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22-11-03
采购编号:510201201812111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中心机房及电商学院 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成都) 采购人: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18年11月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1 -

第二章 磋商须知 -

3 -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

18 -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

19 -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21 -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

56 -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57 -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

58 -

第九章 评审方法 -

78 -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 -

87 -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中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委托,拟对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中心机房及电商学院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0201201812111 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中心机房及电商学院建设项目 3.采购人: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 采购预算:20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2个包,第1包为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中心机房建设项目,采购预算100万元;

第2包为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电商学院中心机房建设项目,采购预算100万元.(详见磋商文件

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7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一栋二单元1402 (地址)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本项目不提供邮购磋商文件服务.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日11: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2月3日11: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

一、磋商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一栋二单元1402会议室. 十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通讯地址:都江堰市天府大道聚源段8号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

电话:028-87282291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一栋二单元1402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

电话:18227640937 2018年11月20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三家. 本次采购采取公告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200万元 (其中第一包: 100万元,第二包:100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200万元 (其中第一包: 100万元,第二包:100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7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磋商保证金 金额:第1包20000元(贰万元整) 第2包20000元(贰万元整) 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开具,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内告知代理机构). 收款单位:四川中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簇桥支行 银行账号:6510

0113 2000

0050 42 交款截止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以前.(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注:转账、电汇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9 履约保证金 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交款方式:以非现金的形式 收款单位: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都江堰莲花支行 银行账号:511606011018170175822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10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

电话:18227640937

11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

电话:18227640937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 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

电话:18227640937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一栋二单元1402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

电话:18227640937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一栋二单元1402 邮政编码:610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 联系

电话:028-86725932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 邮政编码:610016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四川省财政厅备案.

17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照 计价格[2002]1980号 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

20 %收取,待项目采购结束,成交金额确定后,对照相应的费率计算出应支付的采购代理费,由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支付.

二、总则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中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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