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2019-08-12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荣昌府办发〔2015〕140号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鼓励黄标车提前 淘汰奖励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鼓励我区 黄标车 提前淘汰,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等五部委《关于全市进一步加快淘汰黄标车工作的通知》(渝环发〔2015〕57号)要求,特制定《重庆市荣昌区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 重庆市荣昌区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 奖励补贴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减少黄标车排气污染,促使黄标车加快淘汰更新,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全市进一步加快淘汰黄标车工作的通知》(渝环发〔2015〕57号)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黄标车 即取得黄色环保标志的车辆,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 黄标车提前淘汰 是指机动车在区公安局登记注册地为荣昌且未到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与《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见附件1)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相比),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内的 黄标车 ,车主自愿将其车辆交由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经公安车管部门合法注销. 第三条 黄标车 提前淘汰奖励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安排. 第四条 职责分工 区财政局:负责筹措补贴资金,核实申报车辆补助标准及金额,并盖章确认;

负责补助资金的发放. 区环保局:牵头负责综合协调 黄标车 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工作;

负责定期汇总并核实提前淘汰 黄标车 数量及补贴资金总额;

负责审核是否属于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并盖章确认. 区商务局:负责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负责《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发放、回收;

监督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黄标车的回收、拆解;

提供经区商务局备案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经营地点及联系方式(重庆市报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荣昌分公司,地址:荣昌区广顺街道成渝西路159号,联系人:潘峰,联系

电话:13002361621);

审核申报车辆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真实性和有效性,核实是否享受国家老旧车淘汰补贴,并盖章确认. 区公安局:负责办理 黄标车 提前淘汰报废注销登记业务,并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为已注销车辆提供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等信息查询业务,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第二章 补贴期限和标准 第五条 补贴期限: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第六条 属于以下情形的,不予补助. 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淘汰补贴的黄标车;

区财政供养单位 黄标车 ;

2015年10月1日(含)后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住址或单位注册地址变更至我区的 黄标车 淘汰不予补贴. 第七条 黄标车 提前淘汰,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 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8100元. 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850元. 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50元. 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2700元. 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8100元. 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950元. 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3150元. 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2250元. 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8100元. 报废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500元. 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2700元. 各类车型界定详见附件3.

第三章 补贴资金申请、审核和发放 第八条 拟申请补贴资金的车主应当将车辆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对车辆拆解,向车主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自收到车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联(车主或单位应向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说明是 黄标车 提前淘汰,副联应注明是 黄标车 提前淘汰)等交至区公安局办理注销登记,向车主交付《机动车注销证明》. 第九条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备注栏中注明车主身份证住址或单位注册地址、车辆初次登记日期、车辆品牌型号、发动机型号、总质量、车长、乘坐人数等信息,并将副联报送至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地址或单位注册地所在辖区商务局备案. 第十条 8月31日前报销的车主应在2015年10月2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2015年9月1日―12月31日期间报销的车主应在2016年1月1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第十一条 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1)《重庆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请表》四联(在区环保局领取,也可在市环保局网站下载);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

(3)《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车辆所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 申报流程:黄标车主或所属单位到区环保局递交申领材料,区环保局接到车主申报材料后进行审批,定期将黄标车相关材料报区商务局;

区商务局完成审批后定期将黄标车相关材料报区财政局;

区财政局完成补助标准审核后,由区环保局定期将《荣昌区 黄标车 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汇总表》上报区政府.经区政府同意后,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安排给区环保局,由区环保局拨付至机动车所有人或单位指定账户.对不符合补贴要求的黄标车,审批部门应及时将申报材料退还车主.流程详见附件5.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公安局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 黄标车 提前淘汰工作的跟踪检查和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相关区级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 黄标车 提前淘汰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发放. 第十五条 对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有关部门依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处理. 第十六条 对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他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有违反有关规定,或不履行有关义务的,区商务局可依据其情节轻重,采取公告违规企业行为、从承担 黄标车 提前淘汰车辆回收工作企业名单剔除、收回或暂停发给《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取消回收拆解资格等措施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于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区环保局会同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 2.各类车型界定 3.重庆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请表 4.荣昌区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明细表 5q荣昌区 黄标车 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汇总表 6. 黄标车 提前淘汰办理流程 7.关于全市进一步加快淘汰黄标车工作的通知(渝环发〔2015〕57号) 附件1 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 车辆类型与用途 使用年限(年) 汽车载客营运出租客运 小、微型

8 中型

10 大型

12 租赁

15 教练 小型

10 中型

12 大型

15 公交客运

13 其他 小、微型

10 中型

15 大型

15 专用校车

15 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大型轿车* 无 中型客车

20 大型客车

20 载货微型

12 中、轻型

15 重型

15 危险品运输

10 专项作业 有载货功能

15 无载货功能

30 备注:使用年限计算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分别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和注销日期. 附件2 各类车型界定

一、大型载客汽车: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

二、中型载客汽车: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的载客汽车.

