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11-25
本报濮阳讯(记者 李梦扬 通讯员 端木晓蓓 石素娟) 感 谢检察官帮助我们除掉了这个 心头大患.

近日, 范县濮城镇 文东村附近的一家非法液化气 站被关停并取缔, 周边村民无 不拍手称快. 范县检察院民行科干警在 近日走访群众时, 了解到该县 濮城镇文东村附近有一家非法 液化气站, 周边村民担心其安 全问题, 都有怨言.考虑到非 法灌装液化气危险性较大, 该 院组织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 经调查核实, 该液化气站 位于刘坑东村地界, 紧邻正常 作业的油井, 整个站点设备简 陋, 且缺少安全防护措施, 存在 严重安全隐患.据周边群众反 映, 平日该加气站为抗拒检查 大门紧锁, 只有交易时才有车 辆进出. 在调查清楚相关情况后, 为确保当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范县检察院民行科随即约 谈濮城镇政府与范县公安局濮 城派出所相关负责人, 并送达 检察建议书, 督促其联合质检、 消防、 工商等部门, 对该非法液 化气站依法查处取缔.其间, 该检察院全程跟踪监督, 确保 了执法效果. 目前, 该非法液化气站已 被依法查封取缔. 一份检察建议帮村 民拆掉身边 炸弹 黑液化气站 终于被取缔了 社会与法 HENAN LEGAL DAILY

05 05 责任编辑 李智群 校对 王晓林 E-mail:hnfzbbjb@126.com

2015 2015/ /05 05/ /21

21 本报许昌讯 (记者 胡斌 实习生 刘强 通 讯员 赵市伟 沈永祥) 许昌市民刘某上当购 买了假酒, 而维权之路历尽周折.5月19日, 刘某终于获得了 假一赔十 的法律支持. 假酒使他踏上维权之路 2012年5月的一天, 为了宴请朋友, 刘某 到张某经营的商店购买了单价

2500 元一箱 的剑南春酒.在与朋友觥筹交错中, 刘某感 觉酒水味道不对.这种酒不仅伤身体, 更使 自己在朋友面前颜面尽失.一怒之下, 刘某 遂化名 刘洋 , 到许昌市工商局魏都分局北 大工商所投诉, 该酒经工商局委托剑南春厂 家鉴定其为假酒. 《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六条规定, 生产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 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消费者除 要求赔偿损失外, 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 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虽经北 大工商所多次调解, 但购销双方始终达不 成一致意见.

2012 年7月, 刘某以 刘洋 的名字向许 昌市魏都区法院提起诉讼, 没想到刘某这一 化名行为却在诉讼环节引来重重麻烦.张 某认为, 刘某无证据证明他和 刘洋 是同一 人, 同时表示自己受他人委托销售剑南春 酒, 对该酒的真伪并不知情. 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 刘某 在工商管理部门的投诉登记表上标注的手 机号与本人的一致, 对以 刘洋 的名义举报 被告出售假酒的缘由作出了客观、 符合常理 的陈述和解释, 被告张某出售假酒事实清 楚, 证据确凿, 遂判决被告赔偿刘某现金 25000元.张某不服, 提起上诉. 双方围绕争议焦点 拉锯 许昌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 由于刘某 使用化名作为诉讼主体, 驳回其诉讼请求. 刘某以自身名义再次向许昌市魏都区法院 提起诉讼. 今年

4 月3日, 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开庭 审理此案后认为, 经营者应当合法诚信经 营, 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 应当按 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 其受到的损失. 对于本案中 假一赔十 的焦点争议, 许 昌市魏都区法院审理后认定, 张某向刘某销 售假酒, 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 张某作为 销售者, 有义务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 刘某 要求张某支付十倍赔偿金的请求于法有据, 应予支持. 法院遂判决张某于判决书生效

