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9-11-12
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工程室内装修用建 筑材料有害物质控制技术导则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工程建设办公室 目录前言

1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基本要求

3 4 技术要求

6 1 前言为提高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工程的室内装修用建筑材料的环 保控制水平,保障工程的装修效果,促使工程室内装修用建筑材料和室内 空气质量达到环保水平,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 工程建设办公室组织制订. 本导则主编单位: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导则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科技大学,国家 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 究中心. 主要起草人员:梅一飞、郭中宝、郑志勇、陈宏达、徐晨辉、陆春雷、 徐桂珍、赵红亮、窦金松、高岩、张晓琳、张继唯、刘杰民、鲁毅强、殷 惠民、宁占武、牟玉静、萧瑛、王明玉、丁建军、韩蔚、关红艳、徐丹华、 李曼、袁庆丹、陈鹏、刘实华、赵文燕、李倩男、全雪勤、宋治华、崔跃 红、黄硕成. 审查人员:蔡亚岐、郝海军、祝根立、檀春丽、黄玉虎. 本导则为首次发布.

1 范围 1.0.1 本导则规定了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工程(以下简称 行政办公区工程 )室内装修用建筑材料有害物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技 术要求. 1.0.2 本导则规定了行政办公区工程室内装修涉及的人造板及其制 品、木质门、涂料、胶粘剂、家具、壁纸壁布、地毯等

21 大类产品、35

2 种材料的环保控制指标. 1.0.3 本导则适用于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工程室内装修材料 选材、施工、环保控制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 GB 18580-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本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 18581-2009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2-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3-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4-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5-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6-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7-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 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WB/T 1024-2006 木质门 HJ 571-2010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人造板及其制品 GB 24410-2009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JC 1066-2008 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HJ 2537-2014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水性涂料 JG/T 415-2013 建筑防火涂料有害物质限量及检测方法 GB 30982-2014 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 GB 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ASTM C471M-13 Standard test methods for chemical analysis of gypsum and gypsum products (metric) (石膏和石膏制品的化学分析标

3 准试验方法) GB/T 23263-2009 制品中石棉含量测定方法 HG/T 3747.1-2001 橡塑铺地材料第

1 部分:橡胶地板 GB/T 22374-2008 地坪涂装材料

3 基本要求 3.1 一般规定 3.1.1 各项目管理、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依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法定职责,对行政办公区工程的室内环保质量负责,对设计、 采购、使用的建筑材料有害物质排放量负责. 3.1.2 推荐聘请第三方顾问编制保证建筑室内空气质量的实施方案, 各相关单位应加强协调、配合,在装饰装修材料及家具的招标、采购、进 场验收、施工全过程落实方案要求. 3.2 室内装修用建筑材料的选用 3.2.1 行政办公区工程不得使用国家和本市政策和标准中禁止使用 及限制范围内禁止使用的材料. 3.2.2 设计单位应执行本导则中的相关要求,应将《北京城市副中心 行政办公区工程室内装修用建筑材料环保控制指标》 (表4.1)等内容纳入 到设计文件中. 3.2.3 各项目要在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阶段,以工程交用时的室内空 气质量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 、 《室内空 气质量标准》 (GB/T18883)和国家及本市主管部门的明确要求为目标,以 单位建筑空间内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化合物(TVOC) 等各类污染物的总限量值和各种建筑材料、家具的有害物质限量指标,倒4算各种建筑材料、家具的使用限量,或者根据各类污染物的总限量值与各 种建筑材料、家具的使用量,倒算出各种建筑材料、家具的有害物质排放 限值.在建筑材料与家具的品种、用量、有害物质限量之间按照以下方式 进行权衡优化:

1 调品种:以低排放、零排放的装饰装修材料、家具代替排放量较高 的同类品种.如以硅钙板、石膏板、金属板代替胶合板,以实木材料代替 大芯板、实木颗粒板、复合地板,以人造石材、瓷砖代替天然深颜色的大 理石,以金属板、玻璃家具代替木质家具.

2 调用量:尽可能减少排放量较高的建筑材料、家具及辅助材料在单 位建筑空间中的用量.如以钉、铆、挂或点粘加锚固的施工工艺代替条粘 法、满粘法,减少胶粘剂用量;

要求家具生产厂家尽量采用金属紧固件组 装家具,减少胶粘剂用量.

3 调指标:对部分装饰装修材料和家具提出比本导则表 4.1 要求更严 格的限量指标,按倒算出的有害物质限量指标进行相应装饰装修材料的招 标采购或定制. 3.2.4 施工单位对表 4.1 中的建筑材料和家具进行招标采购,或者选 择定制厂家时,应当对厂家的生产能力、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管理、诚信 记录等多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应要求材料供应商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 的材料环保检测报告, 材料的环保指标应能满足本技术导则表 4.1 的要求. 3.2.5 施工单位采购表 4.1 中涉及的材料和产品时,需将本导则的要 求明示在招标文件和供货合同内,规定供货单位提供的材料和产品必须达 到本导则要求.对于重点管控材料和家具,应当将监督关口前移到生产厂 家, 并且要求其生产用的原材料的环保指标也应符合本导则表 4.1 的要求. 3.2.6 对使用量大、影响范围广的重要装饰装修材料、家具应进行实 物封样,有条件的应当对用量大的同品种装饰装修材料、家具实行统一招

