原综合楼以展厅、办公、宿舍为主调整为展厅、 实验室、生产区;

原科研楼以实验、孢子粉加工为主调整为办公用房;

原生活用房调整为 仓储厂房. (3)产品方案调整,中药饮片年产量由 190.0t/a 缩小至 60.5t/a,但新增蒸制、锻制、 炒制、润制等工艺;

破壁孢子粉类年产量由 20.0t/a 缩小至 4.0t/a;

另外新增

2 种产品,灵 芝孢子油软胶囊 3.0t/a、灵芝破壁孢子粉胶囊 3.0t/a、食用菌干制品 10.0t/a、大枣干制品 1.0t/a、核桃制品 4.0t/a. (4)污水处理设施位置调整. (5)厂区劳动定员由

25 人增至

100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 年修订) 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 染、 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 中相关规定,本项目需对现有建设内容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 告表.重庆市恒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城口县天星灵芝种植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了 中 药材灵芝种植加工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奔 赴现场进行踏勘,在认真调查和广泛收集资料的基础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和业主提供的相关于项目基本资料, 编制完成了 《中药材灵芝种植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通过审批后的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将成为指导本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 评价思路 (1)本项目原来已经进行环评,本次环评属于重新报批,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土建 工程已基本,部分产品已投产,故本评价在环境影响评价时段上将以营运期为主,施工期 环境影响仅作简要回顾性分析. 1.基本情况 表13(2)本次评价只对项目位于城口县工业园区庙坝组团 C 区的生产厂区进行评价,不 针对中药材种植进行评价,中药材种植部分建设单位需另行完善环保手续. (3)本次评价范围内的中药饮片生产不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加工,后期若进行毒性 中药饮片生产,需另行完善环保手续. (4)项目食品车间内的水果干制品加工主要以干枣等不需冷冻冷藏的水果为原料. (5)本次评价工作根据项目调整后的产品方案进行工程分析,分析工艺过程及排污 特征,估算污染物排放量,分析厂区现有的污染物治理设施是否满足新方案的需求,并提 出新的治理整改措施. 1.2 原环评项目概况 1.2.1 原环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药材灵芝种植加工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城口县天星灵芝种植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重庆市城口县工业园区庙坝组团 C 区 项目总投资:8200 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由种植基地和加工基地组成. 种植基地位于城口县葛城街道庙垭村

1 组,基地内设一栋单层综合用房(建筑面积

150 O) ,总种植面积约

107 亩,采用大棚种植,共设置大棚

30 个,种植作物为赤灵芝, 灵芝及其孢子粉的产量均为:约300kg/亩.项目采用轮流种植方式,即每年种植面积约 站总面积的三分之一(约35 亩) ,待灵芝收获后,该片种植区域需闲置

2 年后才能再次种 植灵芝(闲置期间土地供当地农户种植蔬菜等农作物) ,因此种植基地年产灵芝约 10.5t, 灵芝孢子粉约 10.5t. 加工基地位于城口县工业园区庙坝组团 C 区,建设用地面积 17256.35 O,总建筑面 积15109.48 O.厂区拟建设

4 栋建筑,分别为

1 栋厂房(1F,1#楼) ,一栋科研楼(3F, 2#楼) , 一栋综合楼(5F,3#楼)及一栋生活用房楼(2F,4#楼).同时厂区内另配套建设环 保、消防等设施.项目建成营运后,以各类中药材为原料,年产

190 吨中药饮片,20 吨 灵芝破壁孢子粉. 劳动定员:定员

25 人;

年工作日

300 天,采用

1 班制,每班

8 小时. 1.2.2 原环评项目建设内容 1.2.2.1 原环评项目组成 原环评项目组成一览表见表 1.2-1. 1.基本情况 表14表1.2-1 原环评项目种植基地组成一览表 项目名称 工程内容 备注 主体 工程 种植 大棚 种植面积为

107 亩,采用大棚种植,设30 个大棚,种植作物为赤灵芝. 新建 储运 工程 库房 种植基地内不设库房,灵芝及孢子粉经收集处理后运至生产基地.........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