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2022-10-29
关于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 情况总结 我市以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省、沧州市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按照"统筹推进、重点攻坚、专项突破、全面带动"的原则,迅速行动,强力推进,全面按时完成了整治任务.

我市共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229家,其中关停取缔类188家(包括14家整治改造类转关停取缔类)企业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处置到位,整合搬迁类9家企业已经搬迁完毕,整治改造类32家企业已全部完成. 组织发动和建章立制

(一)组织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泊头市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制定方案.制定了《泊头市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出台了《泊头市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及燃煤锅炉整治15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再动员、再部署.8月15日制定了《泊头市"散乱污"企业"大起底大整治零容忍"专项行动方案》,确保排查无遗漏、整治无死角.

(三)建立制度.全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实行县乡村三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分包责任制和网格化管理制.县级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分包乡镇,充分履行整治主体责任;

乡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实行包村包片制,履行"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网格长"职责;

乡镇一般干部、村街两委班子成员履行"网络管理员"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属地政府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工作情况.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直相关部门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

(四)宣传发动.召开了*次动员会,传达省、市会议精神和要求,强力推进散乱污整治行动,确保工作落实的精准性.各乡镇、街办处、开发区积极落实相关工作.相继召开专项整治会议,成立相应组织,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充分运用标语、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宣传,播发"散乱污"企业治理的相关报道,营造浓厚氛围.专门设立举报机制,畅通线索收集渠道,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共同治理.

二、整治清理

(一)摸清底数、建立任务清单.各属地政府对"散乱污"工业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仔细甄别,实现了"散乱污"企业摸排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做到排查无遗漏,摸清了辖区"散乱污"企业底数.纳入省治理范围的"散乱污"企业107家,其中关停取缔类98家,整合搬迁类0家,整治改造类9家.在"大起底大整治零容忍"行动中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122家,其中关停取缔类76家,整合搬迁类9家,整治改造类37家(其中14家转关停取缔).

(二)明确职责、确保政策执行到位.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的要求,同步推进"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工作执行到位.通过采取关停取缔、限期搬迁、停产整治等措施,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分类施治,细化时间节点、明确整治时限和责任人,对于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关停.

(三)多方联动、合力攻坚.明确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各乡镇政府、街办处、开发区管委会和宣传部、环保局、发改局、工信局、国土局、质监局、市场监管局、水务局、安监局、公安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各司其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实现全方位、无缝隙推进.

(四)部门联合,督导检查.加大督导力度,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督导组.各督导分组明确了单位一名正职担任组长,负责工作进度督导检查和整治效果的核查,严防反弹. 总结验收

(一)制定验收方案.根据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泊头市"散乱污"企业整治验收方案》.对验收标准及时间做了统筹安排,分为两个联合验收小组,分别进行验收.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建立了常态化的巡查机制,对"散乱污"企业发现一家、查处一家.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环保及相关法规,本着谁审批,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严禁新的"散乱污"企业产生.对"散乱污"企业进行不定期"回头看",巩固成果,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坚决杜绝死灰复燃. 2017年10月25日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