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22-11-12
立法会 Legislative Council 立法会LS49/04-05号文件食物安全及环境生事务委员会文件一牌一店食物安全及环境生事务委员会(下 称 "事 务委员会")因下列考虑因素而建议对《公众生及市政条例》(第 132章 )作 出一牌一店的修订,并要求法律事务部就拟议修订是否属於该条例的围提供意见.

有关的关注事项如下?? (a) 进口冰鲜猪肉的生标准;

及(b) 领有售卖新鲜、冰鲜及冷藏肉类牌照的处所出售冰鲜猪肉的生情况.《公众生及市政条例》的围2. 一项条例的详题在文意上有助t解该条例的围.3. 《 公众生及市政条例》的详题如下?? "本条例旨在就公众o生及市政事务订定条文."详题没有进一步解释或说明公众生及市政事务的个别涵义.在记录通过《1960年公众生及市政条例草案》(Public Health and Urban Services Bill)的议事录内,以及在有关条例制定后所作的修订中,亦没有阐释上述字眼的涵义.因此,要确定公众生的涵义,可研究《公众生及市政条例》的 内容.该条例第V部 订明食物及药物的条文.该条例下亦制定多项附属法例,围涉及食物及药物的成分及标签、食物业、屠房、生设备等.似乎所有这类事项均在公众生的围内.现行供应冰鲜猪肉的安排4. 现时根督谝拔丁⑷饫嗉凹仪莨胬(第 132章,附属法例AK)把冰鲜猪肉输入本港.25. 根2005年 1月 11日透过立法会CB(2)566/04-05(05)号文件向事务委员会发出的政府当局文件"从内地进口冰鲜猪肉"( 下称"文件"),政府当局在文件第4至 5段解释对进口冰鲜猪肉的监管制度,其中一项措施是在零售层面对冰鲜猪肉进行抽样检验.在零售层面出售冰鲜猪肉的现行安排6. 根 食物业规例》(第132章,附属法例X)(下称"规 例")第31 条,营办新鲜粮食店须取得食物环境生署署长发出的牌照.在同一条文下,新鲜粮食店指涉及出售新鲜、冷冻或冷藏猪肉等的食物业,但不包括街市摊档等.规例第33条订明发牌条件. 《 公众生及市政条例》第 125(1)条订明,须在发牌当局认为更妥善达致本条例的目的而认为适宜施加的规定、条件或限制下批出牌照.委员或可察悉,为保障公众健康而施加的规定等,属於发牌当局可施加的规定.7. 委员或可从文件第7段 察悉,政府当局解释在零售层面对冰鲜猪肉的监控,包括对新鲜粮食店持牌人及公众街市租户(根 庠继蹩羁墒勐舯嗜饫)的 监控.辨别出售的冰鲜猪肉以进行检验的困难,以符合食物安全及公众健康的规定8. 事务委员会察悉在不同层面监控冰鲜猪肉的各项措施,以及采取该等行动的目的是为保障公众健康.事务委员会认为,难以在零售层面达致该目的.虽然发牌规定(规 管新鲜粮食店经营者)及 租约条款(规 管街市租户)订 明,必须在店m当眼处和雪柜上展示清的告示,让消费者得知其处所内有冰鲜肉?出售,以及?得将冰鲜肉?展示作新鲜肉?出售,但把经解冻的冰鲜猪肉充当新鲜猪肉出售的诱惑仍很大,原因是两者的价格相差甚大.为更佳保障公共健康,以免市民进食充当新鲜猪肉的经解冻冰鲜猪肉及不合生的进口冰鲜猪肉,有需要在零售层面对冰鲜猪肉进行抽样检验,以及检查新鲜粮食店和街市摊档.事务委员会亦察悉,现时持有新鲜粮食店牌照的处所及街市档位出售新鲜、冰鲜和冷藏肉类的安排,使抽样检验和检查工作未能有效执行,原因是新鲜粮食店和街市摊档只须申领一个牌照或在同一合约下可同时售卖新鲜、冷冻或冷藏肉类,以致难以把冰鲜猪肉(经 解冻)与新鲜猪肉辨别.事务委员会因此要求政府当局考虑修订《公众生及市政条例》,使 新鲜和冰鲜肉类须在不同店铺售卖,亦须领有不同牌照.此项建议的目的是方使执行售卖冰鲜肉类的发牌规定,例如核对售出猪肉数量的发票、追查进口猪肉的来源,以及对肉类进行生检查.3结论9. 在《公众生及市政条例》及其附属法例中,部分条文涉及公众生.事务委员会提出"一 牌一店"的 建议,可被视为改善公众生的方法之一,因此这项建议应在《 公众生及市政条例》的 围内.就法律的观点而言,修订《公众生及市政条例》及其附属法例是达致事务委员会方便执行发牌规定的其中一项方法.相信委员已知悉,政府当局取得的法律意见是,若所考虑的因素是保障消费者,则这项考虑因素超出《公众生及市政条例》的围,因此不宜进一步在该条例下推行有关建议.上述意见显然是以保障消费者为立论基础,而非事务委员会所关注的事项,即方便执行发牌条件.法律事务部立法会秘书处2005年 4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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