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9-11-23
PWSC(2008-09)61 财务委员会工务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2009 年1月21 日总目703- 建筑物环境o生-墓地、灵灰安置所及火葬场13NB- 重建和合石火葬场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把13NB 号工程计划提升为甲级;

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所需费用为6亿8,630 万元,用以进行和合石火葬场重建工程.

问题和合石火葬场现有4座棺木火化炉和1座骨殖火化炉的使用年限即将届满,须予更换.我们亦需要加强火化服务,以应付公众对这项服务日增的需求.建议2. 建筑署署长建议把13NB 号工程计划提升为甲级;

按 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所需费用为6亿8,630 万元,用以拆卸现有的和合石火葬场, 并在原址兴建6座技术先进的新棺木火化炉、1 座骨殖火化炉和其他附属设施.食物及o生局局长支持这项建议.工程计划的围和性质3. 这项工程计划会分两期进行,13NB 号工程计划的围如下-PWSC(2008-09)61 第 2页 (a) 第1期(i) 拆卸现有的火葬场大楼,包括大楼内的变压器房和现有棺木火化炉;

(ii) 在原址兴建6座新棺木火化炉和1座新骨殖火化炉(以 更换将在第2期拆卸的现有旧炉);

(iii) 建造1个火化炉房,以设置在这项工程计划下兴建的新火化炉,并会预留空间,以便日后有需要时增设2个火化炉;

(iv) 兴建3个仪式礼堂及附属设施(包 括公厕、神职人员房间及等候室);

(v) 设置1间骨灰研碎室、1间遗骨贮存室、1间殓房、附属设施室、变压器及电掣房、1间铲车充电室、泵房、危险品仓库及2个紧急发电机机房;

(vi) 设置办公室、贮物室及垃圾房;

(vii) 设置3个附设过滤装置的冥镪炉;

(viii) 在适当地点装设闭路电视系统、广播系统及防盗装置;

(ix) 设置用以把棺木由仪式礼堂运送到火化炉房的装置;

以及(x) 设置停车位和园景美化区.(b) 第2期(i) 在新骨殖火化炉投入服务后,拆卸现有的旧骨殖火化炉;

以及(ii) 工地园景美化工程.PWSC(2008-09)61 第 3页 4. 有关的工地平面图载於附件1,拟重建的火葬场的外观设计图载於附件2.我们计划在2009 年7月展开第1期工程,在2011 年12 月完成工程.待新火化炉顺利投入服务后,我们会在2012 年1月展开第2期工程,在2012 年4月完成工程.理由5. 和合石火葬场位於?区和合石坟场,内有4座棺木火化?和2个仪式?堂,每?提供约3800 个火化时段.火葬场附近有1座骨殖火化炉,用作火化早年土葬骸骨.骨殖火化?及棺木火化?分别在1960 年代及1991 年投入运作,使用年限即将届满.这些旧型号火化?的维修零件越来越难找到.此外,这些旧火化?的设计,无?在运作效?和技术要求方面,都未能达到现今的水平.更换后的火化炉将会更有效率和更环保.6. 就运作效率而言,对火化服务的需求近年持续上升,由2003 年的30

100 个火化时段,逐步增加至2007 年的34

400 个火化时段,占死亡人口总数逾85%. 我们预计到2012 年,由政府提供的遗体火化时段的需求会增至42

000 个.为??我们的服务承?,即在接获申请后15 日内安排火化时段,我们由2003 ?起已开始?实火化?重建计划,以提供更有效率的火化炉.此外,重建火化炉亦有助减少火化?的排放物,以符合最新的环保标准.至今,我们已?换?葵涌、富山及钻石山火葬场的旧火化?,目前,这3个场地共有14 个新火化?投入运作.现在只余下和合石及歌连臣角两个主要火葬场有待改善设施.7. 如和合石火葬场重建计划获得支持,预计在2011 年年底/2012 年年初工程如期完成后,这些新火化炉,连同其他现有设施及歌连臣角火葬场首期重建工程1拟建的设施,会把全港火化炉的火化量增至每年共43

000 个火化时段,可应付届时的火化服务需求.8. 鉴於上述情况,我们建议拆卸现有的和合石火葬场,并在原址兴建6座新火化炉和1座骨殖火化炉(以 更换旧炉).

