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2019-10-28
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将军帽作业区一期工程 竣工验收现场核查报告 竣工验收现场核查组 2019年4月26日前言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将军帽作业区一期工程已按批准的工程建设规模和有关合同规定的内容于2018年7月20日完工.

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及档案、通航安全已按有关规定通过验收或备案,其他辅助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并按期投入使用,经试运行符合相关要求. 根据《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号)(以下简称《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向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申请竣工验收.2019年4月26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组织成立由发改、交通(港口)、档案、质量监督、海事、安全、卫健等部门及项目单位和专家共23人组成的竣工验收现场核查组.现场核查组查验了工程现场,并听取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关于工程建设情况和运营管理单位关于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介绍了工程质量监督情况.经竣工验收核查组成员讨论,形成了《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将军帽作业区一期工程竣工验收现场核查报告》. 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将军帽作业区一期工程 竣工验收现场核查报告

第一章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 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将军帽作业区一期工程 二 工程地点 福州罗源县碧里乡新澳村 三 项目法人 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 四 主要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码头、引桥工程)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护岸工程)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陆域形成、地基处理) 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强夯碾压及道堆、管网工程) 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廊道、辅建工程) 河北建设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陆域桩基工程) 监理单位: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五 质量监督单位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 六 工程主要建设依据 工程主要建设依据如下: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年12月29日印发的《关于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将军帽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交运〔2006〕2953号)

2、交通运输部2008年10月23日印发的《关于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将军帽作业区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水发〔2008〕399号)

3、福建省福州港口管理局2017年4月6日印发的《福建省福州港口管理局关于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将军帽作业区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核意见》(闽福州港规建〔2017〕51号)

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2013年5月6日印发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将军帽作业区一期工程变更项目单位的批复》(发改办基础〔2013〕1052号)

5、交通部2005年6月15日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关于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将军帽15万吨级散货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的函》(交环函〔2005〕66号)

6、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10月9日印发的《关于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将军帽15万吨级散货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5〕775号)

7、福建海事局2005年7月8日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福州港罗源湾将军帽15万吨级散货码头通航环境安全评审会议纪要》(闽海事通航〔2005〕31号)

8、国家海洋局2012年2月6日印发《关于福建罗源湾将军帽作业区项目用海变更的批复》 七 建设规模 新建1个15万吨级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30万吨级船舶设计),以及相应配套设施,泊位岸线长度420m,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为1000万吨. 八 建设主要内容

(一) 码头工程:码头平面采用离岸式布置,由码头平台和系缆墩组成,通过引桥与后方陆域连接,泊位岸线总长420m,码头平台长390m,宽37m,顶面高程+11.5m(罗源理基,下同),码头结构采用高桩梁板结构.

(二)引桥:1座引桥,采用高桩梁板结构,总长170m,宽17.5m,顶面高程+11.5m.

(三)护岸:护岸顺岸方向总长480m,在东端垂直向北75m,全长555m.护岸主体采用宽肩台抛石斜坡堤结构,胸墙顶高程+9.50m.

(四)前沿水域: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90m,设计底高程-19.5m;

回旋水域采用圆形布置,直径为725m,设计底高程-15.0m.

(五)陆域形成:顶面高程+9.0m,陆域形成面积24.75万m2,其中料场面积总计8.778万m2.

(六)装卸工艺:码头卸船配备2台桥式抓斗卸船机,卸船能力2100t/h;

堆场布置3台堆取料机;

水平运输系统布置18条带式输送机.

(七)配套设施:生产辅助建筑及廊道构筑物工程,供电照明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等.灯桩2座. 九 投资 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总概算为140729.12万元,竣工决算为134537.13万元. 十 开工、完工日期 工程于2009年10月16日开工,2018年7月20日完工.

第二章 竣工验收现场核查工作情况 一 竣工验收现场核查工作情况 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将军帽作业区一期工程于2009年10月16日开工,2016年9月11日码头主体及引桥工程完工,2018年7月20日完成相关配套辅助工程及设备安装调试,2018年5月11日投入试运行.2019年4月26日成立了竣工验收现场核查组,并按照《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要求对工程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工程已按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的规模、标准和要求建成,经过试运行,工程主体、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良好,满足使用要求.

(二)工程各参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有效保证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出具了码头主体及引桥工程等13个水工单位工程的质量鉴定意见,上述单位工程质量均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检验合格的规定,出具了T1转运站等39个附属房建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三)工程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设计、施工、监理、采购合同完备,履行情况良好.

(四)工程建设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吸收和借鉴相关工程经验,技术先进、工艺合理.

(五)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 、档案、通航安全等已通过验收或备案,主要内容如下: (1)2018年3月16日,罗源县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依法不需要审核的凭证(罗公消审凭字〔2018〕0006号). (2)2019年3月25日,建设单位组织召开了《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将军帽作业区一期工程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调查报告》专家审查会,并形成验收意见,会议通过验收. (3)2019年3月29日,建设单位组织《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将军帽作业区一期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会并形成专家审查意见,会议通过验收. (4)2019年3月29日,建设单位组织《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将军帽作业区一期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专家评审验收会,并形成专家组意见,会议通过验收. (5)2019年4月23日,福建省档案局组织召开档案专项验收会,通过专家评审. (6)2018年6月8日,福建海事组织召开《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将军帽作业区一期工程通航安全核查会》专家审查会,出具专家审查意见,会议通过验收. (7)2017年8月7日,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出具的《东海海区航标效能验收技术审查意见》(福-2017-003)通过航标验收. (8)2017年8月29日,建设单位组织《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将军帽作业区一期工程码头主体及引桥工程、码头前沿停泊水域、连接水域(含回旋水域)、航标工程》交工验收会,并形成验收意见,会议通过验收. (9)2019年3月22日,福建省福州港口局组织关于《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将军帽一期工程船舶防污染能力评价报告》审查会并出具审查意见,会议通过验收.

(六)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图文清晰,资料收集齐全、完整,编写内容符合《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有关规定要求.

(七)工程严格执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了廉政合同,未发现工程建设廉政问题.

第三章 竣工验收现场核查结论 一 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的评价

(一)工程建设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吸收和借鉴相关工程经验,施工工艺合理.

(二)工程建设履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有序,工程投资、质量、安全得到有效控制.设计单位执行工程建设相关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的规定,认真设计,方案合理,满足使用需要;

施工单位认真组织,合理安排,严格按工程设计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监理单位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和监理合同进行施工监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投资等. 二 工程竣工验收结论 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将军帽作业区一期工程已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安全设施 、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档案、通航安全等已通过验收或备案,经使用单位试运行,满足使用要求,根据《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三 建议意见

(一)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船型、荷载、货种以及使用条件作业,严格按照《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JTS310-2013)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规定进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运行安全.

(二)使用单位应定期观测码头、引桥、护岸、堆场等沉降位移.定期测量、维护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回旋水域及连接水域水深,及时将水深测量资料上报港口、海事等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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