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2019-07-28
经建设项目集中审批小组研究和签批,对《昌乐县舒欣家具加工厂年产

400 套沙发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提出以下审批意见: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红河镇张家下坡村

388 号,项目法人代表刘金凤.

项目总投资

11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 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

33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90 平方米, 其中生产车间

120 平方米,仓库

40 平方米,办公室

30 平方米.项目购置空压机、精密锯、曲线锯、 缝纫机等共计

13 台设备.项目原辅材料为木方、铺板、木板、科技布、45A 海绵、40A 海绵等.项目 工艺流程为:将项目所需的原辅材料进厂,布料进行裁剪、缝纫,做出沙发套成品.成品的木材通过 木工加工,得到木架的成品.把海绵、沙发套成品、木架成品通过组装、包工,得到最终的沙发成品 入库待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400 套沙发的能力.在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 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能够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同意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须重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以下要求:

1、严格遵守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

2、严格按照审批工艺和审批范围组织生产,不得新上喷漆等任何表面处理工艺.

3、项目建成后,采用电(空调)制冷和取暖,不得新上燃煤(燃油)锅炉.

4、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用于周围农作物追肥,不得外排.项目必须采 取严格防渗措施,不得造成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

5、项目木工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治理后通过

15 米排气筒排放,排放 确保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和《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6、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

7、项目废包装材料、下脚料、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统一处理.所有固体废物必须全部综合利用,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并 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8、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污染危 害.

9、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 大变动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 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10、根据新的有关政策与标准要求,及时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提升污染防治能力,确保污 染物达标排放.

1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12、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意见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送昌乐县环境监 察大队和当地环保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监察.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