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9-11-10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 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ENVIRONMENTAL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中国环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60)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公布 中国环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董事会 ( 「董事会」 ) 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 属公司 ( 「本集团」 )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业绩,连同二零 一一年之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收入

4 1,177,611 1,024,588 销售成本 (948,402) (815,094) 毛利 229,209 209,494 其他收入及收益

4 23,257 12,221 销售及分销成本 (93,863) (76,743) 行政费用 (127,807) (95,894) 其他经营开支,净额 (17,035) (4,946) 财务费用

6 (16,911) (9,632) 应占共同控制实体溢利及亏损 7,281 1,413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溢利及亏损 (95)

404 2 综合收益表 (续)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除税前溢利

5 4,036 36,317 所得税支出

7 (25,609) (17,615) 本年度溢利 (亏损) (21,573) 18,702 归属於: 母公司拥有人 (25,966) 8,482 非控股权益 4,393 10,220 (21,573) 18,702 母公司普通股权持有人应占 每股盈利 (亏损)

8 基本及摊薄 (0.75港仙) 0.36港仙

3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本年度溢利 (亏损) (21,573) 18,702 其他全面收益 可供出售投资: 公允值变动 C

606 计入综合收益表的收益重新分类调整 -出售所得收益 C (606) 视为出售共同控制实体权益时拨备转出 (239) C (239) C 换算海外业务之汇兑差额 28,810 10,072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益,除税后 28,571 10,072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6,998 28,774 归属於: 母公司拥有人 (403) 17,640 非控股权益 7,401 11,134 6,998 28,774

4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406,355 390,945 投资物业 5,787 5,723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51,943 28,183 商誉 150,518 128,462 无形资产 16,022 C 於共同控制实体之投资 54,800 40,593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 98,954 32,781 特许权融资应收款项

10 45,469 C 预付款项及订金 49,543 21,283 就收购土地使用权已付之按金 3,645 C 就收购一间附属公司已付之按金 78,352 C 融资租赁应收款项 9,691 C 应收非控股股东款项 C 18,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971,079 665,970 流动资产 存货 4,706 4,212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

11 70,927 53,009 预付款项、订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56,658 50,893 融资租赁应收款项 18,073 C 应收非控股股东款项 27,784 44,440 应收共同控制实体款项 7,024 12,582 按公允值计入损益之投资 3,317 C 质押存款 C 3,360 现金及银行结余 353,838 183,388 流动资产合计 542,327 351,884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

12 44,945 37,036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47,352 45,930 计息银行及其他借贷 142,963 95,493 应付非控股股东款项 4,745 3,032 应付联营公司及共同控制实体款项

556 2,527 股东贷款 C 40,974 应付税项 18,318 20,663 流动负债合计 258,879 245,655 净流动资产 283,448 106,229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 1,254,527 772,199

5 综合财务状况表 (续)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可换股债券 44,182 C 计息银行及其他借贷 25,605 C 来自一关联公司之贷款 150,937 C 递延税项负债 3,724 C 其他应付款项 4,828 C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9,276 C 净资产 1,025,251 772,199 权益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已发行股本 730,757 487,171 可换股债券之权益部份 21,686 C 储备 195,031 191,926 947,474 679,097 非控股权益 77,777 93,102 权益合计 1,025,251 772,199

6 附注: 1. 公司资料 中国环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乃一家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位於香 港夏悫道12号美国银行中心28楼2805-6室. 於本年度内,本集团主要从事经营压缩天然气 ( 「CNG」 ) 及液化石油气 ( 「LPG」 ) 加气站,管理 及经营二极发光体 ( 「LED」 ) 能源管理合约 ( 「EMC」 ) ,以及提供租赁融资及贷款服务. 2.1 编制基准 该等财务报表是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 ( 「香港会计师公会」 ) 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 ) (包括所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 ( 「香港会计准则」 ) 和诠释) 、香港 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规定编制.该等财务报表乃根烦杀竟呃嘀, 惟按公平值於损益账分类之投资按公平值计量除外.除非另有说明外,该等财务报表以港币 列报,所有价值进位至最接近的千元港币. 综合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统称 「本集团」 )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之财务报表.附属公司与本公司之财务报表的报告期间相同,并采用一致会计政策编制. 附属公司之业绩由收购日期 (即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 起计综合入账,并继续综合入账至该 等控制权终止之时为止.集团内公司间之结余、交易、集团内公司间交易所引致之未变现盈 亏及股息均於综合账目时全数抵销. 附属公司之全面收益总额乃归属於非控股权益,即使此举引致结余为负数. 在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附属公司之所有权权益发生变动,则按权益交易入账. 倘本集团失去对一间附属公司之控制权,则其撤销确认(i)该附属公司之资产 (包括商誉) 及负 债、(ii)任何非控股权益之账面值及(iii)於权益内记录之累计交易差额;

及确认(i)所收代价之 公允值、(ii)所保留任何投资之公允值及(iii)损益账中任何因此产生之盈余或亏损.先前於其 他全面收益表内确认之本集团应占部份重新分类为损益或留存损益 (视何者属适当) .

7 2.2 会计政策及披露事项的变动 本集团已於本年度之财务报表内首次采纳下列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 (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 「首次采纳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严重恶性通胀及取消首次采纳者的固定 过渡日」 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金融工具:披露- 转让金融资产」 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 (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 「所得税-递延税项: 相关资产的收回」 之修订 采纳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并无对该等财务报表产生重大财务影响. 2.3 已颁布但未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於该等财务报表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 (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 「首次采纳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政府贷款」 之修订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金融工具:披露- 抵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之修订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4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综合财务报表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 合营安排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 披露其他实体权益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及 第11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 过渡指引2 (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 (二零一一年) 之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 修订-投资实体3 (二零一一年) (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 公允值计量2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 (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 「财务报表的呈列-其他全面 收益项目的呈列」 之修订1 香港会计准则第19号 (二零一一年) 雇员福利2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 (二零一一年) 独立财务报表2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二零一一年) 於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投资2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 (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 「金融工具:呈列-抵销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之修订3 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露天矿生产阶段的剥采成本2 -诠释第20号 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一年周期 於二零一二年六月颁布之若干香港财务报告 之年度改进 准则之修订2

8 1 於二零一二年七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预期将对本集团适用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进一步资料如下: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修订本) 要求某一实体披露有关抵销之权利及相关安排 (例如抵押品 安排) .披露将提供用户对评估净额结算安排对某一实体之财务状况的影响之有用资料.就 根愀刍峒谱荚虻32号金融工具:呈列 抵销之所有已确认金融工具,须作出新披露.该等 披露亦适用於受可强制执行主净额结算安排或类似协议所规限之已确认金融工具,无论彼等 是否根愀刍峒谱荚虻32号抵销.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采纳该等修订.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为完全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财务工具: 确认及计量 的全面计划的第一阶段的第一部份.该阶段重点为财务资产的分类及计量.财务 资产不再分为四类,而应根堤骞芾聿莆褡什囊滴衲J郊安莆褡什贤纸鹆髁刻蒯, 於后续期间按摊销成本或公允值计量.此举旨在改进和简化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规定的财务 资产分类与计量方式. 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香港会计师公会就财务负债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新增规定 ( 「新增规定」 ) ,并将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财务工具之现有取消确认原则纳入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第9号内,因此指定为按公允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负债之计量将透过公允值选择 ( 「公允值选 择」 ) 计算.就该等公允值选择负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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