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11-11 |
1 证券代码:837872 证券简称:和烁丰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上海和烁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收购资产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申请挂牌阶段关联方企业上海雁杨纸塑有限公司(出具 的《关于解决竞争业务的承诺函》 ,2016 年度
5 月逐步将用于生产经 营的生产线搬迁并出售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无锡和烁丰包装材料有 限公司.
经本公司与其协商,本子公司无锡和烁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拟收购关联方上海雁杨纸塑有限公司的相关生产线设备, 交易标的涉 及生产使用油锅炉设备一套和生产线一条,合计含税交易金额为
310 万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27,634,354.87 元, 总资产为 57,182,667.82 元,本次收购资产的金额占净资产的 11.22%,总资产的 5.42%,故本次资产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6-006
2 上海雁杨纸塑有限公司为上海和烁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亲属控制的企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1.公司于
2016 年8月1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收购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梁雁杨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
2016 年8月17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收购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上海雁杨纸塑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新波路518 弄
12、15 号2幢厂房底楼 有限责任公司 (国内合资) 梁雁锋
(二)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一梁雁杨,同上海雁杨纸塑有限公 公告编号:2016-006
3 司股东梁雁峰系亲属关系,上海雁杨纸塑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持股 5% 以上股东亲属控制的企业.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关联方上海雁杨纸塑有限公司, 以含税交易金额
310 万元 的价格向其购买生产使用的油锅炉设备一套和生产线一条.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资产购买的定价, 采用购买基准日的资产账面净值为依 据,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收购上海雁杨纸塑有限公司资产的关联交易行为, 是关联方 履行《关于解决竞争业务的承诺函》的职责,有利于避免主要股东及 其关联方与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方向, 增强公司业务拓展能力,巩固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 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拓展市场、 增强盈利能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举 措.收购此项资产后,会扩大生产产能,提高市场销量,未对公司经 营产生不良影响,亦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 《上海和烁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 公告编号:2016-006
4 会议决议》
(二) 《设备买卖合同》 上海和烁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8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