5 标采购或统一定制. 3.2.7 对仍然含有少量有害物质的人造板等装饰装修材料,应当在使 用后采用贴面、封边等专项处理技术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甲醛等有害气体 在室内的释放.对仍然含有少量有害物质的家具,应当在合同中规定由供 应方负责在工厂内进行贴面、封边、喷涂等专项封闭措施. 3.3 室内装修用建筑材料进场管理 3.3.1 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 50325)的 规定,行政办公区工程的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要认真查验供货单位提供的建筑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检验报告.无检验报 告、检验报告中有害物质排放量指标项目不全、建筑材料实物质量与提供 的检验报告不相符的,必须进行见证取样且送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验 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应当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规定由违约的供货单位负 责. 3.3.2 本导则表 4.1 涉及的室内装修材料进场后使用前均应进行有害 物质限量指标的确认检验,确认检验的有害物质应涵盖表 4.1 中规定相应 装修材料的所有指标,施工现场不允许使用未经确认检测的装修材料.进 行确认检验的样品应在材料进场后进行现场取样,取样过程应有监理单位 见证,检验项目应涵盖表 4.1 中规定的全部参数,检验工作应由有资质的 第三方检验机构完成.经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 3.3.3 室内装修用建筑材料选择的一般要求

1 装修过程中不得使用溶剂型防水涂料.

2 壁纸和壁布施工时禁止使用脲醛胶.

3 施工中使用的防锈漆均应为水性防锈漆.

4 室内材料施工过程中严禁在现场使用汽油、苯、甲苯、二甲苯、二6硫化碳、二氯甲烷等有毒溶剂.

5 幕墙、龙骨等各类材料应尽量采用膨胀螺栓与基座固定.

6 墙面饰件、吊顶等材料应尽量采物理、机械固定方式进行固定.

7 家具和木饰面生产过程中所用木器涂料均应为水性涂料或 UV 固化 涂料,所用胶粘剂应为水性胶粘剂. 3.4 施工现场监督抽检 3.4.1 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授权下的监理单位宜对施工过程中使用 的装修材料进行现场抽检. 3.4.2 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定期对实施效果进行检查评估,进行 动态的权衡优化与管控.

4 技术要求 4.0.1 行政办公区工程室内装修用建筑材料的环保指标除符合相应 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要求外,尚应符合表 4.1 的技术 要求. 表4.1 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工程室内装修用建筑材料环保控制指标 序号材料 类别 产品名称 检测项目 检验依据 限量指标

1 人造板 及其制 品1.中密度板、高密 度板、刨花板、定 向刨花板 甲醛释放量 GB 18580-2001 穿孔法 ≤ 3.0mg/100g 2.胶合板、装饰单 板贴面胶合板、细 木工板 甲醛释放量 GB 18580-2001 干燥器法 ≤0.3 mg/L 3.饰面人造板 甲醛释放量 GB 18580-2001 干燥器法 ≤0.3mg/L

2 木质门 4.木质门 甲醛释放量 WB/T1024-2006 干燥器法 ≤0.3 mg/L

7 序号材料 类别 产品名称 检测项目 检验依据 限量指标 TVOC(72h) HJ 571-2001 ≤0.20 mg/(m

2 ・h)

3 涂料 5.溶剂型木器涂 料VOC GB 18581-2009 聚氨酯类≤

500 g/L 醇酸类≤400 g/L 硝基类≤500 g/L 苯 不得检出 甲苯+二甲苯 +乙苯 聚氨酯类≤ 10% 醇酸类≤3% 硝基类≤15% 卤代烃 不得检出 6.水性木器涂料 VOC GB 24410-2009 ≤80g/L 游离甲醛 ≤50 mg/kg 7.水性墙面涂料 VOC GB 18582-2008 ≤50g/L 游离甲醛 GB 18582-2008 ≤50 mg/kg 8.水性墙面腻子 VOC GB 18582-2008 ≤5g/kg 游离甲醛 GB 18582-2008 ≤20 mg/kg 9.水性建筑防水 涂料 VOC JC 1066-2008 ≤50g/L 游离甲醛 ≤50mg/kg 氨≤300mg/kg 10.水性防腐涂料 VOC HJ 2537-2014 ≤80g/L 游离甲醛 ≤50mg/kg

8 序号材料 类别 产品名称 检测项目 检验依据 限量指标 11.水性膨胀型防 火涂料 游离甲醛 JG/T 415-2013 ≤50 mg/kg 可释放氨 ≤0.3% VOC ≤50g/L 12.非膨胀型防火 涂料 游离甲醛 JG/T 415-2013 ≤50 mg/kg 可释放氨 ≤0.1% VOC ≤50g/L 13.溶剂膨胀型防 火涂料 VOC JG/T 415-2013 ≤420g/L 可释放氨 ≤0.3% 苯 不得检出 甲苯+乙苯+ 二甲苯 ≤80g/kg 卤代烃 不得检出

4 胶粘剂 14.水基型胶粘剂 VOC GB 18583-2008 ≤50g/L 游离甲醛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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