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2022-11-04
赤峰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文件采购项目: 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编制定点单位(5家) 招标文件编号:2016CG538FW 编制单位:赤峰新区管理委员会 编制日期: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

第三章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25

第四章 评标办法…26

第五章 合同样本…29

第六章 附件…35

第一章 赤峰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编制定点单位(5家)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赤峰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编制定点单位(5家).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编制定点单位(5家) 批准文件编号: 赤财购准字[2016]第018号 招标文件编号:2016CG538FW 2.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编制定点单位(5家)

1 采购五家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编制定点单位.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赤峰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编制定点单位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第三章

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初审合格且达到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11 月23 日至2016年11月29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fggzy.cn)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 授权委托书 ;

3.提供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提供合格有效的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乙级以上 (含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格证书;

2016年1-6月份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人员名单(加盖社保局公章)、2015年度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缴税收据(在本项前面加缴纳税收金额汇总表);

采购人所在地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外埠投标单位提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交易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3 日上午9点整 投标地点: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六楼开标十六室.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3 日9 点整. 开标地点: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四楼开标 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五楼 邮政编码:024005 联系人:项目负责 张美琪、资格审核 胡可心 联系

电话:0476-8833971 0476―8283201 账户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见招标文件 账号:见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名称:赤峰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国土资源局大楼823室 邮政编码:024005 联系人:胡可心 联系

电话:0476―8283201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编制定点单位(5家)的政府采购. 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和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项目说明 2.1基本情况: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为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编制定点单位,定点家数为5家,为赤峰新区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2.2服务地点:赤峰新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地点. 2.3服务期限:自定点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4付款方式:项目选址研究报告审核通过后,一次性付清. 3.踏勘现场 本次采购项目没有要求. 4.合格的投标人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报名审核合格;

4.3制作投标文件;

4.4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进口设备 无. 6.节能产品 无. 7.环境认证产品 无. 8.扶持政策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本次采购将优先选择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和中小企业. 8.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8.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0%的价格扣除. 8.4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8.2规定的扶持政策. 8.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9.投标费用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收取采购文件费和中标服务费,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投标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如需收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组成 10.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发出的更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0.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政策和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1.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11.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1.2对招标文件重要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http://www.nmgp.gov.cn)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http://www.cfggzy.cn)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所有供应商经常浏览,以便获得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相关信息.

三、投标文件 12.投标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 12.1投标文件和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或原件资料使用其他文字,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否则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12.2 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组成 13.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报价、综合实力三个部分.加 号部分要求供应商投标时应当提供资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上述资料复印件应当按照 投标文件组成 要求的顺序全部装订在投标文件里,如果原件与投标文件里的内容不对应,不对应的部分按无效原件处理,且这部分内容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3.2为了方便评标,投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必须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制作. 13.3资格部分: (1)投标函(见附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格证书 (7)2016年1-6月份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人员名单(加盖社保局公章)、2015年度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缴税收据(在本项前面加缴纳税收金额汇总表) (8) 采购人所在地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外埠投标单位提供);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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