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9-10-17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民警教育训练中心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及配送服务其他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1901-HXTC-IY1021 (二次招标)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3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7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9 一说明9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9 2. 资金来源

10 3. 投标费用

10 二 招标文件

11 4. 招标文件构成

11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11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11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2 7. 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

12 8.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12 9. 投标文件构成

12 10. 证明产品/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 11. 投标报价

15 12. 投标保证金

15 13. 投标有效期

16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与规定

16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15. 投标文件的装订及递交

17 16. 投标截止期

18 17.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 五 开标及评标

18 18. 开标

18 19.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19 20. 投标文件的初审

19 21. 投标文件的澄清

21 22. 评标

21 23.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1 六 确定中标

22 24. 中标人的确定标准

22 25.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2 26. 中标通知书

22 27. 签订合同

23 28. 履约保证金

23 七 代理服务费

23 29. 代理服务费

23 八 质疑

24 30. 质疑

24

第四章 技术需求

25

第五章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59

第六章 合同条款

64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6 1 投标函76

2 投标一览表

78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80 4 服务说明一览表

109 5 技术规格偏离表

110 6 商务条款偏离表

111 7 资格证明文件

112 8 业绩案例一览表

128 9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计划

129 10 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标后开具)

130 11 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31 12 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如适用)

132 13 项目人员情况说明

135 13-1 拟派现场项目经理资格声明

135 13-2 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情况表

136 14 投标方案

137

第一章 投标邀请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民警教育训练中心的委托,对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民警教育训练中心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及配送服务其他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1901-HXTC-IY1021

2、项目名称: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及配送服务其他服务

3、招标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是否接受进口 分包年度参考预算(万元)

1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民警教育训练中心大宗物品集中采买及配送服务 1项 粮油、副食、食堂用品、办公耗材、水电暖通等物资集中采买及配送服务 否110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经费;

项目预算金额:110万元人民币. 注: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两年,服务开始时间预计为2019年5月1日,预算金额为一年的参考预算,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甲方考核满意,将按原合同条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5、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民警教育训练中心,北京市大兴区团河地区沐新路,宋科长,53860473.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资质和生产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6.2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4 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5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6.6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7 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6.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投标活动. 6.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

500 元(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仅限现场报名,不接受邮购.

8、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8.1 时间:2019年3 月12 日起至 2019年3月26 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8.2 地点: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六层620室)

9、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19年4月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4层北侧楼道东头第三会议室.

1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4、其他: 14.1投标人不得拆包投标. 14.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明确登记并只能按投标前所登记的包号进行投标.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如果决定增加或更改所投包号,务必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补齐相关费用并书面通知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人将无权对所增加或更改的包号进行投标. 14.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4.4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当日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1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江、刘京

电话:010-52837446;

010-63989602 传真:010-6396855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六层620室 邮政编码:100038 项目负责人:周洁琼、刘京、黄

16、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由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材料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报名登记: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7、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2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1.1 采购人: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民警教育训练中心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团河地区沐新路 1.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20室

电话:010-52837446;

010-63989602 1.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4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否2.1 资金已到位,项目预算金额:110万元人民币.

12 投标保证金: 包号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

1 22000 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网银转账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金安支行 帐号:

11001029200053007833 *13.1 投标有效期:180个日历日 14.1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版U盘:1份(每份U盘内容含投标文件WORD电子文档及投标文件正本的PDF扫描件各1份). 投标人必须对其所投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包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6.1 投标截止期:2019年4月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18.1 开标时间:2019年 4月

3 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4层北侧楼道东头第三会议室.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1.1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合格的投标人 1.3.1符合

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规定的内容;

1.3.2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3.3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3. 3.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3. 3.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3. 3.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规定. 1.3. 3.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3. 3.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相应幅度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如适用). 1.3. 3.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3. 3.7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3. 3. 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3.4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如适用). 凡受托为本次招标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 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招标采购单位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1.6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1.7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