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9-10-16
前言《教师教学工作简明手册》是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指南.

本手册收集了教学工作所涉及的重要内容,包括教学常规、教学建设与教学发展、教学考核等,旨在使教师对学校的教学工作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知道所关心的问题,涉及到哪些政策规定,有助于引导教师按正确的渠道了解和解决问题.本手册不是政策汇编,若需进一步了解有关文件精神,请查阅相关文件.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希望本手册能给您的教学工作带来方便. 二一三年五月 目录第一部分 学校概况

一、学校简介

1 第二部分 教学常规

一、课堂教学

5

二、实践教学

10

三、考试

16

四、通识课程②

20

五、教材选用

21

六、教室调整及借用

22 第三部分 教学建设与教学发展

一、专业建设

25

二、课程建设

32

三、教学改革项目

37

四、教学建设经费

40

五、教学能力发展

43 第四部分 教学考核

一、教学工作业绩考核

48

二、课堂教学质量测评

49 第一部分 学校概况

一、学校简介 浙江师范大学本部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金华市,地处浙江中部,北依沪杭,南联闽粤,交通便捷.学校占地面积3300余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校园环境清幽,绿树成荫,芳草似锦,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双龙洞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是求知成才的理想之地. 浙江师范大学前身为杭州师范专科学校,创建于1956年.1958年升格为杭州师范学院.1962年,杭州师范学院与浙江教育学院、浙江体育学院合并,更名为浙江师范学院.1965年,浙江师范学院从杭州搬迁至金华现校址.1980年被列为省属重点高校.1985年更名为浙江师范大学.2000年、2001年、2004年浙江财政学校、浙江幼儿师范学校和金华铁路司机学校相继并入. 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现有初阳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法政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杭州幼儿师范学院、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工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行知学院(独立学院)等19个学院65个专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5700余人,研究生(含专业学位研究生)5020余人,留学生近400人,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15000余人.在职教职员工2670余人,专任教师1400余人,具有正高职称教师330余人,副高职称教师75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61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共享中国科学院院士5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国家 千人计划 入选者1人,国家外专千人计划入选者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突出贡献专家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7人, 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 入选者3人,教育部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入选者6人,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5人;

省特级专家2人,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省 千人计划 入选者1人,省 钱江高级人才 特聘教授5人,省 新世纪151人才工程 第

一、二层次入选者32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41人.学校为首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之一,并拥有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铁道部确定的铁路机车司机培训基地、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浙江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浙江省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等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浙江师范大学现有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省重中之重学科,2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研究基地,1个省基础教育研究基地,15个省级重点学科;

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优势专业,8个省级重点专业,1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曾获

4 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009年,学校成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现有2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1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并是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学校教学基础设施先进、功能齐全,图书馆、资料室现有纸质图书340余万册、电子图书210万余种;

拥有实验室48个,其中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6个.实验室总面积12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3.3亿元. 浙江师范大学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5大洲、4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140余所高等院校或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和交流关系,与20个国(境)外大学确立了校际学生交换项目.1996 年学校在喀麦隆建立汉语培训中心;

1987年和1997年分别获得招收长、短期来华留学生资格;

2004年成为教育部 教育援外基地 ,长期承担我国教育援非高层培训工作;

2004年经教育部、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 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为广大师生自费出国留学提供相关服务;

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获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招生资格;

2007年,学校先后在乌克兰、喀麦隆建立了孔子学院;

2010年,成为外交部 中非联合研究交流计划 、教育部 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 、国家留学基金委 国际区域问题(非洲)研究高级人才培养计划 的项目执行单位;

2011年,学校获批商务部中国基础教育援外研修基地;

2012年,学校在莫桑比克建立了孔子学院. 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浙江师范大学将秉承 砺学砺行、维实维新 的校训,朝着把学校建设成为综合性、高水平、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阔步迈进. 第二部分 教学常规

一、课堂教学(负责科室:教学研究科)

(一)新进教师的课堂教学 凡新引进的、没有高校教学经历的青年教师,均需参加由教务处组织的新进教师教学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才能参加职称评审.学院要为其配备教学导师,帮助他们了解我校的教学规程,并在课堂教学等方面给予指导.新进教师要在导师的指导下,尽快熟悉学校教学工作环节和教学环境.在我校就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来我校后的第一年原则上不能单独授课,应由学院安排其跟同行专家听课并做学生学习辅导工作,学习老教师的教学方法.特殊专业在征得系主任的同意下,经教研室同行听课指导后,可适当安排少量教学工作,但授课门数不得超过1门. 链接1:《浙江师范大学新进教师教学管理暂行办法》 链接2:《浙江师范大学关于新引进教师参加教学技能培训的通知》

