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2022-11-02
为了规范校园招聘活动秩序,更好的服务于用人单位来我校招聘人才,并给毕业生提供真实有效的就业信息,方便广大毕业生就业,特制定本办法: 学校校企合作与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校园招聘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工作,并指导各学院就业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工作.

就业工作人员通过积极走访用人单位,充分利用网络、校友资源,与各省市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公司、权威中介联合和积极开发省内、省外就业市场等多种途径收集掌握用人单位需求信息. 所有收集的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必须填写《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表》登记在册. 学校校企合作与招生就业处和各学院分别对收集的用人单位需求信息进行资质审查,核实就业需求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并根据学校的就业实际情况进行筛选. 学校校企合作与招生就业处收集到的就业信息通过"就业信息网站"和书面通知、电话通知等形式发布给各学院就业办和广大毕业生;

各学院就业办做好就业信息的收集和再发布工作,准确及时地将就业需求信息通知到毕业生组织本院毕业生参加招聘活动. 没有经过学校校企合作与招生就业处登记审核并报保卫处批准的用人单位擅自在校园张贴单位宣传材料并进行招聘活动的由学院保卫处按照校园治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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