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2019-10-14
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编号:YZCT(2018)025号 谈判项目名称:翼城县西阎镇人民政府冬季取暖甲醇燃料采购项目 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目录第一部分 谈判书 第二部分 竞争性谈判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 合同第五部分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开标一览表 谈判书 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翼城县西阎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翼城县西阎镇人民政府冬季取暖甲醇燃料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次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采购编号: YZCT(2018)025号 项目名称: 翼城县西阎镇人民政府冬季取暖甲醇燃料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根据上级环保部门和县政府的相关要求,结合西阎镇冬季采暖方式的实际情况,并响应翼城县开展的环境保护工作,目前西阎镇取暖方式为甲醇锅炉取暖,为保证今年冬季能够正常开展工作,需购置甲醇燃料约50吨进行取暖. 预算3700元/吨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谈判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和下载地点:

1、下载时间:2019年1月7日至 2019年1月11日

2、下载地址:http://www.yicheng.gov.cn进入 政府采购 模块下载(如遇网络不稳定,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六、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1.递交时间:2019年1月17日9:00至9:30(北京时间). (注: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不再受理) 2.递交地点: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1月17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八、标前须知:

1、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页打印件、相关资质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投标.

2、投标供应商有义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的补充、变更公告等内容,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供应商.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翼城县西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柴志军 联系

电话:13593515559 采购代理机构: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翼城县行政服务监察中心四楼 联系人:闫华杰 联系

电话:0357―6553099 第二部分 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供应商 是指参加谈判竞争,并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谈判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响应文件编制

4、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4.1 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中心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谈判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单位为 元 . 4.4 谈判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谈判代表签字. 4.5 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4.6 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5、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5.1 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响应. 5.2 谈判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5.3 谈判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4)资质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6)供应商认为与本次谈判有关的其他资质证件及相关材料. 5.4谈判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施工组织管理和进度控制切实可行,工程安全、质量有保障,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5.5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不得原搬照抄采购文件的参数,应当按照所供产品实际参数填写. 5.6 谈判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谈判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6.1 谈判响应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时间、地点送达.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2报价表(见'

谈判文件格式'

)需另外单独密封,封口处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3 供应商须将谈判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袋内.封口处必须加贴封条,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6.4 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递人.

7、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与签署 供应商应提交谈判响应文件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肆份,以正本为准.每套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并均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谈判响应文件内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必须加盖公章和签字.

8、诚实信用 8.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8.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四、谈判

9、谈判组织 9.1谈判工作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组长由谈判小组成员推举产生.谈判小组应首先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 9.2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9.3资格性、符合性审核 9.3.1谈判开始后,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各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有参加本次谈判资格. 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参加开标,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页打印件、相关资质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由工作人员保存,续交或补交的无效. 9.3.2审核时,谈判小组要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核,以确定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谈判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当场告知有关供应商. 9.3.3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响应将被拒绝. 9.3.4谈判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谈判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0、谈判程序 10.1审阅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谈判程序. 10.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已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书面申请采购代理机构退出谈判. 10.3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0.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2)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0.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终止,无成交供应商: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1、原则依据 本次谈判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综合、优选的原则.评审依据为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谈判供应商澄清事项文件和书面承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条件为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优先成交的原则.

12、确定成交供应商 12.由竞争性谈判小组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采购方确定. 12.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2.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

情节严重的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翼城县政府采购活动. 12.5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3.签订合同 13.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3.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拒绝签订合同的,应至少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为参加竞争性谈判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质疑和投诉

15、质疑 15.1供应商对谈判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5.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中心. 15.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 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谈判公告发布时间、谈判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采购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15.4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谈判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提出;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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