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9-10-14
宁波新新特力机械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及斗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及污染源分析 项目名称:生物质颗粒及斗齿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宁波新新特力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仑区戚家山花圃路18号 项目概况:宁波新新特力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位于北仑区戚家山花圃路18号.

是一家专业从事机械配件、五金零件、塑料制品、木制品、模具的制造、加工的企业. 为拓展市场需要,2018年5月经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戚家山街道办事处备案登记同意(项目代码:2018-330206-42-03-029434-000), 企业拟投资200万元,利用位于北仑区戚家山花圃路18号的厂房(建筑面积11486.5 m2),实施生物质颗粒及斗齿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生物质颗粒3000吨、斗齿360吨.

二、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污染源强分析 本项目租用已建厂房,无施工期污染. 营运期污染源强分析 (1)废气污染源强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粉碎粉尘、造粒粉尘、浸漆/烘干废气、机加工异味. ①破碎、粉碎粉尘 本项目外购的废木料需破碎、粉碎处理,同行业类比,可知粉碎过程粉尘产生量约占原材料总用量的0.05%,本项目废木料年用量约为3000t,则粉碎工序粉尘产生量为1.5t/a.根据设计,本项目拟在切片机、粉碎机出口设集气罩,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汇同造粒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造粒粉尘 本项目将木屑压缩成型,该过程中有少量粉尘产生,同行业类比,可知粉碎过程粉尘产生量约占原材料总用量的0.01%,本项目废木料年用量约为3000t,则造粒工序粉尘产生量为0.3t/a.本项目拟在造粒机出口设集气罩,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汇同汇同破碎、粉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除尘设备相关设计参数为:收集效率≥90%,除尘效率≥99%,配套风机风量为15000m3/h. 表5-2 破碎、粉碎粉尘及造粒粉尘年产生量与排放量情况一览表 序号 主要污染物 单位 产生量 削减量 有组织排放量 排放浓度(mg/m3) 无组织排放量 备注

1 粉尘 t/a 1.8 1.60 0.02 / 0.18 /

2 kg/h 0.25 0.22 0.003 0.2 0.025 / 排放标准(粉尘) 3.5kg/h

120 / / 达标情况 达标 / / ③机加工异味 机械设备经机加工时,需向切口处喷射切削油冷却润滑,流下来的切削油经收集、过滤后循环使用,此过程中有微量的切削油受热挥发异味产生;

异味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产生量较小,通过车间机械通排风排入环境,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④浸漆/烘干废气 本项目浸漆及烘干过程中有废气产生(按非甲烷总烃计),根据项目物料衡算可知,该工序水性漆用量为6t/a,其中挥发份的比例占24%,则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为1.44t/a.企业将浸漆线进行全封闭处理,废气统一收集后采用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浸漆/烘干废气治理设施设计参数如下: 配套风机风量:25000m3/h;

废气收集率≥95%;

有机废气污染物治理工艺:除湿+活性炭吸附;

有机废气污染物净化效率不低于90%;

排气筒高度15m,内径0.6m. 综上,经计算,浸漆/烘干废气污染物产生、削减及排放情况如下: 表5-3 浸漆/烘干废气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主要污染物 单位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有组织 无组织 浸漆/烘干等过程 非甲烷总烃/VOCs kg/h 0.2 0.17 0.02 0.01 t/a 1.44 1.23 0.14 0.07 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如下: 表5-4 浸漆/烘干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主要污染物 排放量(kg/h) 风量(m3/h) 排放浓度(mg/m3) 标准限值 浸漆/烘干等过程 非甲烷总烃/VOCs 0.02

25000 0.8 120mg/m3 10kg/h 综上,浸漆/烘干废气污染物经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标准.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淬火冷却水和生活污水. ①淬火冷却水 本项目斗齿进行淬火工序时需使用自来水作为淬火液,该冷却水在淬火时大量蒸发,需定期补充,不排放. ②生活污水 项目劳动定员8人,生活用水按每人50L/d计,生活用水量为0.4m3/d(即120m3/a),排水量以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32m3/d(96m3/a).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水质一般为COD300~400mg/L,氨氮30~40mg/L.产生量分别为COD0.0384t/a、氨氮0.00384t/a.经化粪池等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经小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海(出水核算浓度为COD60mg/m

3、氨氮6mg/m3),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0.00576t/a、氨氮0.00058t/a. (3)噪声污染源强分析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车床、空压机等设备噪声.据现场调查,产生源强及噪声源分布情况如下. 表5-5 噪声源及源强一览表 序号 噪声源 单位 数量 单个声源源强(dB(A)) 发声特点

