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2019-10-26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民营及中小企业人力资源扶持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以及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根据《关于大力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穗埔字〔2018〕12号),结合《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人力资源发展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及《广州开发区技能人才资助和奖励办法》(穗开管办〔2016〕25号),进一步强化民营及中小企业用工需求监控及预测,在技能人才引进和培养、专场招聘会、校企合作、技能大赛、就业补贴等方面,在现有政策体系下给予民营及中小企业适当倾斜.

同时,在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减轻企业社保负担、优秀人才住房补贴、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入户、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就业订单培训等领域予以重点扶持:

一、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依法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初创企业,按初创企业招用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招用3人以下(含3人)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

超过3人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每户企业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每年在全区范围内的自主创业成功人员中综合评选20名"自主创业之星",一等2名,各奖励10万元;

二等3名,各奖励5万元;

三等15名,各奖励3万元.参加评选的自主创业成功人员,须成功创业(在本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正常经营1年以上,处于初创阶段,带动就业10人以上,已获评人员不得重复参评.评选指标包括创业带动就业人数、年营业收入、税收缴纳额等.

二、企业新招用人才社保补贴.民营及中小企业新招用首次进入我区工作的本科以上学历人才、三级职业资格以上技能人才、初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依法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依照"先缴后补"原则,按人数给予企业社保补贴,标准按我市现行社会保险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下限,对企业缴费部分的30%给予补贴(取十的整数),单个企业补贴人数以100人为限,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本补贴直接发放给企业,每年财政总额限制,原则上,对于我区支柱产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招用优秀人才的优先补贴.

三、优秀人才住房补贴.在每年1000名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活动中,在评选指标上对民营及中小企业予以适当倾斜,适当提高民营及中小企业人员比例.每年同步评选500名民营及中小企业优秀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每人每月发放500元住房补贴,补贴期限1年,同一人才可连年参评.上述补贴与我区其他人才住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已享受人才公寓租住优惠的,不再发放住房补贴.

四、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入户.对民营及中小企业引进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予以入户指标重点倾斜,开通绿色通道,对入户条件予以适当放宽.每年全区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用于上述人才的比例不少于30%.

五、优秀人力资源服务奖励.鼓励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入我区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联盟,为企业提供免费或优惠的招聘、猎头、培训、测评等人力资源服务.每年评选10家贡献突出的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等2家,各奖励30万元;

二等3家,各奖励20万元;

三等5家,各奖励10万元.参加评选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工商注册地、税务管理关系在我区,或在我区注册有分支机构.评选指标包括为我区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项目数量、质量、效益、企业满意度,参与我区公益招聘、对口扶贫的情况,为我区引进人才数量、质量等.

六、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依托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通过采取减免租金、贷款贴息和政府优先购买服务等措施吸引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打造一个能立足黄埔、服务广东、辐射全国、影响全球的人力资源市场化进程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的高端基地,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教育培训服务、金融保险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物管配套服务"五大业态融合发展,着力打造特色鲜明、优势显著、影响广泛的"国际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新高地".为我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枢纽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为民营及中小企业提供高端人力资源服务.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相关配套政策另行制定.

七、就业订单培训补贴.积极引导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或行业组织按照《广州开发区技能人才资助和奖励办法》(穗开管办〔2016〕25号)为民营和中小企业开展订单式培训,给予相应资助,同时鼓励民营和中小企业将专业性、技术性、特殊性等需专项培训上岗的岗位,以就业订单形式向培训机构、院校、行业组织提出培训需求,签订订单式培训就业协议,培训机构、院校、行业组织为就业订单所开展的专项培训,根据其培训费用和培训后就业人数,给予最高2000元每人的培训补贴.

八、提供精细就业服务.进一步强化民营及中小企业用工需求监控及预测,建立健全企业用工、就业失业动态、人工成本和薪酬调查四个监测体系,每季度组织不少于150家样本企业开展调查,每半年形成一份科学合理分析报告,帮助民营及中小企业及时了解我区就业形势、用工发展和社会稳定情况,作出准确分析判断,提前做好预警准备.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扩大朋友圈"的工作模式,全年在区内外开展70场免费专场招聘会,邀请全国近百家大中专和高职院校与区内民营及中小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洽谈,实现供需对接.设立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专窗,结合线上"广开就业""黄埔职介"微信公众号、不同业务QQ群、微信群,实现24小时在线网上全流程交流的信息共享平台.

九、大力吸引技能人才.贯彻执行《广州开发区技能人才资助和奖励办法》(穗开管办〔2016〕25号),通过对技能人才引进、培养、晋升和评优等方面的全面资助奖励帮助民营及中小企业吸引、留住所需的技能人才.每年举办一场区级技能大赛,鼓励民营及中小企业积极参加,对获评的

一、

二、三等奖的区技术能手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和1000元奖励.

十、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帮助、辅导民营及中小企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三创建"工作,通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民营及中小型企业做大做强.为民营及中小型企业办理行政审批业务提供最大便利,优化审批流程,逐步扩大"零到场""秒批"事项范围.完善劳资纠纷调处机制,规范劳动监察执法,减少执法扰民,打造"阳光劳动仲裁",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加强对民营及中小型企业的政策法规指导,通过举办专题案例分析会、劳动关系例会等法制宣传培训活动,提高企业处理劳资纠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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