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9-10-19
年产1000套木家具生产定制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稿) 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五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稿) 项目名称: 年产1000套木家具生产定制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西安瀚林鑫海马木业有限公司 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年5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 年产1000套木家具生产定制项目 建设单位 西安瀚林鑫海马木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李养宁 联系人 山毅欣 通讯地址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大王镇大王西村108国道北100米处 联系电话 18991202933? 传真 / 邮政编码

710301 建设地点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大王镇大王西村108国道北100米处 立项审批 沣西新城改革创新发展局 批准文号 2018-611205-21-03-072212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2110?木质家具制造 占地面积 5000m2 绿化面积 / 总投资 (万元)

15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30.8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0.5% 评价经费(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6年8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家具是人们生活中的必须品,又是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服务的配套产品.它反映了国家建设的面貌,人民消费水平以及民族时代的艺术水平.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装饰装潢热不断升温,家具市场空间越来越大.在此背景下,西安瀚林鑫海马木业有限公司投资150万元在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大王镇大王西村108国道北100米处建设年产1000套木家具生产定制项目. 项目已于2016年8月在未取得环保手续的情况下,租用空置厂房进行建设和生产活动,属于未批先建项目,现进行整改,并补办环保手续,同时本项目建设至今,未收到相关环保投诉.项目于2019年1月21日由沣西新城改革创新发展局进行了备案确认(备案号:2018-611205-21-03-0722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本项目的建设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版)》(2018修订)的规定,

十、家具制造,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本项目有喷漆工艺,但使用漆料为水性漆,年用量为6吨,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西安瀚林鑫海马木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委托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接受委托后,我评价单位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踏勘、技术资料收集等工作,在对本项目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相关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

同时不在《陕西省限制投资类产业指导目录》(陕发改产业[2007]97号)中的限制类项目. 而且本项目于2019年1月21日由沣西新城改革创新发展局进行了备案确认(备案号:2018-611205-21-03-072212).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2、与《西咸新区总体规划》(2010-2020)符合性分析 西咸新区在空间布局上,规划了空港新城、沣东新城、秦汉新城、沣西新城和沣西新城.其中沣西新城规划范围143.17平方公里.主体功能是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重点发展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行政商务、文化旅游、都市农业等产业.本项目位于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大王镇大王西村108国道北100米处,主要为木制家具加工制造和服务等,符合《西咸新区总体规划》(2010-2020)中的相关要求.

3、与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分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大王镇大王西村108国道北100米处,属于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分区规划范围内,根据《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分区规划(2016年~2030年》,项目所在地规划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本项目属于木质家具制造业,用地性质相符,故本项目选址合理,规划图见附图7.

4、与《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分区规划(2016年~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表1 本项目与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 文件 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分区规划(2016年~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对产业的引入采取 底线控制、优势相关、鼓励创新 的原则.底线控制,即淘汰三高(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如铸造、化工等),凡是非三高企业都可引入;

优势相关,即和信息产业相关联的产业、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旅游和现代农业;

鼓励创新,即创新投入产出高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服务相关的现代服务业. 本项目属于木制家具制造项目.项目运营期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项目使用水性漆,同时喷漆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帘机+喷淋塔+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生产用水量极少,因此,本项目不属于三高企业. 符合 审查意见 严禁 三高一低 项目入区,采用总量控制的方式,限制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入区. 符合

5、与VOCs相关政策和铁腕制霾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有关法律、政策的协调性分析相关内容见表2. 表2 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有关法律、政策的协调性分析 法律、政策 要求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 第四十五条规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本项目喷漆等均在密闭车间内,无露天喷涂作业;

喷漆房采用 水帘机+喷淋塔+UV光氧+活性炭吸附 措施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符合 《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措施 本项目使用的涂料为水性漆,喷漆房采用 水帘机+喷淋塔+UV光氧+活性炭吸附 等措施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有机废气净化效率为90%. 符合 大力推广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涂料,到2020 年底前,替代比例达到 60%以上;

全面使用水性胶粘剂,到2020 年底前,替代比例达到100%;

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80%.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 本项目始建于2016年8月,属于未批先建项目,现为补办环评,同时根据西咸新区沣西新城 散乱污 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加强整改提升类 散乱污 企业工作的通知》(沣西 散乱污 整治办发【2018】8号)中整治提升企业一览表得到(序号44),西安瀚林鑫海马木业有限公司符合地方政策,属于提升改造类企业 (见附件11). 符合 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第四十四条 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国家鼓励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

????第四十五条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

????第四十六条 工业涂装企业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并建立台账,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 本项目所用漆料为水性漆,稀释剂为水,同时喷漆于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喷漆作业,采用的治理措施为 水帘机+喷淋塔+UV光氧+活性炭吸附 措施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 符合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鼓励使用水性涂料、高固份涂料、粉末涂料、紫外光固化(UV)涂料等环保涂料. 本项目使用的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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