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3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本) 项目名称:宁武县东寨污水处理站扩容提标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宁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编制日期:2019年5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宁武县东寨污水处理站扩容提标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宁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东寨镇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宁武县东寨镇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改扩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D4620] 占地面积(m2)

16370 绿化面积(m2)

1500 总投资 (万元) 环保投资 (万元)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21年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单位概况及项目由来 宁武县东寨污水处理站位于东寨镇东南,镇区汾源南路以南,汾河与鸾桥河交叉口处以北,占地约4454m2(合6.7亩).设计日处理生活污水量1250m3,采用SBR污水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于2005年5月开工建设,2007年7月正式投入运行,至今已运行11年.现状污水厂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东寨镇排水管网原多为雨污合流管渠,经2005年后新建污水处理工程,逐步改造部分排水管网为分流制排水系统.目前现状各种排水管渠主要集中在镇区,总长度约8.0km.镇区排水系统最终均排向汾河,在汾河边设污水干管.污水管网末端标高较低,污水无法自流进入现状污水处理站,因此现状污水管网设有三处提升泵站.现状主镇区及汾河西侧思源大街以北的污水,在汾源大街设主干管,芦芽山大道及思源大街设污水干管,汇集至思源大桥东南角的粗格栅,重力排至中学路西端污水提升泵房后提升至现状污水处理站.镇区东侧店耳上村,沿汾源东大街、龙王庙西路设污水主干管,经两级泵站提升至现状污水处理站.污水经污水处理站统一进行处理后再排至鸾桥河.镇区污水管网排水管材为塑料双壁波纹管,管径为DN300-DN700. 由于现状污水处理站运营多年,部分设备出现生锈和破损,管路管线出现漏水、漏气现象,潜水提升泵偶尔堵塞需维修,自动在线监测系统不完善,目前,污水处理站两座SBR生物池均满负荷运行,每日每池运行两次. 同时根据《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2014),山西省各河段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及汾河上游区干支流水环境功能区划图,东寨镇污水处理站出水口最终排入的汾河处,属汾河上中游区雷鸣寺至汾河干流河岔范围,水环境功能为地表水饮用水源补给区水源保护,水质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 另外,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西省地方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报批稿,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新(改、扩)建单位自标准颁布之日起执行水污染物排入Ⅲ类水体限值为:CODcr:20mg/L;

NH3-N:1.0mg/L;

TN:8.0mg/L;

TP:0.2mg/L;

因此本次提标改造工程出水应执行最严格的标准限值,即设计出水水质中 CODcr、NH3-N、TN、TP四项指标达到《山西省地方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公示稿中排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的标准,其余指标 BOD

5、SS仍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的A标准,均为10mg/L. 针对现状污水处理站存在的各种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改善汾河水环境质量,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要求,宁武县人民政府决定投资9953.97万元实施宁武县东寨污水处理站扩容提标改造工程. 本次扩容提标工程主要对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由1250m3/d扩容到6000m3/d,处理对象为城镇居民生活污水(不包括工业废水).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由原来SBR工艺改造为 多级 A/O工艺+混凝沉淀过滤+臭氧活性炭工艺 ,提高了出水水质.同时新建污水管网8415m,新增征地面积约11916m2,进行厂区扩建.扩建完成后使得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山西省地方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报批稿)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另对污泥处理技术进行改造,增设调理池、板框压滤等设施设备,采用 机械深度脱水干化技术 (污泥浓缩脱水+加药调质+板框压滤)处理污泥,使污泥含水率由80%降至60%.本项目的实施将大幅度削减污染物的排放量,达到改善流域水体水质,改善周边环境,提高人民生活环境质量、符合环境保护政策及节能减排政策要求. 本项目对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扩容提标改造,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号修正),本项目的项目类别为 三十

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6、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6000m3,环评类别应为 报告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宁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江苏虹善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接受委托后,我公司评价人员赴现场踏勘、调研,并收集了有关资料.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环保政策及技术规范,我公司编制完成《宁武县东寨污水处理站扩容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现提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二、分析判定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经查本建设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2011]第9号令,2013年2月16日修正)中鼓励类 二十

二、城市基础设施:

9、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集中水厂工程 类项目,故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2)城乡发展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宁武县东寨镇,根据《山西省宁武县东寨镇总体规划修编(2013-2030 )》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规划中的环卫设施用地,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属于环卫设施,用地符合要求.同时根据宁武县国土资源出具的《关于宁武县东寨污水处理站扩容提标改造工程项目选址意见》的函(宁国土资函【2019】10号)以及宁武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140925201903001)可知同意项目在选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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