(二)开学注意事项 开学的第一堂课,教师往往比较容易出问题.主要表现为: 1.忘了上课时间,造成迟到或缺课;

2.把原先安排给自己的课让别的教师去上,却未办理相关手续;

3.对教学环境不熟悉,找不到上课地点. 为此,建议教师在拿到新学期的课表后,要及时核对所授课程,如果自己确实有困难不能担任本门课程教学的,要及时向学院教学副院长提出申请,以便学院重新安排教师,不能私下自行调课.新学期开学报到后,教师要向教学秘书确认学校正式上课的时间,并及时查看自己的课程表,确认开学第一天是否有课.有课的教师要事先落实上课地点,并在第一次上课时提前10分钟到教室,以便教师进行自我介绍及根据学生名册对学生进行点名、对上课学生进行确认等工作.

(三)在上课时应带齐的教学材料 1.教科书;

2.教学进度表;

3.教案(含教学大纲);

4.学生名册.

(四)课堂考勤 教师应按学生名单进行考勤.考勤可选择全程考勤或随机点名的方式进行.对全程考勤缺课时数占该门课程教学时数1/3以上者,或随机点名三次无故不到者,均不得让其参加该课程考试,成绩记为零分.

(五)调停课手续 教师在承担课程教学任务时,不得随意停课或换课,确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需停课或换课者,要履行审批手续,并确定补课办法.各学院要严格把关,凡教师停课或换课在两周或十学时及以上的,均需报教务处审批.全校任何部门均不能擅自停课.为了严肃调停课纪律,更好地维持教学秩序,现将调停课工作流程说明如下: 1.调停课两周以下(两周以下且少于十学时),由学院领导审批,通过教务信息管理系统报教务处备案. 2.调停课两周或十学时及以上的,先由学院领导审批,再报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能调停课,并将相关信息录入教务信息管理系统. 3.所有调停课均需补课,补课需要协调教室的,事先应向教务处申请教室,并遵守相关的教室管理规定和学生作息时间规定.补课结束后填写相关补课信息,学院留底,通过教务信息管理系统报教务处备案. 链接:《浙江师范大学教学工作规程》

(六)听课制度 为加强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增进教师之间的教学交流,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制定听课制度,要求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教学实际情况,督促所有教师制定听课计划,并不定期地组织教师举行教学公开课及教学经验交流等活动. 浙江师范大学课堂教学评价表(教师、专家听课用) 编号 评价项目ABCDE1讲课有热情,精神饱满

2 讲课有感染力,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3 对问题的阐述深入浅出,有启发性

4 对问题的阐述简练准确,重点突出,思路清晰

5 对课程内容娴熟,运用自如

6 讲述内容充实,信息量大

7 教学内容能反映或联系学科发展的新思想,新概念,新成果

8 能给予学生思考、联想、创新的启迪

9 能调动学生情绪,课堂气氛活跃

10 能有效地利用各种教学媒体 注:A完全同意;

B同意;

C一般;

D不同意;

E完全不同意. 链接:《浙江师范大学听课制度》

(七)课堂教学与实践指导过程中有关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 序号 事? 故类型级别 备注 A1 没有充分理由拒绝教研室、系或学院安排的基本教学任务与教研活动. Ⅱ-Ⅰ 1.事故分类: Ⅰ级为重大教学事故;

Ⅱ级为较大教学事故;

Ⅲ级为一般教学事故. 2.处分: Ⅰ级给予记过处分;

Ⅱ级给予警告处分;

Ⅲ级视情节及影响给予全院或全校通报批评. A2 故意讥讽学生,引发学生集体投诉,或辱骂、体罚学生. Ⅱ-Ⅰ A3 在讲课中宣传错误政治倾向或不健康内容. Ⅲ-Ⅰ A4 因工作失误,造成财物损失或学生受伤: 1.财物损失3000元以下. 2.财物损失3000―10000元或使学生受轻伤. 3.财物损失10000元以上或使学生受重伤. 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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