10 日内 赔偿原告刘某人民币25000元. 消费维权需处处留心 在有的消费者的眼里, 如果买到的假货 数额不大, 顶多吃个哑巴亏.有时, 即便自 身权益被过度侵犯, 消费者也会选择不了了 之, 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觉得维权之路坎坷 艰辛, 费时费力, 得不偿失. 法官针对本案中起诉人一波三折的诉 讼经历, 提醒消费者在涉及经济往来、 商业 买卖时, 一定要存留收款收据、 发票等凭 证.如果出现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情况, 当 事人应尽量在咨询专业人士或查询相关资 料后, 通过正确途径和方式进行维权, 以免 后续过程出现意想不到的麻烦. 上当购买假酒, 索赔使用化名 他走上了一波三折维权路 本报新乡讯 (记者 穆黎明 通讯 员 魏巍/文图) 党组成员带头捐、 离 退休干部主动捐、 新参加工作的踊 跃捐……5 月19 日, 新乡县检察院 的干警在该院宣教科的组织下, 手 拿旧衣物踊跃参加 捐赠衣物暖民 心 活动.之后, 该院青年干警组成 的 学雷锋志愿服务队 将捐助的衣 物送给山区困难群众 (如图) . 据悉, 在多数人员外出办案、 学 习的情况下, 该院干警捐赠衣物、 被 褥等累计200多件, 有的干警一人就 捐赠了

20 多件衣物, 有的干警还将 新衣、 新被褥捐了出来.除了捐赠 衣物, 干警还准备了各种各样的幼 儿文化用品捐赠给贫困山区群众. 捐衣物送山区 本报讯 (记者 杨勇 宁晓波) 5月19日, 郑 州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民警在清理一辆 僵 尸车 时, 发现该车内竟然藏着

10 个液化气 罐.在消防队员的配合下, 城市管理行政执 法人员将液化气罐暂扣, 疑似车主被辖区派 出所带走, 交警将该车拖移至停车场.

5 月19 日14 时许, 郑州市公安局交警一 大队接到群众报警, 称郑州市红旗路与姚砦 路交叉口向西

20 米路南有一辆长期停放的 僵尸车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 虽然该车 是一辆厢式货车, 但从该车的车厢内飘出一 股强烈的液化气味道. 民警遂打开车厢门, 发现车内有

5 个小 型、

4 个中型、

1 个大型液化气罐, 还有许多液 化气皮管及配件, 整个车厢内液化气味道浓 烈.考虑到这些液化气罐在封闭的车厢内 很危险, 加之天气炎热, 为避免意外发生, 民 警立即拨打119, 通知消防队员赶到现场.这 时有个自称认识车主的男子来到车边, 准备 把车内的台秤等物品带走, 被民警制止. 经消防队员检查, 车厢内的液化气罐都 没有明显的漏气情况.现场民警随即通知郑 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赶到现场, 将所有液化气罐暂扣, 并通知丰产路派出所 将疑似车主的男子带回派出所询问情况.最后, 交警用清障车将该车拖移至停车场. (线索提供 孟繁勇) 10个液化气罐藏身 僵尸车 内 目前, 警方已介入, 液化气罐被暂扣, 僵尸车 被拖到停车场

5 月18 日, 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街道 巡防队员巡逻至该区许昌路附近时, 发现 一名老人晕倒在地.巡防队员试着叫醒 了老人, 为老人买来了饮用水, 联系其家 人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在巡防队员与 医护人员的努力下, 老人得到及时救助. 记者 张书锋 王晓磊 通讯员 张树成 摄影报道 昨日, 浚县公安局新镇派出所民警在浚县 新镇万亩高效葡萄种植基地, 为果农讲解安全 防范知识.连日来, 该所民警深入万亩葡萄种 植基地宣传安全防范、 防盗等知识, 并征求果 农对治安防范的意见. 记者 王富晓 摄影报道 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定 于2015 年6月10 日10 时至

2015 年6月10 日22 时止 (延时的除外) 在河南省 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 网络平台上 (

网址: http://sf.taobao.com 户名: 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 对被执行 人新乡市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 豫GRQ158 上海大众帕萨特轿车进行 公共拍卖活动, 有意者可以登录以上网 址参加竞买.特此公告. 2015年5月21日 受委托, 我公司定于

2015 年05 月29 日上午

10 时在本公司拍卖大厅 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位于郑东新区金水东路7号鑫苑. 中央花园东区1号楼1层附10号房产 一套, 郑房权证字第

1101078061 号, 建筑面积为 58.19 平方米, 套内建筑 面积为 54.97.有意竞买者应提前到 现场了解标的详细情况, 在2015年05 月28日17时前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 交纳保证金

5 万元, 办理竞买手续. 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 未竞中者保 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标的物展示时间:

2015 年05 月28日-29日 标的展示地点: 标的物所在地 咨询报名

电话: 0371―62670745 拍卖公司地址: 新郑市金城路322号 工商监督

电话: 0371―62696030 河南省畅远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05月21日拍卖公告老人发病晕倒 巡防及时救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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