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3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本) 项目名称:阳高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盖章):阳高县污水处理厂 编制日期:2018年12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际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阳高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阳高县污水处理厂 法人代表 吕占忠 联系人 吕占忠 通讯地址 大同市阳高县龙泉镇八里台村西北500m处 联系电话

13703521136 传真 -- 邮政编码

038199 建设地点 大同市阳高县龙泉镇八里台村西北500m处 立项审批部门 阳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阳发改字〔2018〕6号 建设性质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D4620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62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15300 总投资 (万元) 1870.32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870.32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0%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9年6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项目背景 阳高县污水处理厂位于大同市阳高县龙泉镇八里台村西北500m处,计划扩容改造工程处理规模3.5万m3/d,分两期建设,近期(2020年)将原处理规模1.5万m3/d(一期)的二级处理改造为改良型A2/O工艺,并扩建处理规模1万m3/d(二期)的处理设施,同时新建2.5万m3/d 的污水深度处理设施;

远期(2030年)再整体扩建处理规模为1万m3/d 的处理设施. 阳高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处理能力1.5万m3/d,生产运行采用 预处理+奥贝尔氧化沟 处理工艺.2006年12月,大同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编制了《山西省阳高县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7年3月5日,大同市环境保护局以同环函[2007]43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2009年12月进行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2018年2月23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下发了排污许可证,2008年8月正式投入运行.二期污水处理能力1万m3/d ,2017年7月,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阳高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9月开工建设,正在建设中. 阳高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时依据当时的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设计,未充分考虑脱氮除磷要求,出水氮磷指标已不能满足当前的排放标准.目前,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和山西省环保厅的要求,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

同时,随着县城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污水排放日益增大,日产生污水量即将超过现有的处理能力.因此,现决定对现状处理规模为1.5万m3/d 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改造一定规模的污水处理设施,新建一定规模的污水深度处理设施,使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能满足近远期发展要求,出水达到 一级 A 标准. 评价任务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1号),本工程属于名录中 三十

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6、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其他 ,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工程属于名录中鼓励类,因此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018年2月7日,阳高发展和改革局以阳发改字〔2018〕6号对本项目予以批复. 2018年10月30日,阳高县污水处理厂委托我公司承担阳高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以下简称 本工程 )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对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进行了实地勘探,对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调查和了解,根据本工程的工程特征和污染特征,在查清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以及主要污染物种类和来源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和公正地分析了本工程改造完成后对环境的影响;

结合评价区的环境特征,依据国家、地方环保法规、标准和环境规划功能目标要求,在搜集整理资料和实地踏勘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阳高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审本). 阳高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12月18日在阳高县主持召开了《阳高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审查会,会议期间技术审查组对报告表提出了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专家意见,评价单位进行了认真的修改,现将《阳高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提交建设单位,报请阳高县环境保护局审批.

三、 三线一单 的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 (1)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 本工程所在地目前没有划定生态红线,本项目利用厂内现有空地新建深床滤池、加压泵池、深度处理设备间、巴氏计量槽,改造原二级生化段、接触消毒池、变配电室.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采暖等附属工程.本工程接纳污水经 预处理+改良A2/O+反硝化深床滤池 工艺处理后,排入白登河,出水水质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可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其他污染物指标可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综上,本项目选址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 本工程位于阳高县龙泉镇八里台村西北500m处(阳高县污水处理厂内),厂区东侧为神丰公路,其余三侧均为耕地.本次提标改造工程可大幅减少污水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是实现国家节能减排目标的需要.本项目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很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本工程提标改造完成后,无新增用地,CODcr、BOD

5、SS、NH3-N等各项污染物排放量均得到了大幅度消减,污水可实现达标排放,有利于白登河水系水环境质量的改善.本工程使用的能源主要为电能,项目生产过程中利用节能设备,减少能源的用量,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对照 本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版)》中的鼓励类项目,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不违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原则要求.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 三线一单 的管控原则. 综上所述,本次提标改造工程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版)》、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生态保护的要求,项目建设可行.

四、现有工程概况 4.1现有工程基本情况 阳高县污水处理厂近期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2.5万m3/d.其中一期污水处理能力1.5万m3/d,2008年7月完工,2008年8月正式投入运行.本次工程对一期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1.0万m3/d的处理规模为二期扩容工程,二期扩容工程于2017年9月开工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有:1座粗格栅间、1座细格栅间、1座曝气沉砂池、1座改良A2/O池、2座二沉池、1座加压泵池、1座深床滤池、1座消毒间、1座清水池、消毒池、1座水泵房、1座巴氏计量槽、1座污泥回流池、1座机修间、在线监测室和1座风机房、变配电室、设备间.二期工程现状除深床滤池、加压泵池、巴士计量槽和清水池、消毒池未建,其余均建设完成,未建构筑物归于本次提标改造工程建设内容.本次提标改造工程新建设备间、硝化池、深度处理设备间、加压泵池、巴士计量槽和清水池、消毒池,改造原二级生化处理段.提标改造工程完成后,场内污水处理设施除二级生化段外全部共用. 厂内职工人数33人,年工作365天,每天3班制,每班8小时.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 表1 一期工程情况一览表 类别 项目 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粗格栅及进水泵房 由进水井、粗格栅间、进水泵池三部分组成,为连体结构.共设2条格栅渠,栅槽宽度为 1000mm,栅槽深度5.55m,安装2台回转式格栅清污机;

进水泵房:12.7*7.4*5.15m,进水井:2.6*3.9*5.55m, 泵池尺寸:4.65*6.9*7.95m 拆除 细格栅间 细格栅间与砂水分离器间、曝气沉砂池鼓风机房等共建,尺寸为12.9*6.6*4.2m+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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