6 座新火化炉中,有1座的设计,可作处理棺木或骨殖火化两种用途,以支援更换的旧炉.1歌连臣角火葬场首期重建工程预计分别在2009 年第二及第四季,提交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o生事务委员会和工务小组委员会讨论.PWSC(2008-09)61 第 4页 9. 和合石火葬场重建后,场内所有新火化炉都会采用最新的火化及空气污染控制技术,以符合所有现行的环保准则和标准.新火化炉的环保成效会受《 空气污染管制条例》(第311 章 )所 发出的指明工序牌照所规管.新火化炉设有高温第二燃烧室,确保火化过程可达致完全燃烧的效果;

并设有废气净化系统,过滤火化炉所排放的微粒及废气.近期重建的火葬场(例 如钻石山火葬场)的 新火化炉亦采用这种设计,证实能有效减少微粒/废气及黑烟的排放.10. 此外,我们建议新和合石火葬场的布局应预留空间,以便长远而言,在有需要时可加建2座火化炉.这点是基於考虑到香港人口稠密,难以觅得合适的新火葬场用地,加上新火葬场筹建需时,因此我们建议地尽其用,在新和合石火葬场的设计布局上预留空间及规划弹性,以便日后在有需要时,可无须影响火葬场的结构和运作而作出适度扩建.对财政的影响11. 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这项工程计划的建设费用为6亿8,630 万元,分项数字如下-百万元(a) 拆卸工程10.5 (b) 工地平整及土力工程32.0 (c) 建筑工程148.3 (d) 屋宇装备36.6 (e) 渠务工程8.0 (f) 外部工程26.5 (g) 额外的节省能源措施1.0 (h) 供应并装置火化炉、废气净化系统和辅助设备265.0 (i) 家具和设备22.5

2 按现有火葬场获配的家具和设备及所需项目的市价计算.PWSC(2008-09)61 第 5页 百万元(j) 施工阶段的顾问费-10.4 (i) 合约管理0.5 (ii) 工地监管9.9 (k) 应急费用52.0 小计592.8 (按2008年 9月 价格计算)(l) 价格调整准备93.5 686.3 总计(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我们建议委聘顾问进行合约管理及工地监管工作.按人工作月数估计的顾问费分项数字载於附件3.13NB 号工程计划的建筑楼面面积为7116 平方米.按2008 年9月价格计算,建筑费用单位价格(以 建筑工程和屋宇装备两项费用计算)估 计为每平方米建筑楼面面积25,984 元.我们认为上述估计建筑费用单位价格与政府所进行的同类工程计划的单位价格相若.12. 如建议获得批准,我们会作出分期开支安排如下-百万元 (按2008 年9月价格计算) 价格调整 因数 百万元 (按付款当日 价格计算) 2009-10 14.4 1.04000 15.0 2010-11 57.3 1.08160 62.0 2011-12 272.0 1.12486 306.0 2012-13 96.6 1.16986 113.0 2013-14 78.1 1.21665 95.0 2014-15 51.4 1.26532 65.0 2015-16 23.0 1.31593 30.3 592.8 686.3 PWSC(2008-09)61 第 6页 13. 我们按政府对2009 至2016 年期间公营部门楼宇和建造工程产量价格的趋势增减率所作的最新预测,制定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的预算.由於可以预先清楚界定工程围,我们会以总价形式批出合约.14. 目前,和合石火葬场每年的经常开支为780 万元.我们估计在这项工程计划完成后,有关的每年经常开支为4,970 万元.每年经常开支上升,主要是由於火化炉数目增加、火化炉燃料由超低硫柴油改为煤气,以及提供其他支援服务所致.公众谘询15. 我们已在2008 年11 月11 日向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o生事务委员会(下 称「事务委员会」)作 出简报.事务委员会支持这项建议.16. 我们在2008 ?3月17 日谘询?区区议会下地区小型工程及环境改善委员会.该委员会委员普遍支持?换和合石火葬场内现有的4座火化炉及有关设施,但有个别委员和一些区内居民团体不支持增建火化?的建议,担心增建的火化?的运作会影响区内空气质素.他们希望当局提供?多有关环境影响评估的资?,并进行谘询工作.因应他们的顾虑,食物环境o生署及建筑署在2008 ?4月29 日举?了技术简介会议,向?区区议会议员讲解环境影响评估的结果(见 下文第19 段). 我们向区议员承?,当局会密?监察及定期抽样检查新火化?的空气排放物,以确保空气排放物符合最新认可的严格要求.我们亦向区议员提交了近期重建的其中1个火葬场的空气排放资?,以供?考.为进一步缓解居民的顾虑,我们在事务委员会会议上承诺,在经重建的火葬场投入服务后,我们会向北区区议会提供空气排放的资料,让区内居民更深入了解新火化?的运作.17. 在地区谘询期间,有居民建议我们只建造4座新火化炉以更换旧炉.我们仔细考虑了这项建议,认为若是这样做,即使在新火化炉建成后,也不足以应付公众对火化服务的需求.假设和合石火葬场只建造4座新火化炉,我们预计到2011 年/2012 年,火葬场只可提供共39

