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2019-10-30
宁波市浙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废水处理站整改提升工程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CBNB-20186340G 项目名称:废水处理站整改提升工程项目 招标人:宁波市浙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月目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1

第二章 采购需求

4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17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0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3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96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批准,现就废水处理站整改提升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86340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自用

四、预算金额(最低限价):详见

六、项目概况

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1日止

六、项目概况: 子包号 招标范围和内容 建设规模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元吨)

1 为完成宁波市浙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处理站及废水收集管网系统工程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①地质勘探②所有工程设计③现有建构筑物改造、新建建构筑物建筑工程(包括建构筑物工程、地基处理,防腐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站内道路、绿化、照明、室内装修等)工程施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01月15日09:30时(北京时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

二、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六部联系(有关技术规格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十

三、业务咨询: 招标人:宁波市浙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象山县城东工业园玉盘路9号 联系人:屠振武

电话: 0574-55019861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王近娜、王莹巧、周旭坤、梁慧强、陈冲、朱贤东、张嘉城 联系

电话:0574-

87426203、87425583 传真:0574-87425373 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象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0574-65753557 关于本次投标的款项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帐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 采购需求(项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序号 项目 采购需求内容

1 采购内容 工业表面处理企业排放废水处理站及收集管理系统项目,具体内容见项目需求

2 单位及数量 详见本章

二、项目需求

3 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详见本章

一、商务要求表

4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处理后废水达到以下标准: 排放水质:废水重金属应当稳定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其余指标满足纳管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回用水指标《金属镀覆和化学覆盖工艺用水水质规范》(HB5472-91)B类的要求;

中水回用率不低于50%;

在改造期间老系统处理需保持现状的规模和排放要求;

废水重金属应当稳定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其余指标满足纳管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铝氧化单独处理.单独排放.

5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 勘探、设计、施工、安全、质量、环保、消防等均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

6 技术规格要求 详见本章

二、项目需求

7 物理特性要求 详见本章

二、项目需求

8 质量、安全要求 质量要求:①地勘及设计满足国家相应现行规范及标准要求②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以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安装质量达到国家及本行业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等级③处理标准符合pH、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铅、总汞、总铜、总锌、总铝、总铁、总氰化物等污染物排放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表三的排放限值要求;

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 887-2013)的要求;

CODer、总氮、石油类、氟化物、悬浮物等污染物排放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且不得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废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表5的要求. 再生水回用率不低于50%(以污水处理站处理量为计算基础),再生水水质满足如下指标执行《金属镀覆和化学覆盖工艺用水水质规范》(HB5472-91)不低于B类. 安全要求:依照国家相应的安全要求,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做出详细说明.中标人须与招标人签订相关安全协议. 若再生水因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政策调整,水源可以采用象山城东污水处理厂排放水,水源比例根据实际变更情况双方协商.(城东污水处理厂至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之间的输送管网建设由招标人承担)

9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培训等) 详见本章

二、项目需求;

经营年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1周年(包含建设期8个月)

10 验收标准 环保、住建等部门验收合格

11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供应商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12 演示时间及地点 详见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3 样品要求 无14 本项目的核心产品 无 商务要求表

1、服务地点 浙江省象山县城东工业园玉盘路9号

2、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约定条款

3、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100万元;

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在签订合同之前支付.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完成合同履约后无息退还(但如中标单位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4、合同签订与终止 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三个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同时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招标人可有权终止协议,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项目需求

(一)需求清单: 服务内容 单位 备注 1.电镀废水处理费 吨 最高限价为62元/吨,投标人需附组价表 2.电镀废水水源制中水的中水费 吨 固定单价为8元/吨,投标人需附组价表 3.超标初雨和象山城东污水处理厂排放水做水源的中水费(包括处理费) 吨 固定单价5元/吨,投标人需附组价表 *注:1.报价以人民币计价;

2.最高限价含本数.3.现有变电设备为315KVA,需增容高压配变电工程部分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低压出线部分费用由投标人承担.4.必须新建管廊架最少600米,改扩建钢架结厂房最少4500平方米(方案要求详见管廊架及厂区平面附图).5.中标后需在象山本地注册项目公司.

(二)项目背景 近年来,随着表面处理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国家不断提高的环保标准,宁波市浙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现有的一套工业废水处理系统逐渐无法满足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需求.宁波市浙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经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目前,前期的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经象山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和运营主体(项目法人).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玉盘路9号;

原有的工业废水处理站总规模为2000m3/日.其工业废水处理站建设于宁波市浙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内,一期建设总规模2500m3/日,规划用地7000.00m2 .项目签约单位(招标人):宁波市浙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推荐采用工艺:无.

