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22-10-31
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鹤发改价管〔2017〕236号 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我市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 销售价格的通知 鹤壁市天伦新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7〕9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调整我市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自2017年9月1日起,我市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2.

64元/立方米,调价时间追溯至9月1日抄见气量执行.

二、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价格秩序 天然气价格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望你公司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加强生产组织及供需衔接,保障稳定供应和市场平稳运行,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接受社会监督,我委将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政策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2017年9月29日 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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