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2019-10-25
临沂市兰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职工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YZCG-2017-039 招标人:临沂市兰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理机构: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 说明

二、 磋商文件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 公开报价、评审、成交

六、 合同的授予

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

第四章 授予合同

第五章 附件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临沂市兰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职工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YZCG-2017-039 采购计划编号:201700224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项目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预算 / 选定兰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职工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单位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餐饮管理经营经验,熟悉饮食卫生等相关的法规知识;

4、具有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5、既往餐厅经营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无食物中毒或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6、投标供应商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

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本地化服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磋商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70万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7年4月28日8时30分至2017年5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北京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代理服务9号窗口 3.方式:供应商请访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按要求办理诚信入库并网上报名后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投标单位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餐饮类)、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3)近3年内无食品卫生安全不良记录声明;

(4)具有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并将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2份),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子邮箱并加盖公章. 注:经审查合格后的投标人可购买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5月18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北京路8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5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北京路8号)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临沂市兰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毛科长 联系方式: 0539-819816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解放东路瑞华金都七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5753952525 0539-809909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序号 项目内容1概况 项目名称及编号 名称:临沂市兰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职工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编号:SDYZCG-2017-039 采购人 临沂市兰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预算 70万元,报价(含首次)超出预算者作无效标处理.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3 报价时需提供的资料 公告及磋商文件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证明材料.

4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5月18日14时30分5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北京路8号)

6 磋商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2017年5月18日14时30分之前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14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经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提交.投标人可以电汇、支票、网银等方式(不接受以现金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投标保证金足额缴入保证金专用账户.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款信息: 账户名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临商银行新华支行 账号:818330101421002703 (投标保证金须以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上述账户,并注明交易登记号,供应商转账完成后,请于报价前携带相关转账证明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资金结算处办理相关手续.)

7 付款方式 从签订合同的第二个月末由招标单位按月支付中标金额的1/12,一年服务期满后如中标方未给招标单位造成任何方面经济损失,一次性无息付清第一个月费用.

8 承包年限 一年(一年期满后,由招标单位对中标单位组织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续签第二年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失去续签合同资格,由招标单位重新组织招标选聘管理服务单位.) 注:续签的合同不超过两年.

9 报价有效期 90天10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1 磋商方法 详见本章26条12 磋商内容 技术、商务部分

13 中标服务费 严格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在签订供货合同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若需开具发票,请于交纳代理服务费当月到我公司财务科办理,逾期不办.)

14 质量服务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与响应文件中描述相一致.

15 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联系人:刘工 联系

电话:15753952525

16 不管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本项目有关的费用.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报价,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一、说明1.适用法律及范围 本次采购及由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本次采购仅适用于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2.定义 采购人 系指临沂市兰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 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磋商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中标人 系指由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且接受最低价格,最终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 3.报价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合格的供应商 1)供应商必须满足本磋商文件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2)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3) 在近三年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4)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 磋商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5.报价有效期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磋商日起90日内,磋商后在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报价.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已提交的保证金;

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的报价. 1)投标人须在2017年5月18日14时30分之前,从公司基本账户电汇形式(不接受其他形式)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1.4万元.带缴费凭证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资金结算处换取单据.(汇款时注明交易登记号17CGLS0090)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款信息: 账户名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临商银行新华支行 账号:818330101421002703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此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须由供应商承担. a)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b)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c)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d)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e)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磋商文件 7.磋商文件的组成 1) 供应商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供应商须知 项目说明、要求 授予合同及参考范本 附件 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

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8.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 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2017年5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若没有,视为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无任何疑义.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3)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若在临沂市、山东省政府采购两级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供应商都已收到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4)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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