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9-10-15
山东省莱芜市第四中学实验室配备 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GCCG2017-79# 采购人:山东省莱芜市第四中学? 代理机构:莱芜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7 年12月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服务要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公告 山东省莱芜市第四中学实验室配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莱芜市第四中学实验室配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CCG2017-79#

三、采购内容情况: 货物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实验室配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80万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1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莱芜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莱芜市高新区万通路002号3楼)

3、方式:供应商须先在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具体详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指南)进行网上报名,再持以下相关资料到莱芜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领取招标文件须持:公共资源交易网打印的报名回执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加盖供应商红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60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月3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245会议室(龙潭东大街001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月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245会议室(龙潭东大街001号).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东省莱芜市第四中学 地址:莱芜市钢城区?? 联系人:任为云 联系

电话:15266345055 代理机构:莱芜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莱芜市高新区万通路002号3楼 联系人:马明 联系

电话:13336340123,1334634199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采购人 山东省莱芜市第四中学 1.1.3 代理机构 莱芜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4 项目名称 山东省莱芜市第四中学实验室配备采购项目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内容 实验室、教室、准备室等的仪器及设施配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1.3.2 供货安装期及质保期 供货安装期:20个工作日. 供货安装期内所有货物必须完成供应、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完毕. 质保期:自国家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1.3.3 质量要求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 技术标准和服务要求 .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⑸技术指标和质量保障;

(6)现场演示说明;

(7)投标样品设备情况;

(8)产品的供货安装方案;

(9)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

(10)资格审查资料;

(11)企业的综合实力、信誉、同类业绩;

(12)小型、微型企业资格证明文件(如果有);

(13)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文件(如果有) 3.2 投标报价 3.2.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一览表》 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按照参数所投产品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险、检测验收、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2.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3.2.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 3.2.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3.2.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4.3 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5.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5.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4、资格审查资料要求详见前附表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安装期、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 或 副本 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 修改 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经检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还投标人)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拒绝,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3.1.1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

6.3.1.2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6.3.1.3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密封、签署和盖章的;

6.3.1.4未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格文件;

6.3.1.5未全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6.3.1.6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

6.3.1.7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6.3.1.8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

6.3.1.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3.1.10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 6.3.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

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货物和服务的质量、数量及交货安装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6.3.3招标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单位的需要. 6.3.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6.3.4.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中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时的,以投标函为准;

6.3.4.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6.3.4.3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该投标文件将不予以详细评审;

6.3.4.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3.4.5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3.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6.3.6采购人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3.7 投标的澄清 6.3.7.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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