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9-10-24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3000吨生物质颗粒项目 建设单位 延津县鸿宇新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王健利410526197808147670 联系人 阴聪利 通讯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魏邱乡吴庄村077号 联系电话

15083030235 固定电话 / 邮政编码

453200 建设地点 新乡市延津县魏邱乡吴庄村南 立项审批部门 延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2018-410726-42-03-051620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2542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 占地面积(m2)

2700 绿化面积(m2) / 总投资(万元)

5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2.

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5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8年12月

一、项目由来 生物质能源是国家鼓励的新型能源,生物质颗粒燃料是国家鼓励生物质综合利用的一种型式.主要型式有: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颗粒)、生物质气化燃烧、生物质发酵做饲料等多种利用型式.生物质颗粒是简单易行、技术含量低、投资小的一种方式,很适合农村农作物秸秆和其他生物质碎块回收再利用.结合市场需求,延津县鸿宇新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0万元在延津县魏邱乡吴庄村南建设年产3000吨生物质颗粒项目.产品为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厂房面积2700m2.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农作物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固化成型燃料),属于国家鼓励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已通过延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018-410726-42-03-051620(备案文件见附件2).本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土地性质附图3).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部令44号,2018.4.28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号修正)规定,本项目类别为 三

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大类,

86 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 中的 其他 项,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延津县鸿宇新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委托书见附件1),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现场踏勘调查、收集资料、预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现提请审查. 本项目租赁现成厂房,未购进设备,不具备生产条件.

二、项目地理位置及周围概况 本项目位于延津县魏邱乡吴庄村南(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南侧是农田再向南是长济高速相距130m,西侧家具厂、家具厂外是西柳青河的一支流(孙庄排),项目北边是农田距吴庄村170米,东边隔村道路是农田.周围环境简图见下图. 图1 项目周围环境概况示意图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的基本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年产3000吨生物质颗粒项目

2 项目选址 新乡市延津县魏邱乡吴庄村南

3 建设单位 延津县鸿宇新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 占地面积 2700m2

5 产品方案 年产3000吨生物质颗粒

6 总投资 50万元

7 劳动定员与制度 职工4人,一班生产(8小时/班),年工作200天.

2、项目组成及建设情况 本项目主要工程组成见表2: 表2 本项目组成情况 序号 项目 建设内容 数量、规模或要求 备注

1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破碎库1间,建筑面积为1000m2 租赁现有 制粒间1间,建筑面积为1000m2 租赁现有 成品库1间,建筑面积为700m2 租赁现有 办公室 1间,建筑面积为60m2 租赁现有

2 环保工程 废水治理措施 化粪池1座,容积10m3 新建 固废治理措施 设置垃圾桶若干,定期清运或交由环卫部门 处理 新建 废气治理措施 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2套 新建

3 公用工程 给水 市政管网 / 供电 由乡供电所供给

3、原辅材料用量与资(能)源消耗 表3 原辅材料用量及资(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年用量 来源 备注

1 花生壳 2000t 附近村庄外购 定期收购,采用袋装,存放于60O仓库.

2 锯末 400t 附近村庄外购

3 玉米芯 600t 附近村庄外购

4、主要生产设备设施 表4 主要设备设施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型号

1 生物质颗粒机 1台XGJ-560型2输送带 2条 原料用绞龙、产品颗粒用皮带机

3 绞龙输送机 1台4粉碎机 1台HT水滴式粉碎机

5 装载机 1台ZL30型(3吨)

6 袋式除尘器 2台/

5、原料运输方式 表5 项目原料收集运输方式一览表 原料名称 运输方式 备注 花生壳、玉米芯 汽车运输 运输车辆,为高边护栏,同时在运输时加盖篷布密闭,低速慢行. 锯末

6、项目建设与产业政策及备案相符性分析 (1)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通知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 年产3000t生物质能源建设项目 ,属于《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

三、生物质能 中生物质发电和生物燃料生产第64项, 生物质固化成型燃料 ,将农作物秸秆、林木质制成固体成型燃料代替煤炭.本项目符合该产业指导目录. (2)本项目与备案一致性分析见表6. 本项目建设内容与备案相符性分析见表6. 表6 备案相符性分析 序号 内容 备案情况 项目情况 一致性分析

1 建设地点 延津县魏邱乡吴庄村077号 延津县魏邱乡吴庄村077号 一致

2 主要设备 颗粒机1台、输送带2条、装载机(铲车)1台,粉碎机1台,布袋式除尘器1台,绞龙输送机1台. 颗粒机1台、输送带2条、装载机(铲车)1台,粉碎机1台,布袋式除尘器2台,绞龙输送机1台. 布袋式除尘器增加一台,其他生产设备一致

3 生产规模 年产3000吨生物质颗粒 年产3000吨生物质颗粒 一致

4 主要建设内容 租赁厂房2700m

2、办公室60m2 租赁厂房2700m

2、办公室60m2 一致

5 工艺路线 原料(花生壳、锯末、玉米芯)--挤压--成品 原料(花生壳、锯末、玉米芯)--挤压--成品 一致 由上表可知,拟建项目的建设内容与备案基本相符.