三、小型载客汽车: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客汽车.

四、微型载客汽车:车长小于等于3.5米且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

五、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千克的载货汽车.

六、中型载货汽车: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载货汽车.

七、轻型载货汽车:车长小于6米且总质量小于4500千克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货汽车.

八、微型载货汽车:车长小于等于3.5米且总质量小于等于1800千克的载货汽车.

九、轿车:车身结构为两厢式且乘坐人数不超过5人;

或者车身结构为三厢式且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

十、专项作业车: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特殊工作的汽车,不包括以载运人员或货物为主要目的专用汽车. 附件3 重庆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请表 报废车辆信息 车辆类型 车辆型号 车架号/车辆识别代码 使用性质 环保部门审核意见(专用章): 该车辆是否为 黄标车 : 是( )/否( ) 经办人: 年月日燃油种类 货车(含载重)质量(千克) 客车长度(米) 客车乘坐人数(人) 轿车排量(升) 初次登记日期 交售日期 注销日期 回收证明号 注销证明号 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专用章): 该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真实、有效,申请材料齐全,该车未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淘汰补贴. 经办人: 年月日车主 信息 车主 经办人 经办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地址 车主或经办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车主开户银行 邮政 编码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专用章): 该车辆属申领补助范围,同意按补助金额拨付资金. 经办人: 年月日开户银行账号 补助金额 人民币: 万仟佰元整 元注:本表一式四联,一联区环保部门存查,二联区财政部门存查,三联商务部门存查,四联车主存查 附件4 荣昌区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XXXXX环境保护局 时间范围:年第季度 编号 车牌号 车型(轿车需注明排量) 燃油种类 车辆型号 发动机 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报废 日期 车主 名称 车主地址(身份证地址/单位注册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开户行名称及账户 补贴金额(万元) 备注 附件5 荣昌区 黄标车 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汇总表 分类车型 淘汰数量(辆) 补贴标准(万元) 补贴经费(万元) 该季度补贴总额(万元) 大型载客汽车 中型载客汽车 小型载客汽车 微型载客汽车 重型载货汽车 中型载货汽车 轻型载货汽车 微型载货汽车 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 1升(不含)-1.35升 (不含)排量轿车 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 专项作业车 审核人:填报日期:填报人: 附件6 黄标车 提前淘汰办理流程 附件7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全市进一步加快 淘汰黄标车工作的通知 (渝环发〔2015〕57号) 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分局),财政局、交委(交通局)、商务局、公安局(车管所): 国务院已将2015年黄标车淘汰工作纳入对各省(区、市)进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今年8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黄标车淘汰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1号)通报了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进度缓慢的重庆等16个省(区、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5年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0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展 2015年1―8月,我市仅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1863辆,完成6415辆淘汰目标任务的29%;

累计淘汰各类黄标车10547辆,完成全年17676辆淘汰任务的60%.各地今年黄标车淘汰进展情况进度不一,营运黄标车淘汰进展全面滞后. 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淘汰进展情况.江北、沙坪坝、渝中、双桥、合川等区县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淘汰任务完成比例达到我市平均值以上;

巴南、北碚、渝北(含北部新区)、九龙坡、南岸等区县(自治县)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淘汰任务完成比例低于我市平均值;

永川、大足(含双桥)、城口、丰都、荣昌、忠县、铜梁、垫江、江津、开县、云阳、黔江、酉阳、巫溪等14个区县(自治县)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淘汰进度尤其缓慢,完成比例不足20%. 黄标车淘汰总量进展情况.渝中、巴南、沙坪坝、南岸、九龙坡等区县黄标车淘汰总数已完成;

北碚、渝北(含北部新区)、长寿、合川、綦江等10个区县(自治县)黄标车淘汰总数完成比例超过全市平均值;

万州、江津、南川、永川、大足(含双桥)等21个区县(自治县)黄标车淘汰总数完成比例低于我市平均值;

铜梁、石柱、丰都、垫江、黔江、云阳、酉阳等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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