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22-11-03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沧港审环字[2019]09号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河北柏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6.

4 万吨建筑砂浆添加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北柏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所报《河北柏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6.4 万吨建筑砂浆添加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拟建项目位于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北侧军盐路,西侧为国有空地,南侧为国有空地,东临通二路.项目总投资21792.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6万元,占总投资的2%.一期工程主要建设甲类厂房一座、丙类厂房一座、4条乳液生产线、2条可再分散乳胶粉生产线、2条复合添加剂生产线;

辅助建设门房、办公楼、甲类库房、丙类库房等;

二期工程主要建设4条乳液生产线、2条可再分散乳胶粉生产线;

三期工程主要建设丙类厂房一座. 项目建成后,一期工程年产1万吨乳液、0.4万吨可再分散乳胶粉、0.5万吨聚乙烯醇粉末、1.5万吨复合添加剂;

二期工程年产2万吨乳液、1万吨可再分散乳胶粉.该项目符合渤海新区总体规划和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标准,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环境污染措施及投资的前提下,其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控制.我局同意你厂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产生的扬尘、废水、固废、噪声必须采取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必须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建设和完善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按照批复要求达标排放.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乳液生产工艺废气(一期4条线+二期4条线)经集气管收集,通过引风机引入到1套光催化氧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根30m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1中有机化工行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一期工程可再分散乳胶粉工艺废气,两条生产线各自配备1套大布袋除尘器,两条线共用1套小布袋除尘器,两套大布袋除尘器后分别连接1套光催化氧化设备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后分别经1根30m排气筒(P

2、P3)排放;

小布袋除尘器排放废气经由其中1根30m排气筒(P2)排放;

干燥塔产生的物料粉尘和有机废气经大布袋除尘器和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后排放;

大布袋除尘器截留的干粉再进入小布袋除尘器进行冷却和进一步截留物料后排放;

溶解工序和混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管路连至各自生产线配置的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后经30m排气筒排放;

包装机包装过程和重钙粉投料过程会有粉尘产生,由集气管道连接进小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排放.外排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1中有机化工行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二期工程可再分散乳胶粉工艺废气,本工艺两条生产线各自配备1套大布袋除尘器和1套小布袋除尘器,两套大布袋除尘器后分别连接1套光催化氧化设备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后分别经1根30m排气筒(P

4、P5)排放,两套小布袋除尘器排放废气经由各自生产线的排气筒(P

4、P5)排放.干燥塔产生的物料粉尘和有机废气经大布袋除尘器和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后排放;

大布袋除尘器截留的干粉再进入小布袋除尘器进行冷却和进一步截留物料后排放;

溶解工序和混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管路连至各自生产线配置的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后经30m排气筒排放;

包装机包装过程中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由集气管道连接进小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排放.外排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1中有机化工行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一期工程生产聚乙烯醇粉末产生的废气,每两条线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路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30m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的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每2条线上3套布袋除尘器共用1根30m排气筒.该项目聚乙烯醇粉末共4条生产线,共6套布袋除尘器,2根30m高排气筒. 一期生产复合添加剂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管路引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处理后经1根30m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的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项目可再分散乳胶粉生产工艺干燥塔工序建设1台天然气热风炉,热风炉燃气用量35万m3/a.产生烟气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NOx和SO2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和表2中标准要求. 本项目储罐废气主要为物料卸料过程中大呼吸废气、储存过程中小呼吸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将产生的废气通过罐顶集气管收集后通过管道引到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由1根30m排气筒排放(P9).外排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1中有机化工行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项目需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浓度限值. 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能力50m3/d,采用 调节+混凝沉淀+初沉池+过滤 工艺.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与循环冷却水排水、去离子水制备排水经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及及沧州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临港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分类管理,妥善贮存、处置,严格按照规定做到 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规定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名录进行妥善处理,不准随意外排.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妥善处置,厂内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地点采取相关措施后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危险废物厂内贮存不得超过一年.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装置、消声装置等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临路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5、加强防腐、防渗措施.按要求对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进行防渗施工.

6、根据《环评报告书》计算结果,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其它各类防护距离要求请建设单位、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三、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其他环境管理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满足环保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评价相关内容和要求,按风险评价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落实相关措施,确保事故风险情况下的环境安全.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备案和实施工作,风险防范设施和措施列入项目验收内容.

四、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中规定的各项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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