2、项目投资建设规模: (1)项目总投资分摊在11年电镀废水处理费内;

电镀废水处理费最高限价62元/吨(包括铝氧化废水处理费;

电镀废水处理费;

包括所有设备的投资、日常运行维护、污泥处置、废气设施、设计、维修、更新、监理、施工、税金、管理费、废水输送管道及管廊架的维护、废水站内封闭式钢结构搭建设约6000平方米;

水池的改造扩建;

水池防腐的修建;

站内的排水系统、绿化、照明和路面的改建;

企业至废水站的管廊架建设和管道改建;

需用落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厂房的新建、等综合费用);

(2)计量结算:废水处理费计量=各企业自来水量*0.95+各企业中水总量,滞后一个月支付处理费;

再生水计量=各企业的中水总量,迟后一个月支付处理费;

①根据竣工图纸工程量按实计量,经有关审计部门,计价依据:《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现行规定;

②取费标准:按相应工程三类取费;

区间费率按中值计取;

税金按增值税计取;

③材料价格按建设期月份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主要建筑安装材料市场信息价象山栏,象山栏无的材料按同期宁波栏,象山栏与宁波栏均无的材料按同期浙江造价信息全省通用市场信息价;

无信息价的材料以发包人市场调查核实的签证价为准.④依据上述①~③规定计算调整造价. (3)整改提升工程主要指标:①处理能力扩大至2500T/天(原2000T/天);

②为减少污泥量产生及提高废水回收率,应减少石灰药剂的使用;

建议进行重金属回收;

③中水回用率不低于50%;

④污泥产生率不高于5T(污泥)/千吨(废水);

⑤铝氧化废水单独处理,单独排放,并推进废酸回收利用;

⑥处理系统排放标准:pH、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铅、总汞、总铜、总锌、总铝、总铁、总氰化物等污染物排放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表三的排放限值要求;

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 887-2013)的要求;

CODer、总氮、石油类、氟化物、悬浮物等污染物排放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且不得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废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表5的要求.⑦再生水水质满足电镀企业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主要指标不低于《金属镀覆和化学覆盖工艺用水水质规范》(HB5472-91)B类的要求. (4)附 原有平面图 :中标单位可以无偿使用原可用设备,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对原废水站不用设施设备拆还给招标人(拆除费用中标人承担).

(四)退出机制: 1.中标公司建设期或经营期间,发生中途退场、转包、无法通过环保验收、超标排放、无法满足再生水回收率不小于50%或水质无法满足招标文件水质指标要求,本项目终止,输送管线系统及建构筑物工程由招标人按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决算后价格,并综合考虑资金占用成本和设施折旧后,给予七折回购;

污水处理站内配电及控制系统、所有管道、阀门、电缆、桥架等物权归属招标人;

机电设备及非标设备在遵循退场移交协议相关事项并不影响废水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由中标公司自行拆除回收,拆除界面为设备本体进、出口第一片法兰或连接件;

并且要赔偿招标人所有经济损失,并应赔偿排放企业的相关损失. 2.如招标方原因造成乙方经营困难或中止的,则招标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 3.如由于国家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项目经营困难或终止的,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招标模式: 由宁波市浙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负责代办项目的前期环评、安全批复、建设规划许可、消防等涉及所有行政手续;

获批后再由中标单位负责启动建设,土建工程的验收由招标人负责组织验收,中标人负责协助;

环保工程项目的验收由招标人负责验收,中标人负责协助.在经营期满后废水处理设施设备保证能正常运行和使用,并将项目内的所有设施设备无偿地移交给宁波市浙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或象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指定的单位.经营年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1周年(包含建设期8个月).至经营期第九年,如招标人在经营期限到期后选择自行经营污水站,则中标人须允许招标人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参与培训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培训期限为2年.

(六)工程质量要求 投标人在废水处理站总体设计时,除考虑第一期建设外,还应系统考虑今后二期新建2500吨/日废水站的互连时需要预留和设施的接口布置等;

投标人自行选定处理工艺,但工艺必须具备先进、可靠、成熟、节约等特点,且工艺应已被成功应用于国内同类综合性电镀园区的废水处理项目,处理系统排放标准:pH、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铅、总汞、总铜、总锌、总铝、总铁、总氰化物等污染物排放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表三的排放限值要求;

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 887-2013)的要求;

CODer、总氮、石油类、氟化物、悬浮物等污染物排放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且不得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废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表5的要求.

(七)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

1、总体要求 1.1投标人根据具体的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以保证设备结构设计合理,外型美观,用材优良,高效节能,运行平稳,经久耐用,售后服务快捷,服务质量优良,以达标排放及成本最低为基础原则. 1.2如未对本招标文件提出偏差,将认为投标人将按照本规范书的要求提供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 技术偏离表 中. 1.3投标人应按本规范要求,提出满足工程范围和技术要求、规范的设备材料清单. 1.4工程中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5投标人在工程安装及实施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的国家标准.

2、设计要求 2.1电镀废水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pH、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铅、总汞、总铜、总锌、总铝、总铁、总氰化物等污染物排放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表三的排放限值要求;

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 887-2013)的要求;

CODer、总氮、石油类、氟化物、悬浮物等污染物排放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且不得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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