000 个火化时段,而预期的需求则为42

000 个火化时段.换言之,在仅设4个火化炉的新和合石火葬场投入服务后,即时会有约3000 个火化时段的不足之数.这不足之数会继续增至每年约4000 个火化时段,并维持3至4年,须待歌连臣角火葬场的重建工程按规划在2015 年完PWSC(2008-09)61 第 7页 成后,短缺情况才可得以纾缓.不过,若和合石火葬场仅设4座新火化炉,除非另有新火化炉建成,否则,在2019 年左右以后,火化服务供不应求的情况会再度恶化.相比之下,假如我们在这项重建工程计划下兴建6座火化炉(即 建造4座新炉以更换现有旧炉和增建2座新炉), 则有足够火化时段满足直至2023 年左右的需求.18. 在工程计划的施工阶段和合石火葬场投入运作后,我们会通过北区民政事务处,与北区区议会及地区人士代表保持紧密联系.我们也会继续检视火化服务的需求.?有需要进?和合石火葬场扩建计划,我们会再谘询北区区议会及及有关的立法会事务委员会.对环境的影响19. 这项工程计划属於《 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第499 章 )附 表2的指定工程项目,当局须就有关工程的施工和设施的运作申领环境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所得的结论是,这项工程计划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可予控制,影响程度不会超出《环境影响评估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估程序的技术备忘录》所定的规限.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经法定公众查阅程序后,已在2008 年6月获环境保护署署长批准.20. 我们会按照经核准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建议,在工程计划的施工和设施运作阶段实施纾减环境影响措施,以及环境监察及审核计划.建议实施的主要纾减环境影响措施的摘要载於附件4. 21. 我们会在有关合约订定条文,要求承建商实施纾减措施,控制施工期间的噪音、尘埃和工地流出的水所造成的滋扰,以符合既定的标准和准则.这些措施包括在进行高噪音建筑工程时,使用灭音器或减音器,竖设隔音板或隔音屏障;

经常清洗工地和在工地洒水;

以及设置车轮清洗设施.PWSC(2008-09)61 第 8页 22. 在策划和设计阶段,我们会采取措施,以尽量减少产生建筑废物(例 如采用金属围板和告示牌,以便这些物料可循环使用或在其他工程计划再用). 此外,我们会要求承建商尽可能在工地或其他合适的建筑工地再用惰性建筑废物(例 如以挖掘所得物料在工地内作填料用途),以尽量减少须弃置於公众填料接收设施3的惰性建筑废物.为进一步减少产生建筑废物,我们会鼓励承建商尽量利用已循环使用或可循环使用的惰性建筑废物,以及使用木材以外的物料搭建模板.23. 我们亦会要求承建商提交计划,列明废物管理措施,供当局批核.计划须载列适当的纾减措施,以避免及减少产生惰性建筑废物,并把这些废物再用和循环使用.我们会确保工地日常运作与经核准的计划相符.我们会要求承建商在工地把惰性与非惰性建筑废物分开,以便运至适当的设施处置.我们会利用运载记录制度,监管惰性建筑废物和非惰性建筑废物分别运到公众填料接收设施和堆填区弃置的情况.24. 我们估计这项工程计划合共会产生大约42

650 公吨建筑废物.我们会在工地再用其中约18

110 公吨(42.5%) 惰性建筑废物,把另外22

920 公吨(53.7%)惰性建筑废物运到公众填料接收设施供日后再用.此外,我们会把1620 公吨(3.8%)非惰性建筑废物运到堆填区弃置.这项工程计划在公众填料接收设施和堆填区弃置建筑废物的费用,估计总额为821,300 元 (以 单位成本计算,运送到公众填料接收设施弃置的物料,每公吨收费27 元;

而运送到堆填区的物料,则每公吨收费125 元4). 节省能源措施25. 这项工程计划已采用多种节能装置,包括-(a) 采用发光二极管出口指示牌;

以及(b) 采用发光二极管照明设备.3公众填料接收设施已在《 废物处置(建 筑废物处置收费)规 例 》附 表4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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