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2019-10-22
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电气线路老化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及 三无 电器产品等问题;

是否存在未配备专业电工或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维护保养电气线路和设备等问题.

(二)突出重点领域电气综合治理.各单位要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礼堂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基地、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重点单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的电气综合整治.针对近几年各单位存在的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器电路老化等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治到位,防止安全风险隐患失控引发事故.

(三)加强学校电气安全使用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切实加强对校内重大危险源、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用电巡查,提高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隐患的能力.规范电器产品采购使用管理,严禁采购使用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器产品.

(四)开展电气安全宣传教育.各单位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将电气安全知识作为师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 南通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 以及其他各种形式和各类媒介,开展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题教育,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普及安全用电常识.

三、时间和步骤 2017年5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8月底前).各完职中、局直各单位,各区镇教办,县少年宫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要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9月至2017年10月).各单位要邀请专业电工开展自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严格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配合所在区镇及相关部门,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整治电气设施采购、建设、管理、使用、维护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问题,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四、责任分工 县教育局成立副局长颜敏任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安监科牵头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县少年宫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职社科牵头负责教育培训机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学校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区镇教办要加强督查监管,成立领导小组,按照职责规定做好本单位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附件1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

一、人员密集场所

(一)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电器产品,并与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相适应. 2.电表箱、配电盘(柜)设置的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应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3.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接线端子接入导线数量不应超过2根.导线端部无变色、老化现象,金属裸露部分保护措施完好有效,箱内不应堆放杂物. 4.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施完好,不应在导线上悬挂其他物品,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化现象.多股铜芯线头应拧紧、搪锡,铜铝过渡应使用专用铜铝过渡接头或搪锡. 5.敷设在可燃物上方或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6.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7.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应被可燃物覆盖. 8.电缆井连通其他区域的孔洞防火封堵应完好,电缆井防火门应锁闭并保持完好. 9.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校核、布置电气线路并设置保护措施. 10.使用移动插座取电时,用电负荷应与既有电气线路安全负荷相匹配,不应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不应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二)电气安全管理 1.营业结束时,应切断非必要电源. 2.场所内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应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3.不应在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不应停放电动车. 4.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5.应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并记录存档. 6.应制定各类电气设备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应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

二、居民住宅建筑

(一)住宅建筑公共区域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电器产品. 2.电表箱、配电盘(柜)设的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3.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规范、牢固,箱内不应堆放杂物,导线端部无变色、老化现象,金属裸露部分保护措施完好有效. 4.电表箱、配电盘(柜)应固定在不燃材料上,并与可燃材料保持安全距离.电表箱、配电盘(柜)内及其周围不应堆放杂物. 5.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施保持完好,不应在导线上悬挂其他物品,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化现象. 6.电缆井连通其他区域的孔洞防火封堵措施应完好,电缆井防火门应锁闭并保持完好,电缆井内不应堆放杂物. 7.不应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楼梯间、走道、门厅等建筑公共区域,或违规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8.物业管理单位应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电气设备操作规程. 9.应配备具备职业资格的专业电工,定期开展电气线路、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维护保养. 10.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桩、车棚电气线路安装、敷设符合有关规定,采用质量合格的电器产品. 11.物业管理单位应开展居民用电安全宣传,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演练.

(二)居民家庭 1.户内配电盘内不应存放可燃物,应有断路保护装置,保护装置进出线端子连接应牢固,电线端部绝缘无老化现象.不应使用铁丝、铜丝等代替保险丝. 2.电线、开关、插座、家用电器应选用合格产品,不应超过使用年限. 3.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4.使用移动插座取电时,用电负荷应与既有电气线路安全负荷相匹配,不应随意拉接电线. 5.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应被可燃物覆盖. 6.家用电器(除冰箱等长电设备外)不应长时间通电处于待机状态,应养成人走断电的习惯. 7.不应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楼梯间、走道、门厅等建筑公共区域,或违规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8.应掌握电气火灾预防和扑救方法. 9.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校核,布置电气线路并设置电气安全保护装置. 附件2―1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人员密集场所) 单位名称:检查时间: 项目 检查内容检查情况 发现的问题 整改意见

一、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电器产品,并与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相适应 2.电表箱、配电盘(柜)设置的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应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3.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接线端子接入导线数量不应超过2根.导线端部无变色、老化现象,金属裸露部分保护措施完好有效,箱内不应堆放杂物 4.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施完好,不应在导线上悬挂其他物品,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化现象.多股铜芯线头应拧紧、搪锡,铜铝过渡应使用专用铜铝过渡接头或搪锡

一、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5.敷设在可燃物上方或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6.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7.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应被可燃物覆盖 8.电缆井连通其他区域的孔洞防火封堵应完好,电缆井防火门应锁闭并保持好 9.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校核,布置电气线路并设置保护措施 10.使用移动插座取电时,用电负荷应与既有电气线路安全负荷相匹配,不应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不应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二、电气安全管理 11.营业结束时,应切断非必要电源 12.场所内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准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13.不应在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不应停放电动车 14.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15.应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并记录存档 16.应制定各类电气设备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应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 检查人员(签字)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附件2-2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居民住宅建筑之公共区域) 单位名称:检查时间: 项目 检查内容检查情况 发现的问题 整改意见

一、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电器产品 2.电表箱、配电盘(柜)设的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3.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箱内不应堆放杂物,导线端部无变色、老化现象,金属裸露部分保护措施完好有效 4.电表箱、配电盘(柜)应固定在不燃材料上,并与可燃材料保持安全距离.电表箱、配电盘(柜)内及其周围不应堆放杂物 5.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施保持完好,不应在导线上悬挂其他物品,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化现象 6.电缆井连通其他区域的孔洞防火封堵措施应完好,电缆井防火门应锁闭并保持完好,电缆井内不应堆放杂物

二、用电安全管理 7.不应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楼梯间、走道、门厅等建筑公共区域,或违规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8.物业管理单位应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电气设备操作规程 9.应配备具备职业资格的专业电工,定期开展电气线路、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维护保养 10.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桩、车棚电气线路安装、敷设符合有关规定,采用质量合格的电器产品 11.物业管理单位应开展居民用电安全宣传,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演练 检查人员(签字)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附件2―3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居民住宅建筑之居民家庭) 单位名称:检查时间: 项目 检查内容检查情况 发现的问题 整改意见 家庭 用电 安全 1.户内配电盘内不应存放可燃物,应有断路保护装置,保护装置进出线端子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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