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2019-10-23
通知 浦北府〔2018〕36号 关于印发《北蔡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 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职能办公室、事业单位,各居委会、村(工作站),各直属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上海市及浦东新区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工作要求,依法开展北蔡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摸清镇域内各类污染源基本信息,镇政府结合北蔡镇实际,制定《北蔡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浦东新区北蔡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4日 北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印发 (共印100份) 北蔡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上海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和《浦东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制订北蔡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法开展北蔡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摸清镇域内各类污染源基本信息,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区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库、污染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和环境经济综合决策提供基本依据.

二、工作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

(二)普查对象 根据《上海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和《浦东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本次普查对象是北蔡镇范围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等.

1、工业污染源:调查对象为镇域范围内的工业企业;

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登记调查,调查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及固体废物产生的情况.

2、生活污染源:废气污染源:登记调查对象为宾馆、饭店、浴场等使用的燃油、燃气锅炉. 抽样调查城乡居民燃气消费情况;

干洗店等含挥发性有机溶剂物品使用消费情况以及城镇扬尘排放情况.

3、废水污染源:登记调查对象为市政入河排污口.抽样调查农村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调查雨污混接情况.

4、汽修企业:登记调查对象为汽修企业.

(三)普查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上海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和《浦东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要求,确定以下普查内容:

1、工业污染源:企业基本情况,原材料消耗情况,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的综合利用情况(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

2、生活污染源: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能源消费情况、污染治理情况;

抽样调查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

镇域内的市政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水质和排水情况;

雨污混排情况,城镇和农村居民用水排水情况;

汽修企业的有机溶剂使用情况及废气处理情况.

3、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排放情况.

4、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

(四)技术路线 本次普查工作,主要采取区域化调查为主的方式,以工业园区、村、居委为依托,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委托第三方调查单位进行调查,针对不同类型的污染源,采取集中清查填表、入户普查填报和基础材料收集的形式,成立10个普查工作小组,具体方法如下:

1、工业污染源:工业污染源(除辐射源外)的普查采用以工业园区和村、居委为主的区域调查方式.调查工作以镇普查办为主,第三方调查单位负责清查表单填报、普查表单填报、基础资料收集和数据库系统录入,北蔡工业园区内企业工业污染源普查由镇资产公司通知协调,不在工业园区的由相应村、居委负责通知协调.

2、生活污染源:生活污染源的普查采取村、居委为主的区域调查方式.调查工作由镇普查办总牵头,第三方调查单位(上海华闵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普查工作(包括:现场踏勘查验、普查表单填报、基础资料收集和数据库系统录入等),各村、居委负责对区环保局下发数据单位的复核、涉及普查单位的确定、普查的通知协调,涉及生活污染源锅炉调查的由镇安监所负责通知协调.

3、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普查以镇普查办为主,第三方调查单位、设施运维养护单位和各村委配合.

三、工作步骤(普查时间二个月,2018年5月2日―6月30日)

(一)前期准备阶段(5月2日―5月8日):成立镇领导小组和普查办,搭建居、村工作班子,宣传动员、制定方案,清查摸底.

(二)全面清查、普查阶段(5月8日――5月31日):全面开展数据清查,确定普查单位、实施入户调查、基础资料收集、系统录入,建立重点污染源档案,同步进行清查阶段的查缺补漏和完善工作.

(三)总结迎检阶段(6月1日――6月30日):完成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分析、整理和汇总,并做好迎接市、区检查的准备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北蔡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镇城运中心、安监所、城管中队、资产公司、各村、居委等相关部门领导组成,负责领导和协调全镇污染源普查工作.

(二)工作机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 普查办 ,城运中心常务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由各单位联络员组成,全面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部门分工

1、镇城运中心:牵头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全镇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镇污染源普查方案和各阶段工作方案,落实总体宣传工作.

2、各村、居委:负责区域范围内污染源单位清查和普查工作的协调联络,落实宣传工作.

3、资产公司:负责工业园区内污染源单位清查、普查工作的协调联络,落实宣传工作.

4、镇安监所:负责镇内生活污染源锅炉单位清查、普查的协调联络,配合完成必要的工商户协调联络工作.

五、经费预算

(一)经费安排 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指南》和《上海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和《浦东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要求,北蔡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工作经费,按照分级保障原则,由镇财政予以保障,所涉经费主要用于普查工作中的宣传、第三方调查公司入户调查等.

(二)经费估算 根据第一阶段清查情况估算,北蔡镇纳入全国污染源普查范围1142家,平均每家费用为600元,开展全面普查所需的经费估算为68万元.

六、普查质量管理

(一)北蔡镇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普查质量管理工作,建立覆盖普查全过程、全员的质量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建立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开展普查数据核查和质量评估,严厉惩处普查违法行为.

(二)按照依法普查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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