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2019-11-25
1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临2015-039 深圳燃气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及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根据公司201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2011年5月26日召开 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2011年8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关于核准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1]1532号文)核准,2011年12月8日完成以每股人民币10.90元的价格非公开发 行90,3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984,270,000元,扣除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和承销费人民币31,512,370.00元后的股票发行净收入计人民币952,757,630.00元. 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在以下账户中: 开户行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10850000000233534 264,079,641.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10850000000233657 238,677,989.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罗湖支行

757558421032 100,00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罗湖支行

443066010018010127344 100,000,000.00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车公庙支行

000120864140 100,000,000.0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00392518000120109062612 100,000,00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富支行

102012516010013251 50,000,000.00 合计 952,757,630.00 上述发行收入在扣除律师费、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130,000.00 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50,627,63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

2011 年12 月8日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11]01020346 号《验资报 告》. 截至

2015 年6月30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23,832,652.83 元,其中以前 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 798,347,435.63 元,2015 年上半年使用人民币 25,485,217.20 元.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 158,842,810.86 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净利息收入结余计人 民币 32,047,833.69 元), 存放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等七个银行专用账户中:

2 开户行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10850000000233534 6,406.5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10850000000233657 398,079.3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罗湖支行(注)

758860233147 102,161,955.1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罗湖支行

443066010018010127344 543,265.71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车公庙支行

000120864140 163,272.1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00392518000120109062612 112,213.48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富支行

102012516010013251 55,457,618.41 合计 158,842,810.86 注: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罗湖支行系统升级,2012 年度此募集资金存款账户的 账号由

757558421032 变更为

758860233147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456 号)核准,公司

2013 年12 月1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每张人民币

100 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 16,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计人民币 1,60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和承销费共计人民币 36,800,000.00 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563,200,000.00 元, 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计人民 币2,754,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60,446,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3 年12 月19 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3] 第310545 号验资报告.公司将前述募集资金存放在以下账户中: 开户行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761461971979 273,560,000.00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622-021574-011 145,570,00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

102012511010000360 382,010,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

337110100100269416 381,030,000.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11014560188899 381,030,000.00 合计 1,563,200,000.00 截至

2015 年6月30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32,815,076.36 元,其中

2015 年上半年使用人民币 76,044,827.94 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30,907,241.64 元,扣除

2015 年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 元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余额计人民币 439,223,225.97 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净利息收入人民币 11,592,302.33 元),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罗湖支行等五个银行专用账户中: 开户行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761461971979 200,425,682.69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622-021574-011 651,209.3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

102012511010000360 131,573,189.3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

337110100100269416 105,890,056.2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11014560188899 683,088.39 合计 439,223,225.9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3 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就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等开户行于2011年12月1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就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别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华富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