7、与《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新环[2015]342号的符合性. 本项目与《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新环[2015]342号(以下简称《通知》)对照分析见表7. 表7 项目与《新环[2015]342号》对照分析一览表 项目 与本项目相关条文 本项目情况 对比结果 新乡市主体功能区 重点开发区域:

1、新乡市市区(含平原城乡一体示范区)、新乡县、卫辉市;

2、农产品主产区的县城关镇、少数建制镇以及产业集聚区. 本项目位于延津县魏邱乡吴庄村南. 不属于 限制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辉县市、获嘉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不含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和县城建成区以及规划区中以居住、商贸、文教科研为主的区域). 属于 禁止开发区:河南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太行山猕猴自然保护区. 不属于 延津县饮用水源地 延津县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水井外围50米区域,各地下水水源地水井至水厂之间的输水管线上方10m宽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1#井、2#井、3#井、4#井、5#井、6#井、8#井:以水源井连接线外围550m的范围;

7#井:一级保护区外围500m的范围. 本项目距延津县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距离约为14km,本项目不在延津县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之内. 不属于 延津县魏邱乡魏邱水厂地下水井(共1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45米、西10米、南40米、北28米的区域. 该水井位于魏邱乡政府东100米路南,距本项目3200米,不在保护范围. 不属于 污染防治(控)重点单元 水污染 卫河流域:新乡市区、新乡县、卫辉市、辉县市、获嘉县 本项目位于延津县魏邱乡吴庄村南. 不属于 大气污染 新乡市域全部 属于 重金属污染 新乡县、凤泉区(铅镉污染防控区) 不属于 工业项目分类 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回收再利用,污染和环境风险不高、污染物排放量不大的项目为二类. 本项目为生物质造粒. 二类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位于延津县魏邱乡吴庄村南,不属于新乡市主体功能区的重点开发区域,属于农产品主产区.本项目与农产品主产区的环境准入政策要求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8 与农产品主产区准入政策相符性分析 类别 内容 本项目情况 对比结果 参照农产品主产区 1.简化部分审批程序.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除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肉禽类加工、水产品加工、粪便处理、部分餐饮场所以及核与辐射项目外,环评文件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即报即受理,2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即报即受理. 2.严控重污染项目.不予审批《工业项目分类清单》中三类工业的新建项目和涉及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等影响粮食生产安全的二类工业新建项目(矿产资源点状开发项目和符合省、市重大产业布局的项目除外). 3.严控部分区域重污染项目.在《水污染防治重点单元》区域内不予审批屠宰、酿造、含发酵工艺的粮食加工等废水排放量大且废水无法进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处理的项目. (1)本项目应编制报告表.不属于简化审批程序类的建设项目. (2)本项目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属于二类工业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为无组织粉尘排放,不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生物质颗粒原料主要产自农产品主产区,由于附加价值较低而且不易长途运输,在当地加工最为适宜. (3)本项目不属于重污染项目. 符合环境 准入条件. 由表8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通知》中所列不予审批的项目,符合审批条件.

8、对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分析 国务院于2011年3月7日发布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经现场查看,该段高速公路已在其建筑控制区边界处修建防护围栏,本项目南厂界距其防护围栏100米,不在其控制范围内,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标准,并尽可能在公路一侧建设:

(一)国道、省道不少于50米;

(二)县道、乡道不少于20米.本项目不属于公共场所. 第十八条?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

(一)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

(二)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

(三)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本项目为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主要原材料为玉米芯、锯末、花生壳等,不属于危险物品.

9、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14号)对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魏邱乡吴庄村077号,产品为生物质成型燃料,属于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行业,本项目与豫政办〔2018〕14号文相关内容对比分析见下表. 表9 本项目与豫政办〔2018〕14号对比分析一览表 文件要求 本项目特点 相符性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14号) 6.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18年年底,可再生能源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7%以上.多元利用生物质能.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学校、医院、宾馆、办公楼、居民区等为重点,有序推进秸秆发电和垃圾发电等热电联产项目.加快在建生物质热电和垃圾热电项目建设,到2018年年底,生物质发电装机力争达到6万千瓦以上. 本项目位于延津县魏邱乡,是农业主产区,每年都有大量的花生壳产生、同时还有木器加工厂锯末,这些原料是优质的生物质颗粒原料.为生物质能源建设与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14号)的要求.

10、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8)100号)对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魏邱乡吴庄村077号,产品为生物质成型燃料,属于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行业,本项目与环大气(2018)100号文相关内容对比分析见下表. 表10 本项目与环大气(2018)100号文对照分析一览表 类别 内容 本项目情况 对比结果 实施范围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 2+26 城市,含河北省定州市、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 属于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1. 严控 两高 行业产能 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城市建成区钢铁企业要切实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实施分类处置.钢铁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应重点向区外转移.加大钢铁、焦化、建材等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力度,列入去产能的钢铁企业,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 本项目为生物质能源建设,不属于重污染行业. 不属于

(八)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25. 夯实应急减排措施 . 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清单化管理.优先调控产能过剩行业并加大调控力度;

优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同行业内企业根据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进行排序并分类管控;

优先对城市建成区内的高污染企业、使用高污染燃料的企业等采取停产、限产措施.企业应制定 一厂一策 实施方案,优先选取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且能够快速安全响应的工艺环节,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并在厂区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创新监管方式,利用电量、视频监控、物料衡算等手段,核实企业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为生物质能源建设,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 不符合

11、与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 ―2020年)的对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魏邱乡吴庄村077号,产品为生物质成型燃料,属于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行业,本项目与新乡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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