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9-10-28
珠海市非居民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费 听证方案说明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环境服务价格体系,为我市环境卫生事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提供保障,按照 污染者付费 和简化收费分类原则,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珠海市 水消耗量折算系数法 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费方案.

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收费项目 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费,即垃圾填埋或焚烧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粤价〔2013〕112号), 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包括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等成本费用 .为减轻市民和企业负担,并基于我市现行在清扫、收集、运输环节经费支出基本由财政负担的实际,本方案中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费仅涉及垃圾处理最后一个环节的费用即处置费用 .

二、征收范围和对象 在本市全面推行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费制度,所有产生生活垃圾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费. 考虑到市政府与中信生态环保产业园的协议,待二期项目2019年建好运行后全市所有生活垃圾将全部运至西部进行处理,位于东部的西坑尾垃圾处置场、西坑尾垃圾填埋场渗透液处理站及市垃圾发电厂将不再运行,全市的生活垃圾终端处置成本将会发生变化并相对稳定,届时需重新制定全市的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费方案,本方案主要在两方面推进全覆盖.一是参照《珠海市收取垃圾处理费用实施办法》(珠府〔1997〕21号),将只在香洲区(主城区)实施的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推广到全市,标准不变,但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执行;

二是对一直未收费的非居民用户(主要是企业)开始征收垃圾处理费,真正做到行业全覆盖.

三、计费及收缴方式

(一)计费方式. 非居民户由按核定量收费的方式,改为 水消耗量折算系数法 计收.根据市市政和林业局委托五邑大学所做《珠海市征收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费方案》,水消耗量折算系数法即通过调查研究与统计分析,找出不同垃圾产生源(即不同水消费群体)的垃圾排放量与其水消耗量之间的折算系数.依据上述定义,采用水消耗量折算系数法收缴垃圾处理费的计算公式为: 垃圾处理费(元/月)=单位垃圾成本(元/吨)*垃圾产生量(公斤/月)÷1000 其中:垃圾产生量(公斤/月) = 用水量(吨/月)*折算系数 折算系数,即每消耗1吨水所折算的垃圾量(公斤/吨) 例:非居民用户(某行政事业单位)月用水量为20吨,调查测算的吨水垃圾产生系数为3.77公斤/吨,吨垃圾处理成本标准为53.42元/吨,则月收费额=20*3.77*53.42÷1000=4.0元. 水消耗量折算系数法无需逐一统计垃圾产生量,因而收费过程公开、公正、简便、规范,易操作,有利于提高收缴率,避免了按户计量操作上的复杂性,使得以供水系统作为收费平台将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成本从大于20%降至1%―3%左右,间接地减轻了缴费对象的经济负担. 本次方案的折算系数均来自五邑大学《珠海市征收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费方案》.

(二)收缴方式. 非居民类采用 水消耗量折算系数法 方式征收,将根据不同类别用户的实际用水量对应相关收费标准由各区委托市水务集团在收取水费时代收. 对部分水消耗量与垃圾产生量系数偏离较大的单位,可由收费单位核实后按实际垃圾产生量计收垃圾处理费.

四、收费测算 根据五邑大学研究报告中2016年珠海市各行业估计用水量,采用水消耗量折算系数法,测算年收费情况见下表. 珠海各行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与2016年收费测算值 序号 类型 折算系数 (公斤/吨水) 收费单价 (元/吨垃圾) 收费标准(元/吨水) 2016年行业用水量(吨/年) 收费额(万元)

1 行政事业类 3.77 53.42 0.20 17,835,485.79 356.71

2 工商业类 4.04 53.42 0.22 77,052,598.71 1695.16 其中以自来水为原辅材料的企业及洗洁洗浴行业和基建行业 按上表工商业类收费标准收取,按其用水量20%计算 56,685,135.88 249.41 合计 151,573,220.38 2,301.28 预计全市全年非居民用户收缴垃圾处置费共2301.28万元.

五、对企业的影响 由于我市目前垃圾管理体制问题,大部分工商业企业没有缴纳垃圾处理(处置)费,为更好的测算方案对企业的影响,我局根据市水务集团提供的2016年部分行业用水大户(选取了基建、浴足桑拿、农贸市场、酒店、商业、饮食服务业用水量排名前三的部分企业、工业用水量排名前十的企业),进行了成本测算,具体见下表.同时,对部分水消耗量与垃圾产生量系数偏离较大的单位,可由收费单位核实后按实际垃圾产生量计收垃圾处理费,按每吨生活垃圾53.42元收取,如企业对按水系数消耗量法计算的垃圾量产生质疑,可向垃圾收费单位申请核定实际垃圾量,按实际量缴纳垃圾处理费. 序号 名称 用水分类 2016年月平均用水量 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元/月)

1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基建 36288.83 0.22(用水量按20%计算) 1596.71

2 神华粤电珠海港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基建 38161.83 0.22(用水量按20%计算) 1679.12

4 珠海市侨光盲人按摩中心 浴足桑拿 2173.58 0.22(用水量按20%计算) 95.64

5 珠海市拱北莲花世纪城保健按摩中心 浴足桑拿 2098.25 0.22(用水量按20%计算) 92.32

7 珠海德安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农贸市场 12900.00 0.22 2838.00

9 珠海朝阳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农贸市场 8256.67 0.22 1816.47

10 珠海御温泉渡假村 酒店 43404.00 0.22 9548.88

11 珠海口岸广场发展有限公司 商业,服务 35217.75 0.22 7747.91

12 珠海长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商业,服务 479396.00 0.22 105467.12

13 珠海德翰大酒店有限公司总经办 饮食服务业 27177.75 0.22 5979.11

14 珠海度假村酒店有限公司 饮食服务业 23298.00 0.22 5125.56

15 珠海粤财实业有限公司珠海假日酒店 饮食服务业 10635.92 0.22 2339.90

16 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工业用原水 336318.25 0.22(用水量按20%计算) 14798.00

17 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 工厂 528869.50 0.22(用水量按20%计算) 23270.26

18 珠海紫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工厂 241561.50 0.22(用水量按20%计算) 10628.71

19 珠海粤裕丰钢铁有限公司 工厂 180784.42 0.22(用水量按20%计算) 7954.51

20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工厂 142742.75 0.22(用水量按20%计算) 6280.68

21 珠海方正科技高密电子有限公司 工厂 131393.00 0.22(用水量按20%计算) 5781.29

22 珠海斗门超毅实业有限公司 工厂 118087.67 0.22(用水量按20%计算) 5195.86

23 白井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工厂 102819.08 0.22(用水量按20%计算) 4524.04

24 晓星氨纶(广东)有限公司 工厂 77285.00 0.22(用水量按20%计算) 3400.54

25 珠海德豪润达电气有限公司 工厂 69464.17 0.22(用水量按20%计算) 3056.42

六、对财政支付的影响 2014-2016年财政支付给垃圾发电厂、西坑尾垃圾填埋场、渗透液处理厂的金额为(不包括直接纳入垃圾处理投资计划中的金额)3,899.3万元、5,707.2万元、5,269.7万元.2014-2016年珠海市垃圾处理(处置)费收费金额为2449万元、2526万元、2620万元.2014-2016年扣除收费额后财政仍需支出1450.3万元、3181.2万元、2649.7万元.如按方案收费标准和2016年垃圾产量测算,可收缴非居民垃圾处置费2301.28万元,财政负担相应减轻,但仍不能收支平衡.

七、与周边城市情况比较 目前我省采取 水消耗量折算系数法 收取垃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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