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9-10-12 |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3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27
一、 说明
28 1 资金来源
28 2 采购人
28 3 采购代理机构
28 4 合格的投标人
28 5 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28 6 投标费用
29 二 招标文件
29 7 招标文件构成
29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29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29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30 10 投标的语言
30 11 投标文件构成
30 12 投标文件格式
31 13 投标报价和货币
31 14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32 15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32 16 投标保证金
32 17 投标有效期
33 18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33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34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4 20 投标截止时间
34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34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5 23 评标委员会
35 五 开标与评标
35 24 开标
35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35 26 投标文件的初审
36 27 评标
36 28 资格后审(如需)
39 29 评标结果公示
39 六 授予合同
39 30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39 31 中标通知书
39 32 签订合同
40 33 中标服务费
40
第四章 合同格式
4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45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项目编号:PZH016A019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以下简称 采购人 )委托,就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食品安全检测配套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有关事项如下: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规格数量 质保期 交货期 交货地点 食品安全检测配套教学设备一批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整个项目免费保修期为一年(含上门服务);
如设备厂家保修期大于一年的,按厂家的保修时间计 合同签订后,在3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采购人指定地点 备注: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32,699.00元,最高限价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需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3) 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5月25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止,在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6月14日下午14:30至15:00(北京时间)递交到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3楼.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6月14日下午15:00 (北京时间). 定于2016年6月14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在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3楼开标厅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递交了投标保证金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不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请在开标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投标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不参与投标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该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金新路85号 采购人联系人:夏先生 采购人联系
电话:0754-89690115 采购人传真:0754-8969011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一、总则
1、招标的项目及范围为: 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食品安全检测配套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以下带 的为重要的商务招标条款,对其中的任何不满足都将可能导致废标.
2、供货及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在3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3、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产品供货、配套备品备件提供、运输、卸货、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培训等相关服务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服务;
投标人应自行增加设备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部件、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
4、质保期:整个项目免费保修期为一年(含上门服务);
如设备厂家保修期大于一年的,按厂家的保修时间计.
5、付款方式: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整个项目全部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及运行一周后无故障并提供足额、合法、有效的凭证后,中标人负责办理相关付款资料、提供全额含税发票,经审批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申请财政支付手续,按政府集中支付程序一次性向中标人支付本项目中标金额的95%款项,付款时间最终以省财政拨付的时间为准.本项目中标金额的5%款项为质量保证金,1年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无质量问题情况下由采购人支付供应商质保金.
6、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税务登记证有效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基本要求
1、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是厂商原装的、全新的,无知识产权使用纠纷,形状、规格、性能及指标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及环保要求,并提供使用说明书及相关材料,如设备材料不符合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2、对于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 用户需求书 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3、货物的包装和发运必须符合系统的产品特性要求,每一包装箱必须附有装箱清单.
4、所有设备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符合本 用户需求书 中提出的要求.
5、设备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
6、投标人报价时应以投标文件为准.
7、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在中标后将本次招标合同的设备分包给其他企业供货、实施或维护,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同时,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延误由中标人承担.
8、为保证供货渠道的合法性,产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中标后出具生产厂商的针对本项目的主要产品供货证明函(需提供原件)签订合同,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三、包装、运输、保管及保险
1、由中标人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且包装必须为制造商原厂包装,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负责将设备送到采购人指定卸货地点,并承........