1 切片机 台280~85 间歇

2 粉碎机 台480~85 间歇

3 颗粒机 台275~80 间歇

4 浸漆线 条175~80 间歇

5 载火炉 台280~90 间歇

6 回火炉 台280~90 间歇

7 铣床 台375~80 间歇

8 车床 台375~80 间歇

9 空压机 台185~95 间歇 (4)固体废物污染源强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漆渣、废漆桶、废活性炭、废木屑、含油废物、废切削液、废机油、废铁边角料、废油桶、生活垃圾. ①废漆渣:在浸漆设备清理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漆渣及含漆废物,其产生量约0.3t/a.原料使用水性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水性漆不属于危险固废,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②废漆桶:项目在水性漆漆使用完后,会产生废漆桶,其产生量约为0.1t/a,该漆桶用于盛装水性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水性漆不属于危险固废,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③废活性炭:本项目浸漆/烘干废气需经除湿+活性炭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工程分析,有1.23t/a的VOCs需被活性炭吸附,活性炭有机废气吸附量为150kg/1t,则活性炭的年用量为8.2t/a,本项目喷漆废气处理设施中活性炭一次装填量为1.3m3(约1.1t),建议一个半月更换一次,则活性炭年用量约为8.8t/a(>

8.2t/a),废活性炭的产生量为8.8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④废木屑:本项目布袋除尘器需定期清理,收集的粉尘进行回收后回用于生产.经计算,预计粉尘收集量为1.60t/a.这类废物经收集后送至造粒机全部回用于生产,不排放. ⑤废铁边角料 主要为机械加工过程产生的铁边角料,产生量约为2t/a,经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 ⑥含油废物 主要为设备清理、擦拭等过程产生的含油废物,产生量约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废物代码900-249-08,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⑦废切削液 本项目切削液年消耗量为1t/a.加工中心等设备在加工过程中,需使用切削液润滑、冷却刀具,使用前与水兑和比例为1:10,项目切削液稀释后的用量10t/a,少量蒸发或滴漏等损失,废切削液产生量按70%计,约为7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废物代码900-006-09,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⑧废机油 本项目设备需使用机油,主要起到设备的润滑和保护作用,一般情况补充添加即可,长期使用需更换,更换量约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废物代码900-214-08,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⑨废油桶:主要为盛装切削液、机油等的空桶,产生量约0.1t/a.上述废物不需要修复和加工,由厂方回收利用,不废弃.依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不属于固体废物,也不属于危险废物. ⑩生活垃圾 本项目共需职工8人,按每人0.5kg/d计,则产生量约1.2t/a,主要成分为纸张等、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利用已建厂房生产,故施工期污染可忽略.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粉碎粉尘、造粒粉尘、浸漆/烘干废气、机加工异味. (1)机加工异味机 加工异味需加强车间通排风排放,对周边影响较小. (2)破碎、粉碎粉尘、造粒粉尘 废木料在破碎.粉碎、造粒的过程中均会产生粉尘.各工段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统一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5m高空排放.根据工程分析,粉尘有组织排放速率为0.003kg/h,排放浓度0.2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破碎、粉碎、造粒过程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大地面小时浓度为9.56E-05mg/m3,占标率为0.01%,远低于评价标准值(0.9mg/m3),可见,项目破碎、粉碎粉尘、造粒粉尘有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大地面小时浓度为1.27E-02mg/m3,占标率1.41%,远低于评价标准值(0.9mg/m3),可见项目破碎、粉碎粉尘、造粒粉尘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项目破碎、粉碎粉尘、造粒粉尘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浸漆/烘干废气 浸漆/烘干废气收集后经 除湿+活性炭吸附 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根据工程分析结果,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速率为0.02kg/h,排放浓度0.8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浸漆/烘干过程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最大地面小时浓度为4.39E-04mg/m3,占标率为0.02%,远低于评价标准值(2.0mg/m3),可见项目浸漆/烘干废气有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最大地面小时浓度为3.93E-02mg/m3,占标率1.97%,远低于评价标准值(2.0mg/m3),可见项目浸漆/烘干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项目浸漆/烘干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4)大气环境及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破碎、粉碎粉尘、造粒粉尘、浸漆/烘干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不需要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计算结果,项目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即以浸漆房、生物质加工车间为边界外延50m的范围.根据现状调查,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50m范围内主要为工业企业,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有关规定.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淬火冷却水在淬火时大量蒸发,需定期补充,不排放. 生活污水经已建的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该标准中未规定氨氮、总磷浓度限值,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经小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氨氮、总磷为一级B标准)后排海,对纳污海域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主要为铣床、车床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基本在75~95dB(A)之间.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生产噪声经过厂房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环境敏感点逸盛石化宿舍噪声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为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本环评要求企业加强设备维护,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 4)固体废物处置与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金属边角料、含油废物、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漆渣及废稀释剂、废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 废活性炭、含油废物、废切削液、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受理. 废铁边角料分类收集后外售;

废木屑回用于生产;

废油桶厂方回收;

废漆渣、废漆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各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采取环保防治措施后,所排污染物控制在允许排放范围之内,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由此可见,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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