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9-07-31
瓦政发〔2019〕32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房店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瓦房店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业经市政府九届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瓦房店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战略部署,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大政发〔2018〕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决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构建政府引导、全民参与、源头防治、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持续推进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格局,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依据 十三五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细化任务措施,强化督察督考,严格执法检查,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坚持以调结构为治本之策.加快调整能源结构,稳步推进多种清洁能源替代,促进用能结构日趋合理;

推动调整产业结构,严格标准倒逼产业升级,引导企业绿色发展;

积极调整运输结构,严控柴油车污染,形成绿色物流;

优化调整用地结构,降低扬尘污染,严控秸秆焚烧. 坚持以全民共治为防治体系.强化企业减排责任,推进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强制公开;

强化公众社会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倡导践行绿色生活方式.逐步建立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

(三)工作目标 1.战略目标 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总体改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温室气体协同减排,PM2.5浓度进一步降低,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 2.年度目标 2018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低于4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3%以上. 2019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低于3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5%以上. 2020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低于3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4%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0%、17.2%和1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能源结构调整 1.推进清洁供暖. 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群众冬季取暖安全.严格执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2年)》,逐步提高清洁取暖率.坚持清洁燃煤集中供暖,因地制宜利用电、天然气、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供暖.鼓励推进蓄热式等电供暖方式.对现有热电厂、工业企业余热深度挖潜,优先使用实现超低排放的热源供热.研究制定清洁能源取暖价格政策.加快城镇配套天然气管网建设,在落实气源、保障居民生活用气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天然气供暖.完成大连市下达的清洁取暖目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分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配合) 抓好天然气产供销体系建设.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贯彻落实《大连市煤炭消费控制方案(试行)》和《瓦房店市煤炭消费控制方案(试行)》,开展燃煤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末端约束.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重点发展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有序发展生物质.(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配合) 加强建筑节能.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按要求继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3.持续优化供热布局. 推进城市建成区高效一体化供热,加快供热管网建设,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原则上,在2020年底前拆除建成区内20吨及以下供暖燃煤锅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二)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4.优化产业布局. 按要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积极推行区域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应符合区域环评或规划环评要求.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制造企业原则上应进入市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配合) 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鼓励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实施集中喷涂,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严控 两高 行业产能. 严禁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严防 地条钢 死灰复燃.严格落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要求.(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配合) 6.开展 散乱污 企业综合整治. 全面开展 散乱污 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制定 散乱污 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实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治理改造一批、整合搬迁一批、严格监管一批等方式,实施分类处置,2020年全面完成.对已完成整治的 散乱污 企业开展动态管理,杜绝反弹.(生态环境分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

(三)开展交通结构调整 7.优化并调整城市道路结构. 实施公交优先战略,逐步提高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加强城市道路维修改造,提高城市道路水平.(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快车辆结构升级. 提高城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加快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应用清洁能源或改用新能源汽车;

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在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新建的商业服务业建筑、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同步建设配套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到2020年,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应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大连市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大力淘汰老旧车辆. 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使用稀薄燃烧技术和 油改气 的老旧燃气车辆.实施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淘汰更新,2020年底前完成大连市下达的淘汰更新计划.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配合) 10.强化在用车辆管理. 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强化路检和停放地抽测,建立完善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及车用尿素行为,依法取缔非法加油站点.按大连市要求推进超标排放车辆全治理工程.(生态环境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四)深入开展燃煤锅炉治理攻坚战 11.继续淘汰燃煤小锅炉. 完成2014年以来新注册的66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取缔.2019年,提高淘汰燃煤锅炉标准,扩大实施范围,推进淘汰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或14兆瓦)及以下燃煤锅炉.到2020年,除依据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确需保留的供暖锅炉外,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或14兆瓦)及以下燃煤锅炉要予以淘汰.(生态环境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燃煤锅炉管理. 建立全市统一的在用燃煤锅炉清单.加强在用燃煤锅炉环境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所有在用20蒸吨/小时(或14兆瓦)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向社会公开燃煤锅炉排放信息.加强环保、住建、市场监管部门联动,严控新建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内新、改、扩建燃煤锅炉必须执行特殊排放限值标准.(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五)开展非道路移动源管控攻坚战 13.提升油品品质. 按大连市统一部署,按时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全市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及部分船舶用油 三油并轨 .深入开展燃料油品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执法联动,突出港区燃料油、城乡结合部及乡村加油站油品品质监管.(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实施老旧车辆区域限行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限用. 2018年,启动高排放车辆限行区域划定工作,2019年7月起国三柴油车等老旧车辆在中心城区限制行驶.2019年,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通告,2020年4月1日执行.逐步加强高排放车辆禁限行区监管能力建设.(生态环境分局、市公安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配合)

(六)抓好挥发性有机物及工业治理攻坚战 15.进一步开展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继续做好装备制造、化工、印刷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整治.2020年主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全部完成.(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开展沥青混凝土生产、运输及摊铺过程的挥发有机物控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管理. 推广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建筑涂料、木器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按照《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等要求,加强建筑涂料、木器涂料、胶粘剂、燃料油为主的涉挥发性有机物商品质量监督检查.优化建筑工程外墙装修、道路维修等实施的露天喷涂作业方式.(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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