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9-07-31
长政发〔2018〕8号 长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海县 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攻坚行动计划 (2018-2020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长海县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海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海县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攻坚 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水、土壤三个 十条 和《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三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辽政发〔2017〕22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污染大连市防治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大政发〔2017〕50号)精神,按照 巩固气 突破水 研究土 的思路,深入推进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努力改善全县环境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攻坚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行动思路 围绕国际生态岛建设,树立生态立县理念,以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进资源环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大力实施生态质量提升工程和生活质量提升工程,补齐我县生态环境短板,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全面推进 蓝天、碧水、净土、农村环保和青山工程 ,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农村、青山五大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确保到2020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二)行动原则 ――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的原则.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聚焦环境保护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用环境质量改善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监管执法从严的原则.以全面推进各类污染源达标排放为抓手,以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为主线,加快推进全过程污染防治体系建设,严格监管执法,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政府引导多元投入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构建 政府为主、市场运作、企业参与 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创新环保投融资机制,积极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快环境治理机制转变完善. ――全面参与合力推进的原则.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考核追究机制,落实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整体合力.

(三)行动目标 2018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不低于86%;

PM2.5浓度下降到40微克/立方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全县地下水质量不下降,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不下降. 2019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不低于88%;

PM2.5浓度下降到37微克/立方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全县地下水质量不下降,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不下降. 2020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不低于90%;

PM2.5浓度下降到35微克/立方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全县地下水质量不下降,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不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系统呈良性循环趋势,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二、重点攻坚行动

(一)精准施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1.加快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目标责任管理,实现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6.2万吨标准煤以内.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抓好电能替代工作,落实 煤改电 供暖政策,扩大煤改电供暖范围,逐步实施新建耗煤项目燃煤等量替代制度.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加强煤炭销售使用环节监督检查,限制销售使用高灰分、高硫分散煤.编制《长海县建设 清洁能源县 实施方案》,开展清洁能源县建设.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国土规划建设局、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2.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化解过剩产能,优化产业布局.按照国家、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大力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推进兼并重组压减产能.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规定,不以任何名义新增过剩产能项目,同时对国家明确的淘汰类项目坚决不予立项.落实好《大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暂行办法》,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鼓励企业开发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推动绿色发展,加快工业绿色化改造,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严格环保能耗要求促进企业加快升级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配合单位:县国土规划建设局、县环保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等部门 3.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整治施工扬尘.贯彻落实《辽宁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大连市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强化关键环节管控,推进绿色施工.严控交通扬尘.规范渣土运输,散料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强化城镇保洁扬尘控制,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提高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严控工业堆场扬尘,2018年底前,所有煤场、料场全面完成抑尘改造.加大城乡绿化力度.开展裸露土地绿化覆盖工作,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部裸露土地绿化覆盖,确保黄土不露天.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国土规划建设局、县交通口岸局、县农林水务局等部门 4.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严格黄标车环保检测.开展机动车道路遥感监测,对尾气超标车辆实施动态监管.推广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提高公共车辆中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占比,城镇公交新增、更新全部使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汽车,出租汽车采取双燃料.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严厉打击销售环保不达标车辆的违法行为.全面实行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安全技术检验等环节的环保标准审核,加快建立超标排放车辆维修治理体系和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在工程施工、港口码头、物流领域开展污染防治工作,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减排.2018年,港口码头岸电配置比例不低于50%.船厂岸电使用比例不低于90%.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口岸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国土规划建设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5.强化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强化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加大禁烧管控力度.严格落实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追责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县、镇、村(社区)三级秸秆焚烧责任体系,完善目标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建立秸秆禁烧监管的长效机制.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禁烧措施,实现全县秸秆焚烧火点数为零.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方案,推广秸秆还田、秸秆饲料等综合利用措施.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以上;

到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

到2020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县农林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规划建设局等部门 6.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预测、预报和预警能力.完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的区域联合预警机制,及时修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强对预案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有效性.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大气环境网格化管理平台建设,将大气污染源在线数据纳入平台,到2020年,融入省、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管理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管理.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县气象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规划建设局、县交通口岸局、县卫生计生局等部门

(二)多策并举改善水环境质量 1.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一是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因地制宜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8年,完成大长山三官庙污水处理厂、小长山污水处理厂达标改造工程;

到2020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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