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2019-10-13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文件 苏价工〔2018〕20号 关于明确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有关 收费政策的通知 各设区市物价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 为减轻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负担,推动燃煤削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7〕1895号)要求,结合江苏实际,现将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通知如下:

一、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 自2018年2月1日起,接入江苏电网的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减半收取,减免容量不超过当月余热、余压、余气自备机组的最大出力.

同时,暂免收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 随着我省电力市场化改革推进,探索逐步取消系统备用费,以市场化机制替代.

二、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收费减免的审核与监管

(一)申报条件 回收利用依法依规建设的工业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热能、压差及废气等进行发电的企业自备电厂可申报享受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收费减免政策.如拥有上述自备电厂的企业出现以下情况时,则不得申报: 1.自备电厂依托的主体项目违反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的;

2.三年内被各级环保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黑色等级失信的、被各级税务、安全等部门处罚的;

3.三年内出现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稳定生产运行未满一年的;

5.自备电厂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国家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享受收费减免政策的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需提供以下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三份、电子文稿(光盘)一份): 1.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1);

2.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收费减免申报表(含设区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现场核查和初审意见,见附件2);

3.建设(或改造)余热、余压、余气发电项目的核准(备案)文件、竣工验收合格文件;

4.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电力业务许可证(6MW以上机组提供);

5.并网调度协议;

6.近一年内的环境监测报告;

7.其他证明材料(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材料): (1)2015年前已经取得有关部门认定的企业,提供《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或综合利用产品(发电机组)认定名单文件;

(2)2015年《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取消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规定,已经办理余热、余压、余气相关退税的企业,提供《税务资格备案表》、《退(抵)税申请审批表》(近期).

(三)审核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市级(设区市,下同)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市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发改、经信、供电等部门采取书面审核、现场审核等方式,对相关企业的申报材料、项目工艺流程、资源利用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联合提出初审意见上报省物价局.请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于2018年3月15日前完成首批(存量)余热、余压、余气发电项目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省物价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经信委等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并函告省电力公司,予以执行.

(四)监管要求 1.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要严格落实自备电厂运行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生产工艺、生产运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安监、环保、节能、能源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的监管.对安全生产不合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能效指标不达标、未按期开展改造升级等工作的自备电厂,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函告省物价局.由省物价局发文暂停该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的减免政策.上述自备电厂相关指标经有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合规后,可恢复执行系统备用费的减免政策. 3.电网企业要积极配合各级价格、发改、经信等部门核实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相关情况,并严格落实有关减免政策.省电力公司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全省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的减免情况报告省物价局. 4.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受理企业申请,并会同当地发改、经信、供电等部门进行甄别与上报,确保电价政策落实到位.如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物价局. 特此通知. 附件:1.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收费减免申报表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2月14日 附件1 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企业名称): 本公司提供的与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收费减免政策相关 的所有材料真实无误,并愿意承担相关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企业盖章): 日期: 附件2 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收费减免申报表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成立时间 企业类型 隶属关系 职工人数 企业总资产(万元) 法人代表 联系人及电话 年综合利用产值(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上一年度减免 税种及金额(万元) 累计减免税额(万元) 电厂(机组)审批 部门、核准(备案) 文号和核准(备案) 时间 总装机容量 (台*千瓦) 年总发电量 (万千瓦时) 是否被列入小火电关停范围 年总供热量 (百万千焦) 机组序号 装机 容量 (MW) 汽轮机型号及 设计供气能力 锅炉型号、炉型 年发电量 (万千瓦时) 年利用小时数 机组 投产 时间 是否经过2015年前认定 (提供文件文号) 燃料种类 平均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kj/kg) 年利用量 (万吨、立方米) 燃料来源(产地) 及运距(公里) 入炉燃料混合比例 (重量比) 入炉混合燃料情况 发热量kj/kg 灰份% 含硫量% 发电标准煤耗(g/kWh) 热电比 热化系数 总热效率 并网情况 厂用电率% 上网电价(元) 脱硫、脱硝、除尘情况 采取何种脱硫装置 脱硫率% SO2平均排放浓度 Mg/Nm3(年平均值) 采取何种脱硝方式 脱硝率% NOX排放浓度 Mg/Nm3(年平均值) 采取何种除尘方式 除尘率% 烟尘排放浓度 Mg/Nm3(年平均值) 粉煤灰、灰渣排放量 粉煤灰量: 万吨/年 底渣量 : 万吨/年灰、渣综合利用量及 主要途径 量: 万吨/年 用途: 灰渣综合 利用率 企业申报说明: 1.需包含三年内环保信用评价等级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被各级税务、安全等部门处罚的情况说明;

2.需对三年内是否出现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况作出说明. 3.需证明所用燃料能够有效稳定供应. 4.其他需要说明的有关情况. 法人代表签字: (公章) 年月日设区市物价局意见: (公章) 年月日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意见: (公章) 年月日设区市经信委意见: (公章) 年月日设区市供电公司意见: (公章) 年月日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政府,省环保厅、省国税局、省安监局、江苏能源监管办. 江苏省物价局办公室 2018年2月24日印发 ........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