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9-10-17
聊城供电公司2018年度供电企业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国家能源局《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国能监管〔2014〕14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的通知》(国能监管〔2013〕408号)规定和山东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监能稽查〔2016〕106号)要求,聊城供电公司编制了2018年度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的供电企业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供电企业信息、因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等五个部分.

本报告可以从山东能源监管办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聊城供电公司办公室(0635-7232223)或山东能源监管办稽查处(0531-67800966).

一、概述 为提高供电企业信息透明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障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国网聊城供电公司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局《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要求,通过供电营业场所、95598供电服务热线、新闻媒体等公开渠道,将供电企业基本情况、用电业务办理程序及收费标准、供电质量情况及供电服务情况等进行公开,切实保障广大电力客户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的供电企业信息

(一)供电企业基本情况. 国网聊城供电公司位于山东省聊城市东昌路179号,属国有大型供电企业,供电区域辖四区七县(市),承担规划、建设、运营聊城电网,为聊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电力供应,优化全市电力资源配置的重要责任.供电营业许可证编号为:鲁经信供电许[2016]16号. 公司设有供电营业场所15处,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表所示: 序号 营业厅名称 营业厅地址 联系方式

1 黄山路营业厅 聊城市开发区黄山北路1号0635-7233049

2 利民路营业厅 聊城市东昌府区利民西路4号0635-7233270

3 经济技术开发区营业厅 聊城市东外环与蒋官屯中心街交汇 0635-7233307

4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营业厅 聊城市许营镇中心街(东西)东头路北 0635-7233347

5 于集营业厅 聊城市于集乡百大超市向西100米路北 0635-7233402

6 堂邑营业厅 聊城市省道329与马庄路口交汇处(堂邑三干渠东) 0635-7233442

7 梁水镇营业厅 聊城市梁水镇水利站东200米路南 0635-7233472

8 斗虎屯营业厅 聊城市聊临路板桥吴村西 0635-7233481

9 道口铺营业厅 聊城市道口铺办事处下堤路口向西50米路北 0635-7233451

10 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营业厅 聊城市东昌府区聊卫路凤凰办事处驻地南派出所东邻 0635-7233388

11 郑家营业厅 聊城市郑家镇张郜村西头路南 0635-7233421

12 张炉集营业厅 聊城市张炉集镇政府向西300米路南 0635-7233412

13 沙镇营业厅 聊城市东昌府区沙镇镇北800米路西 0635-7233432

14 侯营营业厅 聊城市侯营镇侯营供销社科技服务楼对过 0635-7233491

15 嘉明营业厅 聊城市嘉明开发区白洼村北500米0635-7233462

(二)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及时限. 1.业务程序:用电申请→答复供电方案→设计文件受理(重点工程)→设计文件审核(重点工程) →工程实施→中间检查受理(重点工程)→中间检查(重点工程)→验收接电(合同签订、业务费收费、计量装置安装). 2.供电方案答复:在受理申请后,有外线工程的低压客户不超过2个工作日;

10千伏及以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双电源不超过7个工作日;

35千伏客户不超过10个工作日;

110千伏及以上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3.设计审核:自受理之日起,高压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 4.中间检查:中间检查的期限,自接到客户申请之日起,高压供电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 5.验收接电:

(一)对于无配套电网工程的低压客户,在正式受理用电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工作;

对于有配套电网工程的低压居民客户,在工程完工当日装表接电.

(二)对于10千伏高压客户,自客户申请竣工检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验收送电;

其他高压客户,在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送电工作.

(三)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客户,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时间装表接电.

(三)供电企业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 国网聊城供电公司严格落实国家电价政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示:

(四)供电质量和 两率 情况.国网聊城供电公司执行的供电质量标准为:各市、县城乡供电可靠率均不低于99%,城市居民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7%,农村居民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 2018年公司通过加强各单位停电计划提报管控,积极推行带电作业,提高带电消缺比例,加强对用户停电的管理和控制等一系列管控措施,城网供电可靠率完成99.9462%,农网供电可靠率完成99.8987%.全面治理重过载、低电压,提升供电质量,城市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998%,农村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751%.

(五)停限电有关信息.国网聊城供电公司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信息已提前7天在聊城日报、聊城晚报等新闻媒体实时发布;

因供电设施临时检修停电信息已提前24小时在聊城电视台实时发布.严格执行政府下发的有序用电方案,细化需求侧管理措施,确保居民生活和重要客户可靠用电.有序用电期间24小时值班,并将限电信息提前通过电话方式告知客户,确保客户做好工作安排.

(六)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供电企业制定的涉及用户利益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名称及文号).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供电营业规则 4.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 5.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6.电力监管条例 7.供电监管办法(电监会27号令) 8.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国家电网营销[2010]1247号) 9.国家电网业扩报装管理规则(国网(营销/3)378-2017) 1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七)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承诺以及投诉电话. 国网聊城供电公司投诉电话为95598供电服务热线,供电抢修服务热线为0635-7235555,遵守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 十项承诺 ,内容如下: 1.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0%,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96%;

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和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经国家电网公司核定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公布承诺指标. 2.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城区范围45分钟;

农村地区90分钟;

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 3.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对欠电费客户依法采取停电措施,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费用结清后24小时内恢复供电. 4.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电价和收费政策,及时在供电营业场所和网站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 5.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6.装表接电期限:受电工程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后,居民客户3个工作日内送电,非居民客户5个工作日内送电. 7.受理客户计费电能表校验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结果.客户提出抄表数据异常后,7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答复. 8.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按照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实施错避峰、停限电. 9.供电服务热线

95598 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 10.受理客户投诉后,1个工作日内联系客户,7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意见.

(八)用户受电工程相关信息. 1.供电企业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1)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国家电网营销[2010]1247号) (2)《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则》(国网(营销/3)378-2017) (3)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业扩报装服务意见卡 管理办法 (4)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5)山东电力客户现场工作安全管理规定(试行)([2013]451号) (6)Q_GDW 06-112-2012-20801 新装、增容业务管理标准 (7)Q_GDW 06-117-2012-20802 用电变更管理标准 (8)Q_GDW 06-115-2012-20801 其他营业业务管理标准 (9)Q_GDW 06-116-2012-20801 供用电合同管理标准 (10)GB50053-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11)GB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12)GB50060-2008《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13)GBT50062-2008《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14)GB_T_12326-2008《电能质量》 (15)GB14285-2006《继电保护技术规程》 (16)GB14549―93《电能质量_公用电网谐波》 (17)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变部分 (18)《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变更用电及低压居民新装(增容) 业务工作规范(试行) 的通知 》 国网(营销/3)378-2017 (19)《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实施细则》鲁电企管〔2018〕855号2.从申请用电到装表接电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 遵守《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实施细则》鲁电企管〔2018〕855号规定执行. 3.各服务环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2018年10月15日前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收费标准如下表所示: 架空线路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收费标准如下,地下电缆按架空线路费用的1.5倍计收 用户受电电压等级(千伏) 收费标准(元/千伏安) 外建用户 自建本级电压外部供电工程用户 0.38/0.22

270 220

10 220

160 35

170 90

110 90

50 2018年10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9月30日. 架空线路高可靠性供电费标准 用户受电电压等级(千伏) 收费标准(元/千伏安) 0.38/0.22

200 10

150 35

70 110

50 备注:地下电缆按架空线路标准的1.5倍计收 4.供电方案(模板): 5.由供电企业统一组织的用户受电工程的招投标结果,包括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及主要设备制造(供应)企业名单和合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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