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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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目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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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资料表.5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17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21

第五章 采购内容和技术规格要求.2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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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采购公告

1、项目名称:榕江县

2015 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农村能源省煤节柴炉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DZZC2016-ZB11

3、项目序列号:DZZC2016-ZB11

4、项目联系人:李小平

5、项目联系

电话:0855-8223967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省煤节柴炉 (2)采购数量:1,467 台(3)采购预算:880,000 元(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并对使用者进行培训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要求提供样品、现场踏勘自愿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②符合本次采 购货物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有同类产品的生产或销售业绩;

③生产厂家不 得与其授权的代 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现场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 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

2)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 提供 生产厂家出具的销售授权书(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投标供应商);

3)公司、企业住 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供应商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 案查询告知函 (以 本项目报名之后的开具时间为准);

4)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 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者身份 证.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 投标供应商资 质审查合格方可报名.投标供应商还需另提供一套加盖红公章的复印件交我公司备案.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06-08 09:00:00 至2016-06-15 17:0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州东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6-06-30 14: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06-30 14:30:00

12、开标地点:贵州省凯里市金溪巷

12 号金溪水岸大厦二楼(凯里老四小对面)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 15,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6-06-08 09:00:00 至2016-06-30 14:3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公对公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提交,保证金在开标前缴纳到账.

4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贵州东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黔东南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52001663636050001915

14、PPP 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榕江县农业局 联系地址:榕江县县城 项目联系人: 杨青华 联系

电话:

13985291622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产品为小微型企业产品的,可对投标产品价格 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

2、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 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

3、投标产 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清单》有效期内的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每加1分;

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 《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 品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2分(提供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型企业产品,须提 供制造商的《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东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凯里市 项目联系人: 李小平 联系

电话: 0855-8223967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 贵州东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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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资料表

一、 投标资料表 项号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榕江县

2015 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农村能源省煤节柴炉建设项目

2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 采购内容 省煤节柴炉,采购数量:

1467 台,采购预算: 880000.00 元4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的相应强制性标准及本招标文件要求

5 计划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60 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并对使用者进行培训

6 质保期 不低于一年

7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已落实

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9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开始计算)

10 投标保证金和 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纳与退还 投标供应商应在报名同时向贵州东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5000.00 元,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之前.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需 以公对公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提交.除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 金情形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 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并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收取及退还 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按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签订合 同.在成交供应商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退还.

11 投标疑问 递交投标疑问书的形式、时间及地点 形式:书面或传真形式 时间: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地点:贵州东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答疑的形式: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间内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 供应商.

12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 开标一览表 (壹份).

13 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地点 时间:2016 年06 月30 日14 时30 分 地点:贵州省凯里市金溪巷

12 号金溪水岸大厦二楼(凯里老四小对面)面交贵州东正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表.

14 开标时间 (北京 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 年06 月30 日14 时30 分 地点:贵州省凯里市金溪巷

12 号金溪水岸大厦二楼(凯里老四小对面)

6 15 通知投标时间 更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 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上发 布变更公告.

16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全部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经有关部门对货物的数量、质量验收合格并 现场技术培训、安装调试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 95%;

免费质保期一年满后,支付合 同总价的 5%.

17 采购人 榕江县农业局

18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 开标一览表 及 投标报价表 . 本次 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给定的产品数量、技术参数报价.投标报价含货物、运输、 装卸、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免费期维护费、保险、税金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 切费用之和.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2、投标货物涉及的专利费用,采购人均认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货物涉及到的 专利问题,采购人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3、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如有),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 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 定.

4、本项目的预算价为 880000.00 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价的,按无效投 标处理,供应商的报价未超出采购人预算价不足三家的,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19 样品

1、本采购需提供样品.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样品统一送达至贵州省凯里市 金溪巷

12 号金溪水岸大厦二楼(凯里老四小对面)并安装完毕.联系

电话: 0855-

8223967、18302637086

2、供应商参加投标时需提供样品,中标供应商样品作为验收依据,供货时,必须达到 样品标准,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给予赔偿.

3、在省煤节柴炉显著位置喷漆 退耕还林示范户 字样标牌.

20 服务要求

1、在合同执行期间,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

2、在交货前,成交供应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 面的检验和/或检测,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规定的检验证书和/或检测报告,检验 证书和/或检测报告是付款时所需要的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 性能、数量和重量的最终检验.

3、采购人发现产品有任何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

6 小时内,应作出快速 反应,与相关人员联系,及时处理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

4、货物一经发现并确认为不符合质量标准, 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地予以调换成合格的 产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 21 其他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 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 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 采购代理服务 费

1、按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事先签订《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约定,本项目的采购代 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 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 〔2011〕

69 号)》 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贵州东正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2、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形式支付.

23 备注

1、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若投标文件中有英文或其他语种时,请翻译成简体中文.

3、投标备选方案:本次投标不允许提供备选方案;

若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 投标方案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若发现有弄虚作 假行为的,采购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24 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中 投标资料表 与正文不一致的以 投标资料表 为准.

8 正文部分

二、总则1.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1.1 采购人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详见投标资料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指已合法取得有效资格,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 的代理机构. 2. 货物 2.1 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招标文件

第五章 采购内容和技术规格要求 中规 定的全部内容,含伴随该货物的相关服务. 2.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是全新的,可在中国境内合法销售的产品. 2.3 所有货物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具备国家认可的相应产 品合格证、等级证、质检证等,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3. 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产、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通过资格审查. 4. 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采购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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